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如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012-08-15 00:54杨立新孙学治
科技视界 2012年9期
关键词:组织协调发包人承包方

杨立新 孙学治

(深圳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18033)

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中,除需要监理工程师们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程序的充分了解之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各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相联系又相矛盾的,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项目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这就需要组织协调工作。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使项目各方彼此沟通,促使相互了解和理解,才能使影响项目监理目标实现的各个因素处于统一可控之中,使项目系统结构均衡,保证监理工作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监理工程师应充分运用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和工具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做到公正、科学、合理和合情,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1 组织协调的定义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沟通、调和、联合和联结工作,以达到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中,相互理解、信任、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的工作。

2 常用协调方法

2.1 会议协调

监理方采用会议协调的模式主要有工地会议、专题会议及监理内部会议等形式。工地会议的任务主要是对照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行比较,对进度滞后情况分析其导致原因并提出合理建议,分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分析形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专题会议则是不定期的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进度严重滞后、工程出现重大变更等必须及时解决的质量或安全、技术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监理内部会议则是定期召开的内部沟通协调的会议,其宗旨是沟通各方信息并对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要求各方对实际问题各抒己见,最终能够在专业知识丰富的总监引导下对存在问题达成共识。

2.2 交谈协调

交谈协调是指监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实行面对面或电话交谈来解决问题的方法。该种方式往往可使参与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因而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落实力度。

2.3 书面协调

监理人员通过采取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通知单及备忘录等形式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这既是工作需要也是监理实施自我保护的方式。

3 组织协调类型

3.1 与发包人协调

作为项目所有者并具有决策权的发包人的意见在项目实施中非常重要。监理方首先应充分了解发包人的目标、意图,若监理对发包人的意图产生不完整或错误理解则会增大工作的难度。因此监理方应认真研究项目目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加强己方工作的计划性和预测性,充分尊重发包人,力争主动的为发包人着想,及时让发包方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计划与安排。

3.2 与承包方的协调

项目建设中监理方的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在与承包方的协调中首先应要求承包方按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方案、生产计划等;通过监管帮的模式积极主动的与承包方沟通,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测,并提醒承包方注意,对设计变更或隐蔽工程应及时进行合理认可,形成书面材料;一般项目实施中参建单位较多,因而相互间利益冲突较大,监理应在充分理解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组织各方相互配合,尽量减少相互干扰、扯皮现象,最终实现多赢的结局。

3.3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负责提供图纸、出具设计变更,及参与各类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进度及经济结果,因此监理单位应在充分尊重设计单位意见的前提下,及时密切的与设计单位沟通,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出现的设计问题,以提升设计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4 与公共部门的协调

建设项目涉及的公共部门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管理部门、消防及城管部门等,监理单位应主动配合承发包单位与之相互沟通以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明确其相关责任和权力的前提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技能,并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员工培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并应做到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和谐管理模式,以便为顺利地组织工程建设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4 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措施

4.1 良好的工作方法

在监理工作中应从大事着眼,从小事着手,认真做好日常巡查、材料把关、进度分析及资料整理等点滴工作,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个细节。在涉及利益冲突进行调节时应做到换位思考。应善于开发己方及周围环境的潜能,充分利用身边可利用的力量来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充分调动监理单位人员及相关各方人员的积极性,以取得对方的支持和理解,为实现良好沟通打好基础。

4.2 以理服人

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方不按照监理程序施工、不尊重监理等现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要求。对所做出的结论应保证有章可循、有理有据,在此基础上指出施工方的违规行为,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4.3 以威信服人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从衣着外形等方面入手,做到廉洁身正,不能因小利而忘义。对待施工单位应做到理智而不鲁莽、热情而不虚伪。力求在承发包方面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达到对方从内心里尊敬并乐于服从所下达的指令。即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矛盾和纠纷,也可依据个人威信迎刃而解。

4.4 宽容、公正与妥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在人际交往中,关键是要自己的弱点能让别人接受方可进行有效交流。作为工程建设中的斡旋单位,监理首先应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并能吸收别人所长以充实自己,即应具备宽容的心理才是做好监理的前提;在解决参建各方相互间矛盾冲突时,监理应自始至终坚持公正的立场,做到公正的选择解决矛盾的途径、公正的理解和执行合同及规范,处处将公正作为出发点,才能做到不丧失监理的威信;在解决矛盾过程中对于无关紧要的环节,监理人员应学会妥协。但对妥协应把握好其度,对涉及原则的问题则绝不可妥协。

4.5 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部分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不认真审阅图纸,不了解设计意图及建筑使用功能,而是凭个人资历和经验发号施令,或不结合实际盲目讲错话或模棱两可的话,最终导致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话或导致场面僵化。监理人员应做到接到新任务后首先吃透图纸,充分了解工程情况,以便在处理问题时做到有理有据;监理人员在下达指令应注意场合、把握分寸,决不能站在业主或施工单方立场上辩解,或有意无意地为其推脱责任,导致双方相互错觉、出现分歧;平时监理人员应与参建方保持接触,让对方认识到监理负责、正直的面貌,不给对方较劲、叫板或刁蛮的印象;一旦与施工方发生纠纷,监理人员不可义气待人、义气处事,甚至对工程采取放任不管或暗中使绊的错误行为。

4.6 及时化解矛盾

当与业主发生矛盾应尽量克制自己,不可使矛盾扩大,并不可到处与人讲,更不能指责业主向他人诉苦;工作中遇到不如意情况不能闹情绪、消极怠工,而应鼓足干劲,打起精神来以一个强者的形象将工作做得更好;在产生矛盾双方处于火头上时不可找其理论,避免不能化解矛盾反而是激化矛盾,而必须等待适当时机冷静处理,无论错在哪方面监理方都应以高姿态表示歉意,即使错误不在己方也应承认自己态度不好来消除对方误会;矛盾过后不可心存疙瘩,以为对方会以另眼看待自己而用敌意或愤恨的眼光对待对方,而应及早忘记矛盾,一如既往的尊重对方。

5 结语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的艺术,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学会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以及谈判的技巧,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建各方减少磨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大家能够协同作战,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确保工程项目的目标顺利实现。

[1]李东岩.组织开好监理例会经验谈[J].建设监理,2010,3.

[2]周振华.浅谈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J].山西建筑,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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