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策措施和经办服务促居民稳定参保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连续缴费满30年且年满60周岁的,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终身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实现稳定就业的,其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每3年折算1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河南省濮阳市近年来通过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和经办服务,形成了稳定的城镇居民参保机制。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参保30.2万人,参保率连年稳定在97%以上。
为建立稳定的居民参保机制,制定了优惠政策:一是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年,报销比例按规定的标准再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0年且年满60周岁的,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终身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三是城镇居民实现稳定就业的,其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一是实现了居民参保缴费全程社会化。城镇居民可到遍布市城区的33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家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随时到建设银行的29家网点直接缴纳医保费。近期还将陆续开通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
二是建立居民自动续保机制。根据政策规定,已参保居民未及时续费的,将视为自动退保,下次缴费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且以前的缴费年限不再连续计算。为方便停保居民重新参保,市医保处在计算机系统为居民保留了往年参保信息,重新参保时直接到银行网点缴费即可重新享受待遇,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三是为失地居民打造参保、就医“百米服务圈”。 先后确定了23家村卫生室作为医保定点,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可享受到参保登记、政策咨询、门诊就医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市城区3万余名失地农民“政策就近获取、参保就近办理、待遇就近享受”。
(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谢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