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_段崇轩
大大小小的城市在神速地繁华、膨胀。高楼、马路、车流、人群,拥挤得如蚁阵蜂群。超市、餐馆、网吧、公园,到处是及时行乐的人们。城里人已经离自然、山水、清风、明月越来越远。远远近近的乡村在急遽萎缩、衰败。青年、中年人纷纷挤进城市,老年、儿童留守着越来越“空心”的宅院。不多的土地,从种到收都要由外乡的机器来作务,白面大米大多从商店购买。农民同土地、粮食乃至劳动,也渐行渐远了。
正是在这样一种时代潮流中,读到了温亚军的短篇小说《麦子》(《中国作家》2011年第13期),心里不由得一沉、一热,甚而浑身打了一个激灵。这是一个关于农民与麦子——粮食的故事。农民种粮,以粮为生,亘古至今,天经地义,有什么故事可写呢?但正是这样一个天然的、密切的关系,在今天却模糊了、变异了,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于是才有了温亚军这篇追根溯源、发人深省的小说。
《麦子》情节单纯,人物集中,写法简练,但却蕴含着深广的思想意蕴。大舅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但不期然却与众多的乡邻亲戚发生了尖锐矛盾。二者之间实际上是乡村伦理道德与个人利己行为的冲突。中国乡村有一种源远流长的伦理道德文化,即要求民众的思想行为,必须符合忠孝节义等传统准则。符合者受到肯定、赞扬、尊重,违逆者即受到否定、贬责、鄙视。每个乡民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群体中的一员。你要在乡村社会有自己的地位和人格,就必须遵循这些伦理道德规范。这实际上是一种民间社会的“小传统”,它比国家民族的“大传统”更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大舅的不幸,就在于撞上了“小传统”这张无形之网。父母去世,儿女出钱出粮发丧,这是乡村的规矩,也是孝心的彰显。但就在丧礼这样的大事上,大舅用芽麦当好麦,以致款待乡亲们的面条成了一锅面糊糊,搅了老娘的丧事,亵渎了孝子之情,在众人看来这无疑是“大不孝”。芽麦与好麦,价钱自然不同,以次充好,从中得利,当然是一种利己行为。这是断然不能容忍的。婚丧嫁娶,在乡间是全村的大事和节日,乡邻和亲戚来参与,是对主家的尊敬和抬举,主家必须虔诚和热情。而大舅作为主家之长子,却用一锅面糊糊来糊弄和招待大家,这无疑又是一种“大不义”。“不孝”、“不义”,枉来人世,岂不是如猪狗一样?于是大舅遭到了整个乡村社会的蔑视、放逐和孤立。其实,大舅的行为和心理,被乡邻和亲人们误解了。他并非想贪一点小利,他只是觉得,芽麦与好麦并无多少差别,他对每一粒麦子都怀有珍惜和敬畏之情,掺一点芽麦且是新芽麦,在他看来不是很正常吗?但他的这种麦子情结,被兄妹、侄子以及乡邻们完全忽略了。现在麦子越来越多,连年有余,人们已不再觉得它是什么稀罕物,往昔的饥荒已成为记忆和书本中的历史事件了。连农民的粮食情结也渐渐淡薄了。人们注意的只是大舅“不孝”、“不义”的一面。但当大舅默默地活着以至悲凉地死去之后,人们痛定思痛,才逐渐领悟了他那份麦子情结的珍贵,其实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小情节、小细节,但温亚军发现了它、强化了它,把它看成农民精神世界中的一个大事件,批评着人们对土地、对粮食的“忘本”,倡导着一种回归自然和简朴生活的理念。
温亚军笔下的人物形象颇有特点。作者不注重人物外在的个性特征,着力发掘的是人物的精神和文化性格,这种人物形象是对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的抽象和集中,因此显得更深刻、有力,是一种类型化的现实人物形象。这种人物形象的优点是有深度,缺点则是个性模糊。短篇小说更适宜创造这样的人物形象。温亚军小说中的人物常常没有姓名,只用男人、女人、父亲、儿子等来名之,他企图让这些人物成为某类人的符号、代表乃至典型。《麦子》中的人物同样没有姓名,有的是大舅、母亲、父亲、侄子、厨师等等,其中的主角自然是大舅。大舅是中国农民中那种不开化农民的代表形象,但正是这样的人物承传和积淀着农民最朴素的自然观和生活观,即把土地和粮食当做生命,对它们怀着珍视和敬畏之情,把勤劳和节俭当做人生的基本准则。