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系统与和谐关系新探

2012-08-15 00:47刘国章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合力系统化统一

刘国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44)

差异、系统与和谐关系新探

刘国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44)

差异;系统;和谐

差异且适合的相互作用是形成系统与和谐的根据。而在差异的基础上实现真正和高质量的和谐又依赖于组织和结构的系统化程度,所以研究差异、系统与和谐,理顺关系,形成关于差异、系统与和谐的系统思维和思想意识,对构建社会和谐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差异存在于不同事物内部,也存在于不同事物之间,以及存在于事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之中。差异存在于事物与环境的横向关系里,也存在于事物自身纵向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事物的现象里充满了差异,事物的本质里也被差异所充满。差异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差异就没有事物,没有差异的事物及其相互作用就不能展现出差异的存在或存在的差异。存在是差异事物的统一性,没有差异事物的多,没有差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差异的运动形式,就没有差异事物的统一即存在本身。差异是存在的依据,存在是差异的展现。差异与存在的同一就是客观实在本身。差异的“多”形成“统”,“统”中差异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多中的“一”。“一”联系着“多”,“多”中的差异贯穿着“一”,这就是“统一”或“系统”。系统,系统,就是联系着差异的统一。所以,就具体事物而言,凡能相对独立存在的事物,都是以系统或统一体的形式呈现的。但系统或统一的事物,既有富有活力且可持续发展的,也有缺乏活力且不可持续发展的。而活力源于事物内部“和而不同”部分之间的合力与适应环境的强大能力。反之,却是“同而不和”部分之间非合力与适应环境的弱小能力。“和而不同”与“同而不和”呈现的就是和谐统一与矛盾对立统一的区别。因此,深入研究差异、系统与和谐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对实现社会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差异与系统

世界的本体是差异存在或存在差异,本质的差异通过不同现象表现出来,并贯穿在差异的现象之中。事物,凡能够相对独立存在的事物,其内部由差异的不同部分所构成,其外部由充满差异的环境事物所构成。事物内部不同部分之间在相互适合及其作用的基础上,形成了事物自身和谐的统一体。由这样的统一体内不同部分协调配合与协同所形成的合力,就形成事物在特定环境中存在和可持续存在及变化发展的内在依据。进而由这样的合力在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适应与适合环境的协调或协同状态,就形成事物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状态,也就是事物自身内在的和谐统一与环境之间形成的内与外的和谐统一。[1]

统一体尤其是和谐的统一体即事物自身,是差异之间的协调、协同与适合所构成的。这样的统一体不同部分之间展示出的就是相互的依赖和共存。统一体,就是“多中的一与一中的多”。事物既存在于环境之中,反之也是环境的构成部分之一。这样的关系既存在于事物的内部,也存在于事物与环境之间,具体就表现为事物内与外,即差异的不同事物之间和事物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在交换基础上的顺畅流动。这样的存在状态展现的统一体就是被称之为有机统一体且真实的事物系统,也就是说,真实的系统是和谐的统一体实质的表现,即差异统一中的和谐统一。反之,就是具有相互排斥和离异即不适合相互作用的非和谐的统一体,也就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

矛盾对立的统一体,依然是差异统一中的具体统一。不过,这样的统一体由于内部存在的排斥和离异,也就是缺乏协调与协同,就使得这样的统一体难以形成有效和较强的合力。因而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适应与适合环境的能力或功能,就显示出弱化和不可持续的状态。在与环境事物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中,经常性地出现不交罢了,一交就不通,或交之通而不顺不畅与耗费过大,进而形成非系统的交换关系。因此,由排斥和离异构成的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所展示的系统就是虚而不实的假系统。以假系统的形式存在的事物是难以持久的或不可持续的。这种状况既来自于事物内部的排斥和离异,也来源于事物内部不同部分之间利益流动的不平衡或是相互伤害。所以,要使事物尤其是新事物可持续的存在和发展,就必须改变事物内部不同部分之间相互伤害的作用方式,以及由这样的相互作用方式所引起的利益流动的非平衡状况,才可能形成整体合力应对环境的各种变化,进而形成与环境的变化相适合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方式,虚而不实的事物系统才能够成为真实而富有活力的系统。

事物系统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对自身有利的环境事物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并在交换而平衡的利益流动中实现了自身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由此也在自身小系统的基础上,在与环境事物相互适合的交往过程中,使小系统变化成为大系统或更大的系统。由于这样的相互选择和相互适合的客观要求,系统又根据不同的属性而分为差异而不同的事物系统。由这样的差异而不同的系统之间所形成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平衡流动,又进一步形成更大的系统或超大系统。世界就是由差异而不同的事物系统由小到大,由大到更大到超大的系统所构成,展现出事物系统的不同层次,不同的功能,不同的组织构成,不同的属性,不同的种类,不同的规模,这样多的差异与不同都存在于世界之中,所以世界的本体就是由差异构成的存在即差异的统一。

