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人民军队的纪律建设,我军创建之初,毛泽东针对红军中存在的问题,正式宣布红军的三大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后来又宣布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1929年后,他将“三大纪律”的内容做了调整,对六项注意,增加了两项内容。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作了统一规定,即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