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与唐王朝的民族关系:以唐鸿胪井碑为见证

2012-08-15 00:46李志鹏
黑龙江史志 2012年3期
关键词:渤海王朝

李志鹏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30)

渤海族是我国东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民族,它从公元七世纪见于史,到公元十三世纪消失,存在了大约六百余年。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渤海族首领大祚荣,在上京筑都建立震国,后改名为渤海国。公元705年(唐神龙元年),唐中宗派御史张行岌去招抚,大祚荣归附唐王朝,公元713年(唐开元元年)唐玄宗派中郎将、鸿胪卿崔忻再次出使渤海国,并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渤海国自建立之初就与唐王朝保持着友好往来。

一、渤海族的形成及渤海国的建立

渤海族的形成有多种来源,最早可追溯到公元七世纪末叶,主要有三个集团的人们构成:第一,即大祚荣与乞乞仲象部。第二,是靺鞨酋乞四比羽率领的靺鞨之众。第三,是高丽遗民。[1]关于渤海族的形成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和观点,综合各种对于渤海族形成的观点得知,渤海族是一个以靺鞨人为主,融合了高丽人、夫余人、沃沮人、汉人等所形成的新的民族。渤海族的形成和强盛是渤海国建立的基础。隋末唐初,靺鞨部落生活在辽东地区,不断受到高丽的排挤和压迫。唐灭高丽,靺鞨部落依附于唐朝营州都督府的管制之下。武后万岁通天年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起兵反唐,靺鞨酋长大祚荣率部在天门岭打败了李楷固率领的唐朝讨伐军队,随后东迁,开始脱离唐朝统治。据史载“属契丹及系尽降突厥,道路阻绝,则天不能讨,祚荣遂率众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以居之。”[2](即今吉林敦化)。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渤海族首领大祚荣,在上京筑都建立震国,后改名为渤海国。以后逐步拓宽疆域,“尽得夫余、沃沮、牟韩,朝鲜海北诸国。遂为海东盛国,地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3]于是建立了一个以靺鞨人为主,融合了高丽人、夫余人、沃沮人、牟韩人、汉人等的渤海国,号称“海东盛国”,是我国东北历史上一个举足轻重的地方少数民族政权,创造出了六百余年的渤海文明。

二、渤海国与唐王朝的民族关系

渤海国和唐王朝的民族关系可以分为建国前和建国后两个阶段。咸亨三年(公元673年)唐灭高丽,靺鞨部落依附于唐朝营州都督府的管制之下。唐朝为安置和管理边境地区内附的少数民族部落,设置“羁縻州”[4](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大唐六典·户部尚书》曰:“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羁縻之州盖八百焉。”《新唐书·地理志》列有专篇,并有序如下:

“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番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恭赋版藉,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今录招降开置之目,以见其盛。其后或臣或叛,经制不一,不能详见。突厥、回鹘、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别部及溪、契丹、靺鞨、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鹘、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田、野期、疏勒、河西内附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蛮隶剑南者,为州二百六十一。蛮隶江南者,为州五十一,隶岭南者,为州九十二。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云。”武后万岁通天年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起兵反唐,靺鞨酋长大祚荣率部落东迁,开始脱离唐朝统治,在天门岭打败了李楷固率领的唐朝讨伐军队,其部在首领大祚荣的率领下在今吉林敦化地区开疆拓土、筑城建国,这是渤海国摆脱唐朝的羁縻府州控制的立国时期。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渤海族首领大祚荣,在上京筑都建立震国,后改名为渤海国。唐王朝为了消除渤海国对其构成的潜在威胁,公元705年(唐神龙元年),唐中宗派御史张行岌去招抚,大祚荣正式归附唐王朝,渤海国成为了唐王朝的属国。当渤海国和唐朝的隶属关系确定之后,唐朝统治者随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政治上加强对渤海国的管辖,力争将其纳入大一统的唐朝统治范围。

