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进入秋季大路菜上市时期。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开展收储工作,继续完善储备制度,认真落实配套政策,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
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通知》要求,各大城市要按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合理确定蔬菜储备规模;积极落实扶持资金,对蔬菜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补偿;大力支持蔬菜储备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承担政府蔬菜储备任务的仓储设施;鼓励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就地窖藏,机关、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自建储备。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北方大城市2012年冬季2013年春季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