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成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思想文化交流呈现出互动性、辐射性及全球性特点。在当前风起云涌的国际环境中,积极准确地把握不断变化的文化发展形势、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与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标志。
自古以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一直是中华民族团结凝聚和历史传承的文化血脉和精神基因。作为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武侠文化一直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道、佛的融合与升华,武侠文化是在不断传播的过程中逐渐积累、变化而臻于理想化、完美化的一种复杂多元的文化现象。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武侠已经逐渐内化成为一种特有的精神寄托。时至今日,作为勇者、智者、侠者的武侠文化无论是“忘我之道、普度众生”的佛之侠还是“清静无为、独善其身”的道之侠抑或是“为国为民、兼济天下”的儒之侠,都淋漓尽致地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展现得入木三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选择趋向多样化、社会思潮亦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些公共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逐利忘义的丑恶现象。如何抽绎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武侠文化中的有益成分,构建法律规范、道德约束、文化教育三者相结合的优秀文化传承保障体系,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都具有重要价值。众所周知,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五千年文明中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时代发展的先进文化结晶,是维系社会和谐与进步的基石,其既总结吸收了中国历史文化的优秀传统,又顺应时代发展赋予新的内涵,使之成为“文化精髓”、“兴国之魂”。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提倡的“三个倡导”从社会理想、公共秩序、行为准则三个层面体现了当代社会的美好愿景与价值诉求,这与武侠文化的教化、训导、熏陶等作用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无论是广义的文化存在与历史积淀,抑或是狭义的行为准则与精神诉求,从其本质来讲,武侠文化都是“利他”性的完美展现,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彰显武术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所以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规范,但同时缺少不了道德约束。只有在制度保障的外在规范与道德文化的内化影响双重作用下,才能使社会长治久安、安定和谐。抽绎武侠文化中的积极成分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恰如其分。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传统武侠价值中的“侠义”始终是以国家民族利益为基本标准,为坚持真理、保卫祖国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而挺身之“仁义”。其中的“见义勇为”、“重诺守信”、“助人为乐”等表现都是在当代社会值得继承与发展的重要文化因子。
古人云:“非新无以进,非旧无以守。”辩证地分析,武侠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具有鲜明的矛盾性与两重性。它既有民主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既有积极、进步、革新的一面,又有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为此,我们要按照“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的原则并在符合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有批判、有选择、有目的地继承,使之成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国家文化发展需求的社会主义先进精神文明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