第一,册封渤海王。公元713年,唐睿宗派遣朝廷郎将崔忻任鸿胪卿以“勑持节宣劳靺羯使”的名义出使震国旧都(今吉林省敦化市),执行宣谕震国为忽汗州和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的使命;崔忻使团由长安(今西安)出发到河南道(辖今山东、江苏北部、河南东部)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县),乘船渡海至都里镇(今旅顺)稍作停留后,再乘船沿海东行,经青泥浦(今大连小平岛),石人汪(今长海县石城岛)入鸭绿江,溯江而上再转陆路到达震国都城(今牡丹江上游之敦化);崔忻使团经长途跋涉,历时数月到达震国,宣谕大祚荣为渤海郡王,震国为忽汗州,成功完成了册封的使命。自此震国称为渤海,正式隶属于唐王朝。崔忻为了纪念此次重大的历史事件的成功,在返回途中于旅顺黄金山南麓及西北麓各凿井一口,并在西北麓井旁一巨石上自上而下分三行刻下:“勑持节宣劳靺羯使鸿胪卿崔忻井两口永为记验开元二年五月十八日”共二十九字,历史上将此两口井和井旁刻石称为“鸿胪井”[5],它是渤海国隶属唐王朝的见证。以后每当旧的渤海王去世后,唐朝皇帝便派遣使者带敕书前去渤海国吊祭已故渤海王,同时册封新的渤海王。唐朝皇帝往往在敕书中对已故渤海王大加赞赏,并对新任渤海王提出各种希望和要求。例如,唐玄宗在给大钦茂的敕书中指出,“念卿亡父素励诚节,与善无征,俺至殂谢,兴言求往,轸念良深。卿是长嫡,当袭父位,宜全忠孝,以继前踪”[6]。据史书记载渤海国十五代王中,除了大祚荣、大武艺、大钦茂之外,还有康王大嵩、定王大元渝、僖王大言义、宣王大仁秀、第十一代王大彝震、第十二代王大虔晃和第十四代王大纬总共七人接受过唐朝的册封。自大钦茂起的历代渤海王都被册封为“国王”,而大钦茂和大嵩先是被册封为“郡王”,后来又晋封为“国王”,这也是唐朝给予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者最高级别的任命了。

第二,授予渤海王族及贵族成员官职。对于前来唐朝朝贡、贺正、留宿卫的众多渤海王子、王第、王族及其他贵族,唐朝皇帝也经常授予他们各种官职及相应品级的服饰。尽管唐朝授予渤海人的官职多是虚职,但是这些人却成为了朝廷的命官,被纳入了唐朝的官吏体系之内,唐朝也借此举笼络了更多效忠于朝廷的少数民族人士。

第三,任命节度使及长吏,以加强对渤海国的行政管理。从唐王朝的行政管理体制看,渤海国实际上是唐朝河北道管辖下的忽汗州都督府(属于羁縻府州)。唐朝除了任命渤海王为忽汗州都督外,还任命节度使具体管理渤海国的事务,被称为“押渤海使”。唐朝还向渤海国派驻“长吏”(唐朝派往渤海国的监察官员),其职责是在渤海国“掌统府僚,纪纲职务”[7]负责对渤海国的监督和控制,其地位仅次于渤海王、王妃及副王而高居渤海国百官之上。

第四,派遣使臣赴渤海国处理重大事务。史书记载的唐朝派往渤海国的使者有崔忻、吴思谦、段守简、封朝彩、段志瞻等“册封使”。除此之外,唐王朝及地方政府也屡次派使者赴渤海国处理各种事务,客观上加强了与渤海国的联系。

唐朝统治者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渤海国的管辖,将其纳入了大一统的国家之中;同时,在处理渤海国的具体问题上又采取了比较宽松的羁縻政策,这种政策的实施,对于处理渤海国与唐王朝的关系及渤海国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保持东北边疆局势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余论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强盛的时期,也是民族关系史上相对较好的时期之一,唐朝统治者对各少数民族实行了“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扞蔽”[8]的羁縻政策,对东北地方民族政权——渤海国,给予了相当大的自主权。首先,渤海王具有双重身份。对唐朝皇帝来说,即是臣子,又是唐朝的地方行政长官,唐朝承认渤海王位世袭。其次,渤海国的对外往来不受唐朝限制,渤海国可视自身的具体情况而定。最后,唐朝在经济和文化上也加强了对渤海国的管辖。总之,唐朝对渤海国的管辖是全面而卓有成效的。

[1]孙进己.东北民族源流.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156页.

[2]渤海传.旧唐书,卷119下.

[3]司马光等撰.资治通鉴,卷210.北京:中华书局,1956.

[4]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2.

[5]鸿胪井碑遗迹及拓片见附录图片1、2,1908年旅顺被日军占领期间,日本海军中将富岗定恭将鸿胪井刻石及碑亭劫掠至日本,被安置在日本皇宫的庭园内.

[6]册府元龟卷964,外臣部·册封二,第11345页.

[7]《新唐书》卷49《百官志四下》.

[8]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卷 193,北京:中华书局,1956: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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