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森林资源保护措施探讨

2012-08-15 00:53扎西龙布
绿色科技 2012年6期
关键词:林政护林防火木里

扎西龙布

(四川省木里县一林场,四川 木里 615800)

1 引言

木里县地处四川省西南部,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境内,总人口13.2万人,木里林区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67.3%,森林蓄积量1.17亿 m3,占全省的1/10,全国的1/100,是我国仅存不多的成片原始林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生态优势非常明显。

木里林区的地质地貌复杂,平均海拔3000m,境内从北向南分布着木里河、水洛河、雅砻江3条主要河流,属于典型的高山峡谷区。由于林区内自然条件存在差异,森林植被呈明显的垂直分布,2000m以下主要分布灌木、草类、散生云南松,2000~3800m主要分布云南松、高山松、冷云杉、桦木、高山栎类林带,4000m以上为高山灌丛和极地流石滩植被。木里县作为国家重点天然林区,于1998年9月在全省率先停止了天然林采伐,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标志着木里开始从采伐利用森林资源为主,向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历史性转变,由“砍树人”向“护林人、造林人”的转变。木里县委县政府以科学的资源观和发展观,确立了建设“生态大县”的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为重任,为长江上游的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保护是预防和消除森林的各种破坏和灾害的措施,保证树木健康生长,避免或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消除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林木鸟兽害以及灾害性天气对森林的损害。制止乱砍滥伐和非法采猎,森林保护应采取“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木里县在生态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2.1 森林防火

2.1.1 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制

实行“六长”责任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实行各级正、副指挥长划片包干负责制,县级领导干部护林防火值班制,护林防火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各包乡领导和单位要督促各乡镇、林业企业护林防火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派督查人员到各片区进行督查,因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1.2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木里县29个乡镇、9个国营牧场、14座寺庙、4个县属林业企业和1个木里林业局,每年年初在全县林业工作会上,层层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县政府与各乡(镇)、林业企业和大型项目建设业主、采矿业主;各乡(镇)与村、组、户和辖区施工单位;林业企业与各管护站、个人和辖区内施工单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层层缴纳防火押金。实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对发生人为森林火灾或对森林火灾组织扑救不力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县政府每年拿出3291500元资金作为全县护林防火专项经费,年末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实行重奖重罚。

2.1.3 加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1)加强防火期间的防火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张贴宣传标语及警示语,提高各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防火高火险期,由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除林业管护人员的常年管护外,在防火期,乡林业员、电台员、村组巡山员必须到岗到位,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考勤、考核。电台员每天早晚在规定的时间上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平安情况。对林区道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点,对入山车辆、人员进行防火宣传登记,特殊时段,高火险时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要求各责任人管好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小孩、学生,以及上山从事副业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

(3)推行森林防火工作“两项制度”,即切实推行护林防火巡山制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由于取得很好的效果,已经在凉山州各县推行。

(4)每年都要召开护林防火联防工作会,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林业企业与乡镇、牧场的联防工作,做到责任区、责任线地界明确,森林防火不出现盲区。

2.1.4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

在公路沿线的下麦地、列瓦、博瓦、李子坪、克尔、博科、桃巴、屋脚、固增、东孜、沙湾等11个乡镇按县委、政府要求每年各乡镇组织10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其余乡每乡组织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由县人武部、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县人武部负责扑火队伍的扑火技能培训,每个扑火队员要求自带扑火工具并准备1~3d的口粮,扑火误工费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半专业扑火队纳入保险,扑火安全得到了保障。2009年2月16日发生在盐源县大坡乡境内森林火灾越境突破木里县项脚乡防火线引发火灾和2012年4月7日发生在木里县麦地龙乡森林火灾,县人武部和护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邻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及武警木里森林大队赶赴火场扑救,在较短的时间里扑灭了山火,无伤亡事故,挽回了国家森林资源的损失,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2.1.5 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接到火情报告后,由木里县森林公安局派办案人员立即赶赴火场,及时开展侦破工作,对已查明的林火案件,既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又要对林区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对没有查明的林火案件,政府实行悬赏破案。

2.2 森林管护

木里县县属森林管护面积为385061.5hm2,面对管护压力,该县县属各林业企业分别对各自的施业区进行常年管护。县政府与县林业局、林业企业,林业企业与管护站、管护人员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书,成立“五长”责任制。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管护办法,对地势偏远,人烟稀少,林区内活动较少的边远林区,主要采取封山设卡、定期巡山的管护方式;对交通方便、林内活动频繁、管护难度大的林区,主要采取以巡山为主、设卡为辅的管护方式。要求管护人员必须在管护站蹲点驻扎,每月巡山时间不少于25d,并做好巡山记录。在巡山过程中发现有乱砍滥伐、无证采伐、乱占林地、违章用火、毁林开荒、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采取及时制止并上报林业执法机关,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路有人卡”的森林管护机制。

2.3 林政管理

木里县委、政府加强了林政执法队伍和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于2008年4月,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撤销了原木里林业局林区公安分局和县林业公安科,组建了木里县森林公安局,充实了执法队伍,同时加大了对各种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凡接到报案件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林政管理工作上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和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各中心镇凡在辖区内发生一般林政案件5起以上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给予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若发生一起重特大林政案件的给予撤职。各乡镇、县属林业企业凡在辖区内发生一般林政案件3起以上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给予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若发生一起重特大林政案件的给予撤职。通过制度、措施上的落实,加大了对涉林案件的查处和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林政案件逐年减少,木里林区秩序有序健康的发展。

2.4 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本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和“治早、治小、治了”的防治原则,该县对林区积极主动开展防治,达到有病、有虫不成灾的效果,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人工监测森林病虫鼠害1.73万hm2,积极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7.22万hm2,森林病虫害有效防治0.08万hm2。同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坚决制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 结语

通过13年的天然林资源保护,木里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天然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森林覆盖率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各种野生动植物逐年多起来。如今,木里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林子更密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全面改善,对建成长江上游“绿色屏障”起基础性的作用,为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提供了保障。

[1]木里县人民政府.木里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林业工作的通知[R].木里:木里县人民政府,2009.

[2]木里县人民政府.木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兑现2011年护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的通知[R].木里:木里县人民政府,2011.

[3]木里县人民政府.木里县森林保护工作纪实.[R].木里:木里县人民政府,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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