世界所存在的差异,最基本的就是自然与社会的差异。自然界存在的差异与不同在相互作用过程中,以及由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自然生物和非生物及其不同物种有序的排列中,展示出了生态平衡规律,这一具有系统性并且包含各种差异及其有序变化的客观规律,使自然界的不同事物共同构成了自然的生态大系统,所以才展现出生态的多样性与丰富多彩。正是自然生物与非生物不同种类之间形式和实质上的差异,造成了根本上的相互需要和平衡的利益流动,也才展示出了自然的和谐与美丽。而人的社会原本就属于自然生态大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是大自然的造化才使人类成为自然生态系统中最富有智慧的生物,也因此才使人类社会与自然区别开来。本应自觉地遵循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要求,不以伤害这一规律为前提而谋求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但事实上却相反,伤害了自然生态系统也伤害了人类自身。究其原因还在于社会的系统化水平还没达到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要求所致。因此,人类社会复位受到伤害的自然生态系统,实现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统一,就应在现有成就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使自身成为与自然生态平衡规律要求相匹配的社会生态系统。

二、系统与和谐

没有差异,就没有统一。所以,最基本的统一就是差异统一,也就是统一是差异基础上的统一。不论是对立的统一还是和谐的统一,都是差异统一的具体表现。对立与和谐属于性质不同的差异关系,由此形成的统一体就是性质不同的统一体。

和谐与差异协同或协调的相互作用相联系。协同或协调不仅指事物内部不同部分形成真实合力的相互作用,也指事物与环境不同部分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顺利交换与交流的相互作用。由这样的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关系就是真实的系统关系,或由这样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统一体就是真实的事物系统。

对立而矛盾与差异排斥或离异的相互作用相联系(差异的非协同或协调的相互作用)。排斥或离异不仅指事物内部不同部分形成虚假合力的相互作用,也指事物与环境不同部分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不通或通而不顺不利的交换与交流的相互作用。由这样的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关系就是虚假的系统关系,或由这样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统一体就是虚假的事物系统。

真实的系统呈现出有序与和谐,呈现出存在与发展的强劲能力。从内部结构看,系统内部不同部分之间差异基础上的适合、匹配、有序、协调、协同,在质和量上展示出最大的合理性或称配置合理。从与环境的外部关系看,由于有了内部根据的强劲以及自身有效的控制能力,就能够在最适合的选择当中与环境进行平衡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交流,以此就能够形成顺利的发展状态和最佳的发展能力。同时也呈现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并维护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即是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展现。自然界存在的差异而不同的具体事物及群体,以及社会生活中人所制造的功能完善的人工自然物都是对此最有力证实。所以,在自然界不存在根本矛盾和对立的统一关系或虚假的系统关系。否则,就不会有自然生态的平衡和丰富多彩而和谐美丽的自然生态。

而虚而不实的系统就呈现出无序与矛盾和对立,呈现出存在与发展的有限能力。从内部结构看,不同部分之间差异基础上的有局限的适合甚至不适合、不匹配、无序、不协调、不协同,在质和量上显示出局部的合理或不合理也称配置不当。从与环境的外部关系看,由于缺少内部根据的不充分以及控制能力自然弱化,就只能在勉强适合甚至不适合的选择过程中与环境进行有限并且非平衡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与交流,从而形成不顺利的局部和有限的发展或转而停滞或衰退进而自然消失的结局。同时也展现出与环境不适合基础上的矛盾和对立,进而就呈现虚而不实系统存在的不可持续性。这在人类社会中组织结构和人与物,在差异前提下的配置不适合不合理的群体,其生存状况尤其如此。

另外,在社会生活中一些内在根据充分,组织结构和人与物配置合适合理并且合力强劲的群体即真实的系统,由于不尊重甚至违背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客观要求,在与自然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交流过程中,采取非平衡的方式伤害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同时也伤害到社会生态(环境)系统,就造成了社会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与社会生活的不和谐。因此,这样的系统也是实质上的虚而不实的假系统。与环境不和谐的系统也是不可持续的,伤害环境与他人或社会最终伤害的是自身。

真实的系统产生和谐与平衡,虚假的系统产生排斥与离异,即矛盾和对立与非平衡。而和谐的前提是适合及适合中的相互依赖,不和谐的前提则是不适合中的勉强适合及不适合中的矛盾和对立。也就是说,和谐状态是由适合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相互依赖,以及平衡的利益流动构成的,不和谐的矛盾对立状态是由不合适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相互排斥和离异,以及由此产生的非平衡的利益流动构成的。和谐带来的是生活的有序和稳定以及可持续的进步发展,不和谐带来的却是生活的无序与混乱以及不可持续的发展或停滞或衰退。因此,和谐是真实系统的本质功能,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更是差异性不同事物共存的依据。但是,和谐并不意味不发生矛盾,而是矛盾在和谐的氛围中不易产生,产生了也容易化解。所以,避免、缓解和化解矛盾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已有的和谐,由低到高的发展和谐,否则千差万别的不同事物就难以共存,因为差异性不同事物的共存是以协同到和谐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的。

