郭 玮
从天人合一到天人和谐
郭 玮
中国的天人关系从古至今经历了天人合一、天人之分、人定胜天和天人和谐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各有其特点。天人合一是人处于对自然的依附状态中,天人之分首次肯定了人的价值,人定胜天过于夸大人的价值而相对贬低自然规律,天人和谐在此基础上发展为辩证的天人关系。本文通过对天人关系理论的总结分析,不仅有助于深刻理解和把握当代天人和谐的思想渊源,而且指出天人合一作为一种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取向贯穿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就天人关系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中进一步地分析和探讨。
天人合一;天人之分;人定胜天;天人和谐
探讨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始终是中国哲学常盛不衰的话题,尤其是在天人关系问题上,中国哲学历经天人合一、天人之分、人定胜天和天人和谐四个阶段,每一历史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继承和发展,每一历史阶段中都包含着天人合一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取向。这说明人类对天人关系的认识是一个曲折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早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火的文明标志着人类已经开始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自身服务,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具体体现,天人合一在道家和儒家那里都有所阐述,而明确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是北宋哲学家张载;自郭店竹简《穷达以时》提出天人之分的思想后,人类对天人关系的认识更为深刻,这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人定胜天思想主要盛行于1950年后的中国大陆,人们在没有深刻理解天人关系的基础上却要求改造自然,由于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也正是在过于夸大人的价值而相对贬低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天人和谐的思想应运而生,天人和谐是人类反思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生态不平衡之后思想上的一次升华,是人类主动地在人定胜天的基础上更高层次地同大自然和谐相处。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哲学的根本观念之一,后逐渐发展为哲学思想体系,成为中国人的一种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取向。这一思想从古发展至今,基本上奠定了中国人思考问题的一种模式,直到今天,对于反思现代工业文明和科技革命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重新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所谓天,自古以来就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有的天指自然界,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1]表明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人类应该顺应规律而非违背规律;有的天指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如“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2]这里的天与人一样具有喜怒哀乐之情感;有的天则赋予人的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如“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3]这里的天代表了仁义礼智四德;有的天是主宰人类命运和王朝命运的存在,如“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4]这里的天是上天、上苍,它赋予人类以本性,人类按照这一本性去做叫做正道,将正道传给别人叫做教;还有的天指代广泛意义上的天空,如古代神话中的女娲补天、杞人忧天等。天字虽然内涵丰富,但其基本涵义都离不开自然界。人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类。合则为和谐、协调、统一。因此,天人合一命题的基本意义就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界的相通、相合、相统一的关系问题。
天人合一思想可以追溯到人类开创的火的文明时代。《拾遗记》中记载“遂明国不识四时昼夜,有火树名遂木,屈盘万顷。后世有圣人,游日月之外至于其国,息此树下。有鸟若号鸟,啄树则灿然火出。圣人感焉,因用小枝钻火,号燧人。”[5]钻燧取火反映了人类在自然界中对火的规律的认识,并对其加以利用和保存,使之造福于人类。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人和自然处于一种依附关系中,因而造就了燧人氏发现钻燧取火的原理,遵循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自身服务,这是最早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具体体现,钻燧取火的文明进步代表了中国人自古以来将天人合一作为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
管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阐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家,“合于天时之人事”,“合作福,不合作祸”,“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6]指出人类需要与自然合作、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才会产生世界上和而不同、千差万别的美好事物,这是管子思想的重要观点。
西周时期,天人关系主要表现为神人关系。《尚书》中说:“惟天阴骘下民。……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7]天保佑民众,因而把九类大法赐给禹,安排人伦规范。这里也肯定了天(神)与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相通的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老子在《道德经》中阐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的命题,指出了道家追求的最高原则乃是道与自然的合一,而要达到道与自然的合一,就要做到人地合一、地天合一以及天道合一。庄子继承了老子的这一思想,进一步发展为“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9]“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齐一”,[10]要求“无以人灭天”,[11]庄子的看法更为偏激,甚至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对自然的破坏,希望人性从社会中的各种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中解放出来,人类需要重新复归自然。道家虽然把人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过于强调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于是带有一种贬低人的价值而相对突出自然界功能的色彩。
