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昌森
四川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政府不同意拆除绵阳民族中学, 态度是明确的, 省政府一直坚持尊重捐助和援建者意愿的原则, 任何捐助和援建项目重大变更都必须尊重捐助和援建方意见。 绵阳民族中学在未得到香港特区同意就拆除, 是十分错误的。 (人民网5 月28 日)
这一消息发布时, 绵阳民族中学已被夷为平地, 全体师生只好租房办学。 光天化日之下, 寄予厚望的慈善工程怎么说拆就拆? 建校不到两年, 好端端的学校怎么瞬间成了商业楼盘?省政府 “不同意拆除” 令是不是有点晚?
“5·12” 汶川大地震后重建的绵阳民族中学, 其中有香港特区政府捐赠的200 万港元, 当得知绵阳民族中学被拆除的消息后, 特区政府明确表示, 将收回援建该校的所有捐款。 200 万港币, 不是个简单的钱的问题, 而是观念的差异、 机制的差异。 善款善用是慈善事业的要义。 善款不善用就失去了善款存在的意义, 受赠方也就失去了支配权。这200 万港币与其说是香港召回, 不如说是绵阳政府主动放弃。 慈善事业是高尚的事业, 慈善充满了人道主义爱心精神,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绵阳政府不顾捐赠方、 学校师生、 社会民众的反对, 一意孤行、 劳民伤财、 浪费钱财, 不配拥有这份捐款。 每一分善款都来之不易,每一分善款都饱含捐赠者的爱心。 在曾经的一片瓦砾上, 花了多少钱、 费了多少心血, 好不容易建起的“希望”学校瞬间就土崩瓦解,这种瞎折腾,别说捐赠者香港政府感到心酸, 就连每个有点爱心的人也会心疼。 这种不把钱当钱、不把爱心当爱心的行为,实在不该是“人民政府”所为。
捐出的善款还要收回? 没听说过。 钱到了我的口袋就是我的, 我的地盘我作主, 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用得着别人闲操心?香港政府给绵阳当局上了一课。不错, 擅自改变善款使用方案,善款不善用, 捐赠方有权追索捐款, 这在慈善法规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已成惯例。 如果新建的绵阳民族中学确需迁建, 绵阳当局也不可擅作主张, 必须征得捐赠方同意。 天马行空我行我素惯了的地方当局哪知香港政府会有这一手。 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200 万港币, 还有失信于民的颜面。 他们拆除的何止是一座慈善工程, 更是捐赠人的一片慈爱之心。
更令人心疼的是, 善款不善用, 又何止在绵阳。 善款被截留、 被挪用、 被贪污、 被私分的; 善款被拆借搞房地产的; 善款被挪用建别墅的, 被胡吃海喝、 挥霍浪费的, 等等。 尽管这些只是整个善款运作中的凤毛麟角, 但一只苍蝇坏锅汤, 正是这些恶劣行径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我为香港的“召回” 叫好,它开启了国内“善款不善用” 即召回的先河。 我们应该借此契机,学学香港政府的做法, 尽快建立起“善款不善用” 召回制, 全力减少和杜绝 “善款不善用” 现象。 四川省政府真要纠错, 就该举一反三, 从完善慈善法规起步。 病树前头万木春。 “召回制”的起用, 定会赢来慈善事业的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