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丽,原玲玲
(南方医科大学 研究生学院,广东 广州 510515)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培养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自1998年在全国43所高等医学院校试点开展以来,为社会提供了大批优秀的临床医生,对提高我国临床医师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09年,国家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的工作通知》(教发[2009]6号),增加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招生计划,并首次提出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是,随着招生规模扩大和生源质量变化,在培养过程中逐渐凸显出一些问题亟待规范和解决。
自2009年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源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进行临床实践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本科教育的第五学年,即临床实习阶段。而由于毕业院校、学习经历、临床实践经历的不同,导致了学生间基础理论功底及临床实践能力参差不齐,加之目前我国研究生招考制度“重理论,轻实践”,使得部分本科生重视考研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临床实践的重要性,甚至在一些院校出现了放弃实习,专心考研的现象,导致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质量差别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者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规定》中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按照以上两个规定,应届本科直接考取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时及在读期间皆不可能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不能以医师的身份从事临床工作,不能进行系统而规范的临床技能训练[1]。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注重于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要求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必须深入临床实践,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的各种诊疗技术,但在培养过程中,若没有相关法规的保护,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责任的界定和归属就面临尴尬局面。
近年来,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发现,尽管绝大多数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较重视,能够按照相关培养要求,严格执行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轮转和技能培训,但也有部分导师对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热情不高,存在偏见。认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消耗了大量时间进行临床轮转,为自己分担临床工作及科研任务的时间和力量有限,科研产出不高,导致带教积极性不大。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点和特点就是主要从事临床工作,要到其他临床科室轮转[2]。相对于研究生的流动性,导师一般在三级学科相应专业工作,工作岗位固定,且需要承担繁重的医疗和科研工作,因此研究生在临床科室轮转期间,就很难跟在导师身边接受言传身教,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也很容易处于失控状态。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是一项政策性、学术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实施时间短,部分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尚未完全认识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和特点,没有很好地遵循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难以突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特点[4]。近年来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部分,与学术型人才培养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今后一段时间,国家还将继续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力度,至2015年,国家计划将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从学术型为主,转到以应用型为主,专业学位占研究生招生50%以上。因此,各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调结构、转模式、树品牌”的准备工作。
2007年起,医学门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将初试科目减为3门,除两门公共考试科目外,仅西医综合作为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科目,这次科目改革的特点是考试内容增宽,侧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3],但难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或特殊能力。因此,复试作为研究生招考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选拨具有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潜力的学生具有重要意义。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特殊性及职业需求,应加大对考生临床思维、临床实践技能及临床应用能力的复试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复试考核体系,以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现行执业医师制度已经严重影响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建议教育部和卫生部之间做好沟通衔接,积极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对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医师准入制度的改革,并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在学校各三级甲等附属医院临床训练一年后,由各医院出具试用培训证明,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执照。这样,既符合执业医师制度的精神内涵,也能彻底打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瓶颈问题。
构建和形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真正高水平“能看病的医生”为目标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教育,因此,在师资队伍构成上应结合行业需要,突出职业导向,不能仅仅以发表论文、承担科研课题的经费和数量、科研成果等作为导师遴选的唯一标准,而应注重导师的临床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另外,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的培养特性,应积极组建一支相对固定的“导师组”,即除了导师以外,需聘请多个轮转科室的资深工作人员作为研究生的共同导师,一同指导研究生临床实践和技能培养。在研究生轮转学习期间,由共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业务指导,安排教学和临床工作,并组织研究生的出科考核。通过成立“导师组”,不仅能够使导师团队成员之间建立长期的合作,形成共同的理念和目标,还有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轮转过程中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以确保轮转过程求实效、保质量。
[1]崔 爽,段丽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中的问题与思考[J].西北医学教育,2009,17(1):35-36.
[2]朱小平,徐 茜.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实践与思考[J].西北医学教育,2009,17(4):689-690.
[3]教育部教学[2006]9号《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S].
[4]周 济.办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 努力建设医学教育强国[J].中国高等教育,2008(9):429.
[5]林蕙青.积极探索、开拓创新 深入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