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三个月内,要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综合运用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到实地,划定边界,设立标志,统一编号,落实到户。要确保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原有高等级和集中连片的耕地得到有效保留,坡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和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