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华中
(作者原系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修志办主任)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要求,我局于2006年2月16日成立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志编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黎庆翔任组长。2007年3月党组班子调整后,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明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谭和熙任副组长,分管修志工作。2006年4月10日正式成立《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编辑办公室,党组决定由我任修志办公室主任,返聘三名退休干部任编辑,分别承编原“三检”(商检、动植检、卫检)业务和机构人员等志稿撰写任务。
一
回顾两年来,修志办的工作分业务培训、制定方案、搜集资料、制定篇目、分别撰稿(长篇)、专家评审六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业务培训。2006年6月28-30日,省地方志办公室与省地方志学会联合举办了湖北省第二届修志第四次业务培训班,五位专家分别结合本届修志工作现状,从地方志基础理论知识、地方志书编纂方案、地方志书资料搜集与整理、地方志的编写与语言文字、地方志书索引的编制和湖北省改革开放20年历程,有针对性地作了业务辅讲课,局修志办4名同志参加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一是提高了对第二届修志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二是从宏观上把握湖北改革开放20年的基本历程,明确了第二届修志的指导思想;三是针对修志现状,着眼于方志基础理论与实际操作的了解;四是学到了新知识,掌握了新方法,有利于修志工作的开展。
第二阶段制定编纂方案。2006年6月份,按照《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编纂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承编任务、编纂体例、篇目设计、行文规范、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志书由凡例、序言、前言、综述、组织机构、检验检疫业务、大事记、附录、后记等部分组成。志书严格按照要求编纂,搜集真实、详尽的历史资料,客观、准确地记录原湖北进出口商品检验、武汉动植物检疫、武汉卫生检疫等工作的起源、发展及“三检”合并后组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整个历史过程。志书上限为1979年,下限断至2000年。
第三阶段搜集资料。2006年5-12月完成资料搜集。在此期间,修志办4名同志顶高温、战严寒,抓紧时间内查外调,先后查阅局内商检档案300多卷次,动植物检疫档案800多卷次,卫生检疫档案600多卷次。同期还到黄石、襄樊、宜昌等分支机构查阅档案资料150多卷次,到省农业厅、省畜牧局、省植保站、省志办档案室调阅档案资料100多卷次。在内查外调的基础上,还分别找原“三检”老领导、老职工及检验技术人员获取大量珍贵的历史及统计资料800多万字,为《湖北省志·检验检疫》的篇目制定和编纂长篇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阶段制定检验检疫专志篇目。通过几个月的内查外调,修志办掌握了大量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于2006年7月底形成了《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篇目初稿。经修改后,《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专志篇目,于同年8月获省地方志办公室批准。《篇目》除凡例、序言、前言、综述、大事记、附录、后记外,共分八个大方面:一、检验检疫机构和人员;二、出入境商品检验;三、鉴定业务;四、监督管理与认证认可;五、动植物检疫;六、卫生检疫;七、检务工作;八、检验检疫科技。每一大方面前有概述,后有若干小方面。
第五阶段各负其责认真撰稿。修志办4名同志做到:一是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我负责编纂凡例、序言、前言、综述、检验检疫机构人员、检务工作;刘定发负责编纂出入境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监督管理与认证认可、检验检疫科技、大事记和附录(检验检疫重要法律法规);燕列富负责编纂动植物检疫;刘中秋负责编纂卫生检疫。二是筛选资料、精心撰写。自2007年3月开始,修志办4名同志从各自搜集的大量、零碎资料中按篇目筛选分类,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撰写。刘定发同志先后两次住院,病未痊愈要求出院。刘中秋同志担任离退休支部书记,除组织活动外,撰写志稿不分节假日,上班在办公室撰写,双休日在家撰写。燕列富肛痔开刀住院一个月,为按期完成任务,出院后克服坐久肛痛之苦坚持撰写。截至2007年8月,完成《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初稿。三是多易其稿、保证质量。8月至今,修志办4名同志针对撰写的初稿,采取“各自修改、相互修改、统一修改”的方法,修改、补充和完善,多易其稿。从时限、内容、文字入手精心修改。时限尽量靠近,重点反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20年的工作业绩;内容尽量全面,确保原“三检”业务工作不漏项;文字尽量精炼,做到“短而精、少而明”。
第六阶段专家初审、复审、终审。2007年12月上旬召开专家初审、复审、终审会。修志办组织20多位原“三检”领导、高工和检验检疫人员与有关专家一起,对《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专志进行评审。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志办认真分析研究,再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最后一人统稿形成送审稿。2007年12月上旬,省志办对我局上报的送审稿认真进行审读,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此,党组决定由我和刘中秋同志再作认真修改。