与道家相比,儒家的天人观则侧重于探讨人与道德原则、人与精神价值之间的关系。《易经》中提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鬼神合其吉凶”,[12]指出大人的道德、行为要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伦理。孔子在《论语》中发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3]的感慨,强调天生万物崇高而伟大,人类应遵循天、效法天,对一切生命、万物都要充满爱心,以达到“仁者爱人”。[14]子产对于“礼”的认识也突出地反映了天人相通、天人遵循同一法则的思想:“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15]孟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提出四端说,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16]这四端产生仁义礼智,由四端扩而充之到人的本性,然后从人的本性中领悟天的内涵,这就是“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歹夭寿不贰,修身以俟,所以立命也”,[17]尽心、知性、知天和存心、养性、事天的观点同样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当然,这里的天除了自然之天外,更多意义的则是指向仁义礼智之天。汉代董仲舒在总结先秦天人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学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第一次使用天的意志来压制皇权,指出“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18]将天人关系理解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19]后人概括为“天人感应”,天人感应以天人合一为基础为封建社会涂上了一层无人可知的神秘面纱。宋明时期,天人合一发展成为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天人合一”已然演变成为了人的自觉。张载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概念的思想家,在其名著《西铭》篇中提到“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后来王阳明提出“仁者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泛爱万物思想,表达了人对天地万物的一种责任意识。
综观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思想,不难发现,无论是把人性归于自然的道家思想,还是将人性纳入德性的儒家思想,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都在充斥着人们的思维,甚至行为。
天人之分作为中国人对天人关系认识的第二个阶段,较之第一阶段内涵更为深刻,内容更为丰富,标志着人类在天人关系的理论认识上进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
天人之分的思想源于郭店楚简《穷达以时》, 1993年,郭店楚简《穷达以时》的出现,推翻了之前很多学者认为的荀子首次提出天人之分的观点。《穷达以时》中阐述“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苟有其世,何难之有哉”(第1——第2简),[20]在这里就已经出现了天人之分。根据《荀子天人论的几个问题——兼论郭店竹简〈穷达以时〉》,李英华认为,《穷达以时》可能是孔子厄于陈、蔡之时,对弟子讲述的关于“穷达以时,德行一也”的思想观点,把这个思想观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一篇《穷达以时》。这里的天指的是人因穷困潦倒所渴望的时遇或际遇,分指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分别与差异。天人之分思想的产生是由于当时人们没有能够深刻领悟和把握天人合一,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天人合一成为天人之分思想产生的一个必要前提。
天人之分是在作为主流思想天人合一的背景下产生的,先秦时期继承这一思想并进一步发展的是荀子。荀子在《天论》开篇指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21]指出天是没有意志的自然界,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运行变化规律,这种规律不会因为人类社会中出现像尧一样的圣人才存在,也不会因为出现像桀一样的坏人而消亡。人的行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实行正确措施去发展农业生产和节约开支,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保存自己,反之,违反规律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接着阐述“受时与治世同……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22]这里的分不是分别,而同“份”,作职责讲,他认为自然界和人各有自己的职责,在明辨自然界和人的各自职责之后,强调能顺应自然界职责的人才可称之为至人。进而又指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23]表明自然界的运行变化与人类无关,而人类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自然界。最后提出“制天命而用之”[24]的命题,制是遵循、效法,而不是控制、掌握,“制天命而用之”是要遵循、效法自然界的规律而为人类服务,而非控制自然、改造自然。很多人认为荀子提出了人定胜天的思想,其实这是对《天论》的误解,况且,“制天命而用之”的前面还有一句“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25]的句子。从逻辑上来判断,天人合一之后只能是天人之分。就荀子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阶级局限性而言,当时也不可能达到人定胜天的思想。将人定胜天的思想归于荀子可能是由于后人利用其只言片语篡改当时语境下的原意而为今所用的结果。
而后,汉代的王充继承了荀子天人之分的思想,提出“天地台气,人偶自生”,[26]“物偶自生”,[27]这就过于强调天人之间的差异,又说“命则不可勉,时则不可力,知者归之于天”,[28]使得他最终陷入宿命论的泥潭。
到了唐代,柳宗元在《答刘禹锡天论书》中阐述“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29]指出生植与灾荒取决于天,法制与悖乱决定于人,天和人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荒年与灾年从天的职责中产生,安定与混乱从人的职能中产生。这是柳宗元的天人之分思想。而在刘禹锡看来,柳宗元的天人之分仅仅是“自然之说”而已,刘禹锡在总结以往天人之辩的基础上指出韩愈的天说是“阴骘之说”,即宣扬天人感应,柳宗元的天说是“自然之说”,即否认天的主宰作用,二者都不全面。刘禹锡认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30]指出凡是属于有形有体的事物,其作用总是有所能而又有所不能。天作为有形物中最大的物体,天能够做到的,而人固然有做不到的;人作为最杰出的高等动物,人所做不到的,天固然也有做不到的。天与人各有其特殊的职责、功能、作用,各以其特殊的职责、功能、作用胜过对方,天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取胜,所以“天与人交相胜”,交相胜,即各有所长,二者不能代替。后又提到“还相用”,强调天与人能够相互作用。刘禹锡认为,人能根据自然法则办事,利用自然变化进行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斩木穿山,冶制金属,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界进行改造,以满足人的生活的需要;而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又会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人的任务就是尽力掌握自然界的“数”(内外联系)和“势”(发展趋势),“适当其数,乘其势耳”,[31]以减少自然界对人类所造成的危害。刘禹锡“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理论观点,比较全面地探讨了人与自然、社会状况与自然法则的相互关系,强调了人类在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中的主导地位,在天人关系问题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宋明以后天人之辩暂告一个段落,天人之分源于天人合一,天人合一仍是主流思想,天人合一仍决定着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取向。后来,无论是张载的“万物一体”命题,还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命题,其思想内涵仍然根源于天人合一。朱熹“理一分殊”的命题也是这个道理,总合天地万物的理只是一个理,分开来,每个事物各有一个理,然而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那个理一的体现。中国人民取得了伟大胜利。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在天人关系问题上改造自然的宗旨深入人心。