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医保城乡统筹正逢其时

2012-08-15 00:48郑功成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4期
关键词:新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

文/郑功成

加快医保城乡统筹正逢其时

文/郑功成

我一直认为,城乡分割的医保制度因违背大数法则规律和互助共济原则,是不可持续的。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在分别运行中暴露出来的不公平、不经济、不便捷等诸多弊端,从实践角度证实了城乡分割对可持续发展的危害。目前,中国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全覆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推进城乡医保统筹发展显得更加迫切,也正逢其时。

一、提升质量的首要任务是城乡统筹

“十二五”时期医保制度建设的重心要从扩大覆盖范围转移到提升质量上来,而提升质量的首要任务就是城乡统筹。

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必须建立在制度定型的基础上。现行的三项基本医保制度不是定型的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带有很强的过渡性,是为了把市民和农民的医保先搞起来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解决的是医保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这种分而治之的权宜之计往往适用于外延扩张式的发展,但因制度设计不统一,分散决策、分别管理和分头经办等先天性缺陷,难以担当起制度建设从有到好的历史重任。从有到好的制度,必定是城乡政策统一、管理经办一体的制度,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居民医保制度。这是分而治之难以完成的。分而治之无疑将导致城乡差距的扩大、二元结构的固化,极易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公共资源浪费,甚至制造新的混乱,如商业保险经办新农合。因此,亟待改变现行的制度分割、资源分散和管理分离的治理状况,实现向城乡统筹、资源集中、管理统一的转变。

医保制度的质量包括服务效率、参保的稳定性、保障水平等丰富内容,但其核心内容是公平,实现公平的着力点或重心当属城乡统筹。这个判断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得出的结论,符合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可持续,离不开巩固和扩大覆盖面,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而且各级政府和经办机构积累了丰富经验,完成“十二五”期间覆盖率提升3个百分点的任务是不必担心的;实现可持续,离不开政府投入,而增加投入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十二五”医改规划已经明确提出对城乡居民的参保补助要达到每人360元,所以用于医疗保障的公共投入是不必担心的。我担心的依然是城乡分割、制度分割。其理由有两点:一是现在推进城乡统筹还面临着部门阻力;二是就现状而言,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总体上还处在分离状态,整合的任务相当艰巨。但是,城乡分设的制度安排,对几亿农村居民是不公平的,所谓城乡差距,实际上是城高乡低,农民享有的制度比市民差。这种世世代代延续下来的城乡差距,绝不能在新型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中再继续下去了。所以,在三项基本保障制度初步实现全覆盖的背景下,应该毫不迟疑地从“人人享有”转向“人人公平享有”,从人人不同程度的普惠转向人人公平的普惠。只有通过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才能够逐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并且在现在普惠的基础上,使制度建设产生质的飞跃。因此,城乡统筹是我国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制度建设质量的必然选择和重中之重。

二、抓住关键阶段,加快统筹进程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十二五”时期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也是推进医保城乡统筹的重要机遇期。为此,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医改规划,对医保城乡统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

我认为,这个决策至少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强调城乡统筹的紧迫性,要求“加快”,即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管理体制,加快整合三项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二是对医保城乡统筹的内容表述得十分明确和全面,从管理体制、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先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再整合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进而对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进行并轨,这个实施步骤是先抓主要矛盾和先易后难的科学步骤,有利于降低制度整合的成本,加快整合进程,也是先行探索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十二五”期间就要基本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统一和经办资源的整合,因为这是在“十二五”医改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提出来的目标,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弹性任务。

三、抓实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

试点先行,渐次推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发展之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也是这样走过来的。然而,这种渐进改革道路既可以避免大范围失误的风险,也容易形成地方“创新过度”而中央设计不足的缺陷。因此,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从长期试验性状态进入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新阶段的背景下,特别需要强调顶层设计,淡化地方五花八门的创新。

首先,顶层设计是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法宝。医疗保障城乡统筹解决的是体制问题这个深层次矛盾,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同时也要看到推进城乡统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我们的最大优势是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局部服从全局。要把这种优势变成促进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的动力,就要做好中央层级的设计,对诸如制度整合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能的归属、经办机构的配置和编制等问题作出统一部署,为下面提供遵循。应该看到,由于缺乏顶层设计,一些地方仅仅把城乡统筹作为可早可晚、可快可慢甚至可有可无的一般性号召,还出现了部门阻力,严重制约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进程;先行探索地区特别是县级统筹地区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管理职能的归属不统一,少数地方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后由卫生部门主管,显然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整合后的城乡基本医保名称也出现了与制度性质不相符的混乱现象,有的称为城乡合作医疗,实际上现行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都不是什么合作医疗。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说明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要自上而下推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上面不动下面动,容易产生诸多问题和弊端。一是有许多问题下面难以解决,如医保关系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衔接,不是哪个地方就能解决的。二是下动上不动,容易导致一地一策、各行其是的惯性,而改变惯性是很难的。三是下动上不动,上面就有两个部门向下面布置任务、要求下面汇报情况,使下面本已整合的经办管理还要再拆开汇报,给下面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所以,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应该自上而下,而不宜自下而上。

第三,领导要先行。从天津、宁夏、青海和成都、长沙等地的实践看,推进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关键是领导要先行。这些地区之所以率先实施城乡统筹,都是当地党委政府首先做出决策,提出目标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去贯彻执行。在党委政府的决策中,党政一把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这源于他们的理念先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先抓思想解放,就是因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如果理念不先行,任何制度安排就不会科学。在医疗保障中如果没有城乡统筹的理念,是不可能有相应的行动的。

第四,适时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成都实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后,把公立医院管理从传统的卫生行政部门职能中分离出来,转交给新成立的医院管理局(相当于地方国资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统一交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搞公共卫生上。试想,若是卫生部门都在争着搞合作医疗,争着管医院,公共卫生什么时候才能发展起来?所以说,医院的改革、医院的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的发展,都跟权力的重新配置、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推进医疗保障城乡统筹,要像成都那样,调整部门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为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本栏目责任编辑:刘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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