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假冒公安以帮卖摄像头为名诈骗,多人上当
【本刊讯】据《晶报》报道:今年56岁的香港男子莫某谎称自己的弟弟是“广东省公安厅的主任”,能帮忙“捞人”、采购摄像头等为名,涉嫌诈骗1300多万元人民币,用于购置房产、包养情妇。近日,他因被控诈骗罪在深圳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07年5、6月间,莫某认识了刘某,在和刘某交往期间,莫谎称其弟弟是广东省公安厅的主任,很有本事。刘某听说后,就让莫建忠帮其朋友推销摄像头。莫建忠当即答应,随后以其弟弟联系的东莞市某村要购买摄像头1500台为由,要刘某先出人民币10万元活动经费。刘某向莫支付了所谓的活动经费人民币9000元,事后该笔生意并未办成,莫某遂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脱至今未予归还。
2008年5、6月间,莫通过刘某又认识了杨某东。自2009年3月开始,莫多次找人冒充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与杨某东通电话,编造虚假的广东省公安厅“李处长”、“张处长”等人,以东莞市某村要购买摄像头,广西某公安局要购买摄像头等多种借口,向杨某东等人索要各种费用,骗取杨某东人民币1230.02万元、港币64万元,骗取其他人人民币83万元、港币15万元。
这些被骗赃款被莫建忠用于购置房产、包养情妇、赌博、吃喝玩乐等挥霍,均未能追缴。2011年5月27日,莫在拱北口岸入境时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