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2-08-15 00:51中共万荣县委书记李尧林
支部建设 2012年27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案件意识

■中共万荣县委书记 李尧林

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万荣县委书记 李尧林

近年来,万荣县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跟进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等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了反腐倡廉的良好态势,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全面攻坚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整个国家正处于大转型、大变革的关键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环境、任务、工作方式等都发生了一些变化。面对这些变化,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开展工作呢?我认为,应该围绕“一个中心”,着力强化“四大意识”,干好“五件事情”,履行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职责。

一、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这是现阶段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谐、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经济是政治最集中的反映”。我们平常所说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工作,其实就是站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角度谋划工作,两者意思大致是一样的,只是表述不同而已。同志们对此必须要有深刻的足够的认识,否则,我们的一切工作将无从谈起。

二、强化“四大意识”,是指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

一是“大局意识”,或者说是“政治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跳出纪检看纪检,克服就纪检抓纪检、就业务抓业务的做法,时时刻刻紧扣发展全局,坚持全局的重点在哪里,反腐倡廉的重心就跟进到哪里,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坚持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思路合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始终同频共振、协调并进,确保各项政令畅通无阻,确保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顺利贯彻落实,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服务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公仆”、“卫士”、“贴心人”就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纪检监察机关所讲的“服务”,主要包含了三个层面的意思:从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看,同级纪委是为同级党委服务的;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看,反腐败工作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从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看,全部工作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

三是宗旨意识,或者叫“群众意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肌体的一个细胞,大家更应该明白“人心向背”的道理,更应该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解决好“为谁执纪、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只有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当作工作的力量源泉,和人民群众一起,同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使执纪贴近民心,植根于群众,才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四是法纪意识。作为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公平公正、依法办事。要熟练掌握《宪法》等国家法律,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执纪,不带任何个人成见和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坚决反对徇私枉法,严肃查处司法腐败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绝不能让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三、做好“五件事情”,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抓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实现新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像中央实施的各项惠农补贴、省委实施的两轮“五个全覆盖”,市委的“工业强市、文化强市”两强战略,还有我们县委围绕“工业强县、果业富农、旅游立县、水利惠民”四大战略铺开的工程项目等。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紧紧围绕这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及时纠正制止各种错误倾向,保证中央和省、市、县的政令畅通。

二是抓好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只有抓好了案件查办,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对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要围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等重点领域,围绕组织人事、司法公正等社会焦点,强化案件查办,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办。要始终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握案件查办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的着力点,全面考虑案件查办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贯穿于案件查办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大案件剖析力度,努力形成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有效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解决。对于消极腐败现象,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列举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方面的腐败问题,认真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的作用,架起干群之间的“连心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权力阳光运行,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抓好政风行风优化。行风是形象,是信誉,是发展环境的直接体现。政风清、行风正,则发展环境优、发展的竞争力强,就能引来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动速度,赢得发展先机。所以说,正行风、优环境,就是促发展。我们要以“作风优化年”活动为抓手,狠抓机关效能建设,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要治“浮”,着力解决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问题;要治“庸”,着力解决工作不主动、不到位,工作标准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平庸、业绩平庸的问题;要治“懒”,着力解决工作中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不动、督不动的问题,以及创造性、进取性不足的问题;要治“畏”,着力解决害怕困难、躲避风险,缩手缩脚、怕担责任,推进工作不力的问题;要治“奢”,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中存在的比阔气、讲排场、重享受、追求待遇、奢侈浪费的问题。要特别盯住涉及软环境建设的重要部门和要害岗位,严肃查办破坏软环境的人和事,营造政令畅通、廉洁高效、和谐稳定的政务环境。

五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古人说,“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前提。只有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我们要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平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等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强化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意识。要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干净干事,清正为官,永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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