二
2008年新春伊始,我局针对省志办经济卷编辑室对《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送审稿)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并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仔细修改:一是压缩篇幅。按照(专志)内容要求,本着“重复的内容略写、多余的内容删除、繁琐的内容简述、与文字内容重复的表格删掉”的原则,参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鄂办文〔2006〕10号”文件所分配的字数,结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三检合一”的实际,将凡例、序言、部分法规、大事记及部分图表删除,由原送审稿的40余万字压减到20余万字。二是删减内容。将“综述”、“概述”中一些评价性的语言文字去掉;将志稿中国家发布的“法规”、产品的“名词解释”或“法定含义”删除;将“机构沿革部分”中详细记述的地方略写或一笔带过;对过于繁琐的内容删掉或简述等。三是改变写法。将“总结式的写法”、“教科书式的写法”进行修改。四是规范行文。如志稿中的“标题”、“称谓”、“数字、计量”、“时间”、“标点符号”等方面,严格按照《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进行修改。
经过修改,现完成的《湖北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送审稿),经专家审核,认为本志稿从整体上看,坚持了“四个原则”、体现了“四个特点”,即:
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撰稿。撰稿时,准确把握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的全局,体现工作职能现实情况,如实反映新成就、新经验、新问题,严格做到资料详实、真实可靠、特点鲜明、重点突出,大事、要事不缺项。二是按照方案栏目撰稿。框架设计后,针对栏目所需内容,广泛搜集资料,按照属性分类整理,做到资料与栏目相吻合,既不出现体例上的差错,又确保资料与栏目相一致。三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志稿字数。初稿完成后,修志办针对省志办经济卷编辑室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再作修改。采取“压缩篇幅、删减内容、改变写法、规范行文”四种方法,将原初稿的40万字压减到了20余万字。这样既保证了所有栏目内容的详细记述,又适度地控制了记述的字数。同时,也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单位真实情况和行业特色。四是按照体例要求撰稿。本志采用现代汉语(语体文)、记叙体。通稿均以第三人称记述,以类系事、以时为序、以志为主、图表为辅。除序言、综述、附录、后记,均采用纲目结构。各栏目前设(无题)概述,图、表随文排附,附录缀于志尾。内容上按照出入境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监督管理与认证认可)、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检务工作、检验检疫科技、检验检疫机构和人员的顺序,横排竖写。
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准备充分,栏目合理。撰稿前,局修志办认真学习省志办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吃透文件精神,掌握修志方法。在此基础上,广泛搜集资料,筛选分类整理,合理取舍资料。根据资料内容,构设框架栏目。二是资料详实,内容丰富。志稿真实、客观、全面地总结湖北检验检疫改革开放20年间的工作发展和变化,反映湖北检验检疫工作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展示湖北检验检疫人的创业风貌和奉献精神,使社会认识、了解检验检疫,使检验检疫更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三是体例科学,表述精当。本志对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的运用合理,图文并茂,文字表述与表格相互补充,语言朴实简约。四是功能完备,便于使用。本志注重了地方志书“存史、资治、教化”功用的发挥,不仅反映了时代特点,而且体现了行业特色。在记述事物发展时,不仅注重了事物发展的历史顺序与逻辑顺序的结合,同时,还编撰了概述,方便同行使用。
三
修志是一项十分辛苦的工作,有时不能被人所理解。但在两年的修志工作中,有四点体会:
党组重视、领导关心是搞好修志工作的坚实基础。在两年的修志工作中,分管局领导谭和熙同志先后4次召集修志办同志开会,共同研究编纂方案、制定修改篇目,并经常过问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是搞好修志工作的有利条件。在修志过程中不少退休老领导和同志给予支持,把自己收存多年的资料提供给修志办。为局修志工作资料填补了许多空白和不足,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给修志办的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刻苦敬业、精益求精是搞好修志工作的根本保证。在筛选资料的基础上,于2007年4月开始动笔撰写,8月份完成初稿。在修改过程中,大家反复修改、不厌其烦,确保了志稿的质量。
修志办人员的团结共济、和谐修志是搞好修志工作的重要因素。在两年的修志工作中,修志办4名同志分工不分家,积极提建议、传经验、献计策。在精心撰写志稿的同时,有的同志还撰写多篇反映修志工作的文章,在省志办《地方志工作》内刊上刊登,为修志工作总结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对其他单位修志工作起到了指导、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