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文化复兴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路径与策略

2012-08-15 00:52李树启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民族特色中华文化文化产业

李树启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 201204)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迅速走向崛起,中华民族开始迈出复兴的步伐。相较于经济发展的成就,中国文化建设的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文化复兴是民族复兴的最后标志,离开了文化复兴,中华民族复兴的宏愿无法最终实现。为此,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推动 “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国家战略,[1]吹响了中华文化复兴的号角。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民族文化的最好载体,中华文化复兴离不开凝聚了中华文化内涵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在全球化、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要实现中华文化复兴的宏伟战略目标,必须借助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通过产业弘扬文化。基于这一认识前提,本研究立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以中华文化复兴伟大使命为导向,深入探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内涵特质、发展路径和推进策略,努力形成提升我国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对策建议,以服务于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培育。

一、面向文化复兴提振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必要性

(一)中华文化复兴是中国经济复兴和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劲动力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根据亨廷顿的文化发展模式理论,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工具文化现代化”的巨大成功,也成功地将“终极文化西方化”推向了历史性的转折点。[2]实践表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能力随着时代、环境的不同而不断调整、创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基础的需要,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而非制约因素。中华文化完全能够承载中国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3]亚洲四条小龙有能力在儒家文化基础上实现现代化便是有力的证明。

中华民族经过一百多年的曲折探索,从文化反省、文化自卑、文化批判到文化防御,再到文化认同,时至今日,文化自信心大幅度提高,终于迎来了文化复兴的曙光。我们坚信,现代化并不是西方化的同义语,中国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在全盘西化的前提下追求现代化,中华文化有能力承载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就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复兴中华文化,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复兴和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劲动力。

(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是实现中华文化复兴的有效途径

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文化作品由市场来提供、配置,文化日益经济化,催生了一种不同于工业经济的新经济形态,即文化产业。[4]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当今世界各国的文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具体的文化产业形态而存在,文化产业竞争本质上反映的是文化竞争。

文化需要载体,犹如水要器盛。文化产业能够将文化这种精神产品与产业要求的物质产品凝聚起来,使得精神属性与物质属性实现有机结合,文化要素在新的物质形态上得到寄托和升华。同时,由于文化商品具有追求自身价值市场实现的本质冲动,文化商品所蕴含的文化要素会想方设法为大众接受,文化商品的市场拓展过程实质上就是文化传播的过程,而且其影响范围、吸引力、渗透力、以文化人的力度都非单纯的文化传播可以企及。因此,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民族文化的最好载体,文化产业是文化实力的重要支撑,文化实力主要通过文化产业来体现,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关键在于文化企业、文化产品走向世界。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拓展国际文化市场,通过产业弘扬文化,是实现中华文化复兴的有效途径。

目前,发达国家都已将文化产业作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最重要手段。如,英国确立了通过发展创意产业提升国家竞争能力的战略,韩国提出了“文化立国”战略,日本提出了“文化立国方略”,新加坡则将创意产业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基于对当今世界形势的正确把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国家战略,这必将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奠定坚实的认识基础、制度基础和政策基础,必将开辟中华文化复兴的有效途径。

二、面向文化复兴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内涵特质与发展路径

(一)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内涵特质

“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在一些国家也被称为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何谓“文化产业”,国内外学术界尚有不同的认识。笔者倾向于采用文化部在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使用的定义:“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这一定义强调了文化产业是一个经营性行业,属于市场经济范畴,具有竞争性、盈利性的特点,以此区别于文化事业。文化事业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具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的特点,因其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只能由政府提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都服务于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二者相辅相成,全面协调发展是一国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即是利用民族特有文化资源,运用科技、金融、营销等商业运作手段,创造性地生产、经营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行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较一般性文化产业的边界要窄,属于文化产业领域的一个特定细分行业,其承载和传播的基本内容是中华优秀文化,而非世界共有文化,中华优秀文化是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魂。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华文化累积之丰厚、形态之多样和哲学之深刻,是世界上其他文化少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和资本,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就是要创造性地挖掘、整合、营销这一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将优秀传统文化与新的表达形式结合起来,凸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和独特优势,提高其在全球文化市场中的地位,助推中华文化复兴和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5]

(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

鉴于文化的上层建筑属性,作为文化载体的文化产业在不同的国家必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的文化产业与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在方向、目标和路径上都有着显著区别。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也要注意适应中国国情和中华文化的独特要求。

笔者认为,依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地对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进行产业定位是选择产业发展路径的第一步。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不是追求单一的经济效益,而是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承载中华文化、传播中华文化、推动中华文化复兴的过程中谋求发展壮大。按照这样的发展定位,防止片面地谋求利润最大化,防止丢掉中华文化内涵,是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始终恪守的基本原则。只有恪守这一原则,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价值才不会迷失。

