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纪委、监察局
推行联组管理 整合“内外监督”
——临汾市积极探索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新模式
临汾市纪委、监察局
为更好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今年以来,临汾市纪委立足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对纪检监察派驻模式、规律的研究,通过整合市直派驻机构力量,大力推行联组管理新模式,切实提升派驻工作实效,有效地发挥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按照山西省纪委的部署要求,2011年,临汾市纪委对市直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先后划转48个派驻机构的143个编制,并加强对其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发现,这种模式暴露出一些问题,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力量和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不能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如何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中发挥出最大作用呢?为破解这一问题,在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主要领导带队分组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谈心交心。经过全面深入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临汾实际,临汾市纪委创造性地提出了联组管理这一崭新模式。通过这一模式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创建加强监督、查办案件和工作考核的平台,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在争取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之后,临汾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联组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市直派驻机构全面推开联组管理新模式。
在保持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现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领导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驻在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临汾市纪委监察局按照“职能相近、合理分组、大体平衡、便于管理”的原则,将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归口编为6个联组,每个联组负责联系7至9个派驻部门机构的工作。每个联组设组长1名,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设副组长2至3名,从联组内派驻纪检组长中民主推举产生,政法口联组第一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没有采取联组模式的派驻机构由机关派驻室直接管理。
市纪委专门指定一名副书记总体协调联组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名副书记连带负责所分管班子成员兼任组长的联组。通过在委局机关和单个派驻机构之间设立联组,临汾市实现了“三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力量、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力量、派驻机构横向形成合力等三方面都得到加强。
临汾市纪委坚持将联组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联组组长)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和市直部门责任制考核范围,重点规范机关与联组、联组与派驻机构、派驻机构与市直部门之间的关系。坚持统分结合的运行方式,原则上在落实上级部署、日常办信办案、开展监督检查等方面以各派驻机构为主,在查办大要案件、组织交叉巡视、监督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等事项上以联组为主。采取“统”的方式时,由联组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同时,各联组内部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联席会议、请示报告、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五大类制度,奠定了开展工作的基础。各联组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同时把巡查放在首位。年初制定《联组工作要点》对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全面情况综合巡查、重点工作专项巡查、热点问题跟踪巡查等方式,每半年对归口单位巡查一遍,对每个班子成员进行至少一次谈话,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特别是注重发挥联组力量集中的优势,把查办大要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例会,集体会审重点案件线索;按照市纪委监察局部署,以联组及其所辖成员单位为工作单元,集中查办典型性、示范性的重大案件,做到独立办案与协助办案相结合,进一步拓展联组的办信办案功能。同时,在建设惩防体系示范网、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剖析典型案件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大项工作方面,也注重发挥联组横向加强、纵向贯通的作用,从而形成纪检监察系统上下一体、左右一致的整体合力。
“联组重点监督的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使所有的班子成员都在监督之下,保证班子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运行,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能让一把手独断专行。”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对联组管理工作进行了精准定位。
在推行联组管理工作中,临汾市纪委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联组的第一职责,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工作的重点对象,把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结合起来,紧紧盯住行政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点,综合运用巡查、谈话、督查、函询等多种方式,突出抓好单个派驻机构难以实施的监督内容,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等。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问题解决。通过整合纪检组“体内监督”与联组“体外监督”两方面的职能,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惩防体系就完善到哪里,形成无处不在的“反腐防火墙”。
每个联组定期召集全体人员组织学习、召开会议,统一部署阶段工作。各部门纪检组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市环保局对环评审批、人事调整、财务开支、行政处罚、项目验收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法规处罚组会等集体研究决策,建立重大事项征求纪检组、监察室意见和监察室主任列席局务会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正风肃纪、整饬队伍,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县市两级部门对打击私挖盗采不力、执法不严、不及时接发公文的多名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问责,使国土部门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市质监局针对廉政风险关键环节容易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完善了教育自律、风险防控、监督制约、纠风治乱和责任追究等五个保障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市林业局坚持“学为先、管为重、廉为纲”的工作思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办事程序,促进了机关工作的快捷高效,推进了林业建设的率先发展。
临汾市推行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管理模式以来,其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方式灵活的特点得到充分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它充分发挥了部门纪检组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四大转变”:实现了从“单兵独斗”向“兵团作战”转变,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实效;实现了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转变,强化了基层管理;实现了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管转变,实现了业务素质由“参差不齐”向“整体提升”转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