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新
强化项目风险管理必须落实项目失职问责制
■杨学新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失职案件频发必须引起各级高度重视。据对企业案件统计调查分析,失职案件占67%,居各类案件之首,而其中89%的案件发生在项目部。因此,强化项目风险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失职问责制,严肃查处发生在项目中的失职案件,堵塞项目效益流失黑洞,净化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环境,提高项目管理、监控和执行力,是加强工程公司全面建设、提升集团整体素质及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管理水平上台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
项目部是施工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也是企业资产容易流失的洞穴,更是企业各级领导时刻揪心的地方。项目失职案件的主要特征是,项目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疏于管理和防范,工作严重失职,致使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工程项目出现巨额亏损,引发信誉危机或风险,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企业利益受到损害。项目风险包括安全、质量、经营、廉政、信誉等风险,对企业来讲都是致命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或问题,对企业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尤其是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疑会成为企业的灭顶之灾。因此,就施工企业来说,项目不安定,企业无宁日。
在过去的项目施工中,曾有项目部由于对项目特点认知不足,对施工过程掌控不力,施工时紧时松,导致项目走向无序失控,工期吃紧,面对工期信誉风险,公司最终不得不举全公司之力挽回局面,维护企业的信誉;也有项目部由于忽视安全生产,违规作业,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致使声势浩大的抢险救援工作耗费了企业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使企业内外声誉遭受重创;还有不守规范,引发经营风险,致使企业不得安宁,等等。
“信誉风险汹如潮,安全事故猛于虎。”施工企业无时无刻不在风口浪尖上,隐伏的信誉风险如影随形。因而,项目管理者必须强化风险意识,真正从思想上触及灵魂,头脑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明白施工生产没有安全、质量作保证,没有信誉作后盾,企业就如同在沙滩上建高楼;明白责任重于泰山,个人失职不仅给国家、企业带来危害和损失,也使家庭、个人的幸福和前途受到损害。从而,大力倡导并践行“实干兴企、实干增值”企业核心价值观,教育并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忠诚履职的价值观,敬业尽责的职业观,优胜劣汰的竞争观,诚信和谐的服务观,创新进取的发展观,严细精实的效益观”。
令人扼腕的事实证明,只有刻骨铭心地感知,才能有触及灵魂的认识。强化项目风险管理,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制,关键是要让广大干部和员工,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认知失职会给国家、给企业、给家庭、给本人造成的危害和灾难,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防范失职的风险意识,时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尽职守责。
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监控和执行力,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过去,因少数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发生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期信誉危机等问题,除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外,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治乱用重典。”对企业而言,过错莫大于因工作失职给企业带来灾难和损失。项目一旦发生失职案件,损失金额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几十、几百万,而且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但在查处项目失职案件上,少数基层和项目管理人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颇。当然,有这样那样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来说,对那些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失误、失控、失察、失策、失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绳之以纪,不可姑息,这样企业才有发展希望。在过去的几年间,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案件检查考评制度”,采取领导包案,落实办案责任制、限期结案等措施,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发生在项目中的失职腐败案件,促进了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当前,企业建设正处在一个新的转型发展阶段,纪检监察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勇于实践,更加注重预防;要以维护企业安全利益、保持大局稳定、激发员工热情、有利于企业建设发展为第一要义;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惩处重大失职案件。尤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真正成为风险管理的捍卫者和危机管理的保护神。
昂贵的代价警示,“治企常富,乱企常贫”。只有不断地加强企业项目建设,把项目经营好,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只有保持项目的稳定,企业之树才能常青。必须强化项目失职问责制,在项目失职案件的查处上重拳出击,坚决遏制项目失职案件,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为企业建设发展履职,为职工群众生活致富尽责。
安全、质量、信誉、廉政等风险维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着员工的政治生命和前途。强化各类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强化项目管理、防范风险事件发生、避免企业利益受损和项目管理人员受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作风建设、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提高对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风险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关系企业兴衰存亡、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应当清楚地看到,查办案件、事后惩戒只是治标之策,而治标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如何实现教育、监督、防范、查处并举,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研讨的重要问题。毫无疑问,执纪部门有案不查是失职,但只查案子不帮助项目从根本上防范和治本,也是不够的;只有既办案又帮助,实现标本兼治才是尽责的表现。
“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任。”强化项目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既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技术为支撑,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防范风险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全员的思想、作风、纪律抓起,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科学、谨慎决策,善于识人和用人。
痛苦的教训告诫我们,强化项目失职问责制,不只是教育和警示,更主要的是要关注项目,关心项目,关爱项目。对项目要少一分指责,多一分关怀和爱护;少一点埋怨,多一点体贴和鼓励;少一些处罚,多一些指导和帮助。要帮助项目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认识、判断、分析问题,对问题看得准,原因认得清,对策抓得实,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个人和项目部整体素质,提升项目的管理监控和执行力,推进项目良性发展,要把本钱花在事前的预防上,真正把项目经营成“平安项目”。同时,还要帮助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要使各级领导,特别是项目负责人认识到,化解风险的成本是防范风险成本的百倍,如果风险变为事故,成本就是千倍,而要挽回信誉,其成本可能需要万倍。总之,“为之于未有,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