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定位和发展原则明确之后,发展路径也随之清晰。笔者认为,在市场化、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虽然名曰产业,实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产业,其首先属于文化范畴,其次才属于产业范畴,就其性质而言首先应该体现中华文化的功能和使命,就其发展规律而言首先应该遵循文化的规律。因此,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不是市场逻辑中完整意义上的产业,不能完全产业化,正如教育产业不能完全产业化一样,不可以简单地套用常规的商业模式去运作民族特色文化产业。[6]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中华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同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推动中华文化复兴为己任,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前提下谋求跃升式发展,力求形成产业体系富有竞争力、产业布局富有整合力、产业主体富有生命力、产业科技富有创新力、产业需求富有成长性、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不断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扩大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贸易,大力推进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通过对内辐射带动、对外输出传播,使之成为中华文化复兴的重要支点和提升我国文化 “软实力”的重要着力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沿着这样的路子走下去,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指日可待,中华文化复兴将会水到渠成。

三、面向文化复兴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

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文化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等诸多方面工作。就推进策略讲,在有限的时间、资源条件下,没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相关方面都平均用力,抓关键,促根本,在整体配套的情况下重点推进才是有效可行的解决之道。因此,要谋求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要助推中华文化复兴,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努力为之。

(一)有效贯彻“双百”方针,努力实现中华文化大繁荣,是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文化产业是一项内容产业,缺乏文化精神内涵的文化产品是低劣的工业品,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自身的发展和引领,中华文化大繁荣是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华文化源远流长,蕴藏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内涵,有着显著区别于其他民族文化的特色。对于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我们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结合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对文化传统进行新的诠释,全面深入地挖掘其时代价值,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活力,以开放的心态,将全球化蕴涵的普适性内容与中华文化特有的价值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现代与传统的完美对接,使其在当今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7]实质上,这是传统文化的再生,是在新的基础上的重新开始和创造,不是简单地“复旧”或“回归”。[4]因此,要有效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政策,激发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创作生产活力,促使优秀文化作品不断涌现,形成一批批有世界影响力、广泛传播的文化艺术作品,形成一批批中国风格、国际表达的文化艺术流派,努力开创中华文化的繁荣局面。

认识上需要明确的是,文化繁荣不等于文化复兴。文化繁荣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自身发展的兴盛状态,文化复兴则反映了一种文化走出衰落、回复强势地位的过程,它是从文化比较视角看的,文化复兴不仅依赖于文化的先进性,而且依赖于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文化繁荣不会自动实现文化复兴,处于上升繁荣期的民族文化借助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传播和弘扬,可以大幅度地拓展受众面,提升认可度,逐步走向振兴。

从文化繁荣与文化复兴及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可以看出,加强文化自身建设,促进中华文化繁荣,是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和中华文化复兴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夯实这一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营造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先,从微观层面看,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导向,加快推进经营民族文化的国有文化单位改制改组,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规范、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市场主体,增强其面向市场、面向大众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对于经营民族文化的国有转企改制单位,要完善相应改革配套政策,根据实际需要加强扶持力度和扶持期限,减少体制转轨摩擦。在激发国有文化企业活力的同时,还要着力拓展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空间,重视利用民间的各种资源和智慧,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互竞争、相辅相成的文化产业组织格局。另外,政策上要引导文化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网络的文化企业跨所有制、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开展重组和并购,培育一批综合经营、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集团。只有这样,文化市场主体才会有压力和活力,才会解放思想和生产力,整个产业才会有进一步发展的契机。

其次,从宏观层面看,要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业的关系,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往,我们治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偏重于行政手段,对这种状态必须进行变革,这是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规划者和管理者需要迫切解决的管理体制问题。今后,要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在构建和完善市场机制、强化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同时,审时度势地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力求使得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大幅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强大的传播效能和国际竞争力的民族文化企业,在激烈竞争的世界文化市场上发挥足够的影响力,为弘扬中华文化做出贡献。

(三)坚持培养、选拔与引进并举的原则,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所需人才队伍的规模和素质,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产业发展所需的第一资源。就我国目前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看,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适应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培养、选拔和引进并举的原则,加快相关文化人才、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国际化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活力,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对人才的培养,要创新模式,多管齐下、多元发展。在国民教育中,要鼓励和扶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与文化企业共建培养基地,优化专业结构,增设文化产业独立学科,培养中高级人才。大量初级人才的培养则应由职业教育担当。对于已经完成学历教育的行业成熟人才,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对于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要进行超常规和跨越式的培养,不能仅仅靠学校,也不能仅仅靠实践,应该是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8]就办学主体看,应更多地调动社会积极性,汇聚社会资源投入人才培养领域。