三、辩证系统思维与构建和谐社会

辩证系统思维源于人们对客观世界差异事物及其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差异性关系,以及由这样的关系纵横交织所形成的存在状态,即对差异的统一状态的反映和反思。是客观世界差异的事物内部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事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并由这样的联系和关系构成了事物自身内在的统一性,以及事物与环境之间的统一性。“统一”的“一”就是客观且普遍的联系或关系,而“统一”的“统”就是由“一”联系或关系起来的差异的“多”,也就是“多中的一与一中的多”即系统。系统思维正是基于对这样的客观存在的反映与反思、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否则系统思维就难以成立。真正的系统思维与系统化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是一致的,是客观存在系统化的主观化即主观思维的系统化。而系统化了的主观思维也就是人的思维的系统化,用系统化的人的思维认识客观世界,才可能真实而正确的反映世界。用这样的人的思维在正确认识世界的基础上,建构改造世界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才可能正确而有效的改造世界,进而为人类的现实生活服务,为人类的社会生活造福。以这样的人的思维支配下的人的实际活动,才会有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

自然生态的系统性决定了人的思维必须系统化,这是主观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自然生态的系统性造就了自然生态的平衡与和谐,呈现了自然生态的平衡规律。[2]而真正系统化的人的思维,就一定能够自觉按照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要求,构建起人类的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也就是说,形成系统思维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辩证的系统思维与社会和谐有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真实地思考“和谐”与深刻地理解“和谐”,才能在行动的过程和结果上体现和谐,发展和谐。

辩证系统思维与构建社会和谐的紧密关系,首先是对社会生态的理解,建设社会生态文明必须正确理解社会生态。而建设社会生态文明与构建社会和谐是一致的,因为社会生态是否文明与社会是否和谐以及和谐的程度直接相联系,而社会和谐程度的高低,又决定于社会生活系统化程度及其质量的高低。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不断地提高社会生活系统化的质量和水平,即体现出社会利益的顺畅流动,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生活的有序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样的社会良好状态,没有辩证系统思维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实践活动程序科学而合理即系统化地设计和有效实施,是难以想象和难以为人自身所肯定和接受的。

其次,是对社会生活在管理方式上的是否科学与合理。而社会生活是否和谐与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否科学与合理,是否到位与有效直接相关。现代管理没有系统思维做支撑是难以展现其科学与合理性的。“管”即规范,“理”则“疏通和顺畅”。所以,“管理”不是简单的“限制”,而是理顺、沟通、疏通、流动的顺畅和顺利。面对如此众多的差异与不同,只有辩证系统思维才有能力理顺与把握,并使社会生活有序而稳定的进行和顺利发展。没有辩证系统思维做支撑的管理,不能够称之为现代管理。管理科学与合理了,社会的和谐就是必然而自然的。科学管理是社会和谐与有序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体现社会生活系统化水平和质量高低的关键。所以,管理、管理,尤其是现代管理,没有系统意识,没有系统思维,就难以有真正的现代管理。

再次,是对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结构及其功能的理解,以及社会生活不同因素或部分的配置与安排,是否体现出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属性。没有差异就没有组织和结构,差异与不同是结构与组织的前提和依据。而组织和结构的是否科学与合理,决定了组织或结构功能的大小或片面与全面,也决定了社会生活的是否有序与和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与安排上,能力强的人与能力弱的人在相关社会分工领域,一定要合理的搭配,取长补短,分工协作,相互理解和支持,才能够使社会生活形成强大的合力,并展示出社会生活的公正与平等。由此,社会有序、稳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尤其是现代社会,社会化、系统化程度越来越高,一切财富都是社会分工加协作与合作所形成的合力所为,任何个人不论他的智慧和能力强还是弱,都只有在协同与协作或合作所形成的社会合力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任何以分工不同来划分等级,区别高低贵贱的思想意识都是错误而有害的。对这一切的理解与行动的实施,都有赖于辩证系统思维这一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总之,差异、系统与和谐的关系是辩证而不可分割的,也正是差异中的适合、合理与合力的相互作用呈现了系统的存在、变化和发展。差异统一中的和谐、有序与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可靠基础。反之,则是社会无序、混乱与不稳定的前提和依据。

[1]刘国章.差异、系统与和谐[J].系统科学学报,2011(3):5-9.

[2]刘国章.自然生态复位问题探究[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1):49-53.

B01

A

1008-5955(2012)04-0097-04

2012-09-20

刘国章(男,1965,12-)哲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本文属江苏省教育厅社科基金课题《现代系统思维视域下的社会和谐与矛盾化解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编号:2011SJB720009

(责任编辑:吴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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