这是中国农民中最主要最庞大的一种类型,可惜这样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大舅也有个性,譬如朴实、木讷、执拗,但这是许多农民身上的一种共性,并不新颖。真正吸引人、打动人的是他身上那种质朴、坚韧的精神文化性格。这种精神文化性格通过“芽麦事件”表现得十分鲜活而深入。大舅是一个爱麦如命的人。他一辈子种麦子,把他的汗水、心血、乐趣和希望都渗透进了土地和麦子中。20世纪60年代的大饥荒给他留下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他借当生产队仓库保管员的工作之便,用鞋钵夹带麦粒,一次次地运送回家,救了全家以至妹妹一家的“生命”,虽然怀有愧疚,但深深感受到了麦子的珍贵。后来分田到户,风调雨顺,麦子连年丰收。别人攒钱,大舅却开始攒粮,家里积攒了四五年的麦子,且以年度编序囤放,存新吃旧,全家天天吃的是陈年旧麦。他的理由是:“万一再闹饥荒呢?谁敢保证今后不会再有饥荒?”他的行为有点过、有点怪,但却恰恰表现了中国农民“家里有粮,心里不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危机意识。自然灾害、社会危机,其实时时都会发生,但沉浸在享乐、享受中的人们大都忘了这一点。大舅是一个珍惜粮食、把芽麦当好麦的人。在大舅眼里,麦子就像自己的儿女,不管大小、优劣,都一样可亲可爱,甚至对小的、劣的,更有一种溺爱之情。因此当他的芽麦面条触犯众怒之后,他显得镇定自若、理直气壮,说:“面糊糊也不是不能吃,要放在过去,这可是好东西啊……” “芽麦怎么啦,芽麦也是麦!国家又没有下文件规定芽麦不是麦。”他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从内心里珍惜每一粒麦子,绝不允许人们随意地浪费、糟蹋它。他虽然为失去参加老娘出殡仪式的权利而悔恨、悲伤,但他并不认为自己的初衷和信念有错。因此当他在村里、家里遭受“众叛亲离”的艰难处境时,他没向人们认错、示好,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行为,默默地劳作、生活,守着几粮囤陈麦,过着“平静而安详”的日子。他的这种执拗和坚守,感动了“我”的“父亲”,率先走近大舅进行宽慰,也感化了“母亲”及乡亲,为他举行了体面的丧事。农民毕竟是离土地、离粮食最近的人,大舅以自己的悲剧命运,唤醒了他们最深厚、最朴素的意识和情感。
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必然是“写什么”与“怎样写”的高度契合。《麦子》在叙事形式上有三个特点。一是选择第一人称“我”作为叙事视角。整个作品生活面较宽、时间跨度较长,如果用第三人称的客观叙事法,一定会枝蔓丛生,拉长篇幅。而选择“我”——大舅的外甥、事件的旁观者来讲述,就视点集中、收放自由、一切尽在掌控之中了。特别是由外甥讲述大舅的故事,既有血缘之亲,又有一定的距离,这样更容易讲得生动、客观而感人。可见,作者在视角选择上是费了苦心的。二是营造了一种深切、细密、灵动、舒缓的叙述语言与格调。小说是在讲述一个有着独特精神文化性格的老农民故事,是在追寻一种对土地、对粮食的美好感情,因此作者的态度和语调就应该是虔诚、平和、深情的,作者找到了这样的语言特质和调子。三是运用了抒情性手法。作品既是写实的,也是诗意的。小说中有这样几段关于麦子的书写:“父亲悄没声地出了门。他转悠到麦子地边,金灿灿的阳光铺满了麦地,即将成熟的麦子如阳光一样金灿,晃得人眼胀。父亲吸吸鼻子,寂静中,成熟的麦香味在四周摇晃……一阵热风吹来,麦香味在阳光中像爆米花似的,一缕一缕地饱胀、迸裂,忽然间浓烈起来,随着热浪裹住了父亲。”“一行身着白孝的人们似点点白帆,簇拥着大舅的黑色棺材,在金色的麦浪里缓缓行进,孝子们的哭声被风裹挟着在麦浪里翻滚,一会儿在送葬队伍的前面,一会儿在队伍的后面,始终围绕着大舅的灵柩,一直伴随到他的归宿地。”在这些诗情画意式的描写中,凸显了丰收的麦子的辉煌景象,树立了大舅卑微而非凡的形象,抒发了作家的深广情怀。(本文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