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天人之分,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人定胜天思想应运而生。人定胜天本来是认识论上的一大进步,但由于过于扩大人的地位而使其带上了越来越浓重的贬义色彩。人定胜天产生的前提是天人之分,而天人之分的基础是天人合一,所以,不难看出,人定胜天思想的根源仍离不开天人合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1950年,颁布《土地改革法》,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大陆上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巩固了刚刚建立的国家政权,第一次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1952年,通过开展“三反”、“五反”等一系列运动,揭露出一批党员的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现象,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违法行为。1953年到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一件件辉煌成就、一项项伟大壮举,逐渐增强了人们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于是,在“改天换地”、“改造自然”、“人定胜天”的宣传口号下,人们似乎无所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接着出现了“大跃进”、“大炼钢铁”以及延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人们这种长期被压抑的激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而一旦缺乏科学思想的指导,转而就变成了人类自身所造成的恶果。因乱砍滥伐造成草场资源的破坏,因围湖造田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一系列掠夺性开发资源、过度性利用资源的事实,造成了大自然破坏性的灾难。这个时期,由于自信心增强和对生存环境的不满足,人们毫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与掠夺。最终这些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使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遏止。人定胜天已转变为人类妄自尊大、可以为所欲为的口号。
人定胜天原本是天人之分思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它不仅意识到天人之分,而且突出了人的能力,认识到人类不仅要遵循自然规律,而且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突出强调人的价值,导致其带有浓厚的贬义色彩。
自宋明以后到近代有关天人关系的讨论基本上默默无声,然而,从1950年开始,天人关系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此时,天人合一与天人之分已不能占据人们的意识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人定胜天。人定胜天思想突出的是人的价值,表明人类对天人关系的认识又达到了另外一个高度。根据《“人定胜天”的古代原本用法和现代通常用法》,邢福义在文中指出人定胜天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人定/胜天,即人谋胜于自然,这是古代原本用法;一是人/定胜天,人力能够战胜自然,这是现代通常用法。本文所探讨的人定胜天,指的是现代通常用法。
1950年,新中国刚刚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
直到1980年以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定胜天这种天人关系是相互背离的,把资源、环境和社会割裂开来单独谋求发展,只能给社会带来现实性的灾难。源于这种思想上的危机感和现实生活中天人背离的情况,人们重新审视天人关系,于是,天人和谐的思想逐渐形成,其标志就是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天人和谐以天人合一为基础,既充分肯定天人之分中人的价值,又反思人定胜天中人类所造成的危害,从而形成新的天人关系理论。它是在生产力有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与大自然的相通、相合、相统一。这是人类全面总结天人关系而达到的新的认识高度,表明人类在更高阶段上对天人关系理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可持续发展概念最早出现于《我们共同的未来》,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自然资源的综合的动态概念,指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江泽民在多次讲话中提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求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32]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把古代的天人关系发展为人与资源、环境、社会的关系,从而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转向了人与资源、人与环境以及人与社会的统一。2003年,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对刘禹锡“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既要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又要兼顾人与资源、环境、社会和谐发展的天人关系。人面对自然,既不要妄自菲薄,又不能自甘落后;既要尊重自然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当代的天人观。天人和谐是人类主动地在人定胜天的基础上更高层次地同大自然和谐相处,这种思维取向归根到底来源于天人合一。
综上所述,中国的天人关系从古至今经历了天人合一、天人之分、人定胜天和天人和谐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各有其特点。天人合一是人处于对自然的依附状态中,天人之分首次肯定了人的价值,人定胜天过于夸大人的价值而相对贬低自然规律,天人和谐在此基础上发展为辩证的天人关系。但无论处于哪一个历史阶段,天人合一始终作为一种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取向深刻于中国人的心中。
[1][21][22][23][24]荀子·天论[M]1
[2]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阴阳义第491[M]1
[3][17]孟子·尽心上[M]1
[4]中庸[M]1
[5]【晋】王嘉1拾遗记[M]1
[6]管子·五行[M]1
[7]尚书·洪范[M]1
[8]老子25章[M]1
[9]庄子·达生[M]1
[10]庄子·齐物论[M]1
[11]庄子·大宗师[M]1
[12]易经·乾文言[M]1
[13]论语·阳货[M]1
[14]论语·颜渊[M]1
[15]左传·昭公[M]1
[16]孟子·公孙丑上[M]1
[18]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玉环[M]1
[19]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深察名号[M]1
[20]梁涛·穷达以时“天人之分”探源[EB/OL]1简帛研究网,2008-11-251
[25]荀子·强国[M]1
[26]黄晖·论衡校释·谈天[M]1
[27]黄晖·论衡校释·物势[M]1
[28]黄晖·论衡校释·命禄[M]1
[29]柳宗元集答刘禹锡天论书(卷31)[M]1
[30][31]刘禹锡集·天论[M]1
[32]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A]1江泽民文选(第1卷)[C]1人民出版社, 20061
(责任编辑 曹连海)
郭玮,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邮政编码 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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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2-6359(2012)02-00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