相对于培养机制而言,人才选拔机制对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实际意义更大。因为人的禀赋是有差异的,后天培养的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对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领域的某些特殊人才而言更是如此。所以,要十分重视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的方式发现社会人才、使用社会人才,诸如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体制外人才,促进他们发挥作用。

同时,还应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和子女就学政策,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归。要建立海外人才统筹机构并推行专项“千人计划”等人才回归战略,大力引进本国籍海外人才,有效补充和壮大国内创业型、管理型人才队伍。

最后,还要强化思想引导工作,着力改变传统文化人轻商的观念,从认识上增强其服务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好现有文化人才队伍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现代科技发展迅速,科技与产业的融合日益深化,科技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也在不断提升。特别是信息传播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联姻,正推动文化产业进入一个飞速扩张的时代,使得文化产品在传播速度、覆盖面和对公众的影响力上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而且这一趋势还在加速。可以说,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助推器。

目前,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广泛应用数字技术、仿生技术等高新技术,文化产业与高技术产业高度融合,产生了许多新的文化业态,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断创新,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占有率和竞争力都很高。我国的文化企业多停留于传统技术手段,从事一般文化产品的制作和开发,在全球化竞争中面临严峻挑战。[9]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奋起直追,充分利用3G、广电CMMB等新技术,促进文化产业与媒体零售、电子商务、手机购物、网络游戏等新型业态融合发展,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要的文化休闲产品。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延长产业链。比如,可将出版业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等行业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大做强出版业。

当今科技,日新月异,产业升级和更新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这为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契机。我国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很大,正处在爆发性成长的前期,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机遇期,利用最新科技手段,利用先进的传播手段,增强优秀中华文化的表现力,使之更具吸引力、感染力,促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五)高度重视金融的力量,着力优化文化金融运作机制,将文化金融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抓手之一

如果说在现代经济中,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则是第一推动力。文化和金融的结合会对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文化金融包括一系列促进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生产和营销、文化企业运营的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向文化产业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文化产品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重视金融的力量,着力优化文化金融体系,以金融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活动创新,以金融支持文化作品的市场转化。就当前多数民族特色文化企业的财务实力及整个行业投入情况看,资金缺口很大。充分发挥文化金融的支持作用,在现实中尤显迫切。

文化金融范畴涉及银行、保险、担保、创业投资、资本市场、债券等多个领域,科技、发改、财政、税务及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对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财政性投入资金进行统筹集成,对重叠冲突的政策脉络重新梳理贯通,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性、实效性,确保资金链条能够有效地从文化创意贯通到文化产品和产业化整个过程。

鉴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特殊地位和使命,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应该突出“政策性”取向,政府要对文化金融予以更多倾斜性支持,引导其创新机制,不求短期回报,甘愿承担中小文化企业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就政府而言,要设立资助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对民族特色文化产品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活动实行税收优惠,要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要支持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金融资本参与民族特色文化企业的资本运作。

(六)实施全球战略,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走出去”,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制定文化全球化战略,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可以具体操作的策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扶持政策,开拓国际文化市场,促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走出国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使之产生日益广泛的影响,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因此,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注重开拓国内市场,更要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要进一步改革文化外贸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灵活、宽松、自由的文化外贸政策,着力推动文化产品出口和文化企业“走出去”战略,建立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促进体系,鼓励民族文化经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输出,扭转文化贸易逆差状态。其次,要优化国际文化市场营销战略。要充分了解国际信息,尊重世界其他民族和一些地区居民的禁忌,特别注重利用参与海外华人商会组织的年节活动和职业培训的机会,以研讨、论坛、庆典等活动为契机,营销民族文化产品。[10]

在拓展国际文化市场方面,韩国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韩国的文化产业将儒家文化与工业化背景下的大众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以影视剧为主要载体,在东南亚地区掀起了阵阵“韩流”旋风,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文化传播效果。谋求文化复兴与民族文化产业“走出去”的中国,作为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和传承地,今后应该更加有所作为。

[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刘诗林.当前传统文化复兴现象分析[J].科学社会主义,2011,(1).

[3]林毅夫.21世纪全球多极增长格局中的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复兴[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4]李丽霞.文化复兴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1,(12).

[5]丁祺,奉公.对文化创意意蕴的新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11,(2)

[6]仲呈祥,胡智锋.文化复兴的理想与现实——2012《现代传播》年度对话[J].现代传播,2012,(1).

[7]张路园.回顾与展望: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文化复兴历程思考[J].理论月刊,2010,(3).

[8]陈实.吹响中华文化复兴的号角——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1,(11).

[9]潘正祥,宋玉.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传统文化复兴的机遇及挑战[J].理论建设,2008,(2).

[10]徐庆峰,吴国蔚.对我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策略的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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