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是我国教育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全新的课题,声乐教学也必须以改革为生命与灵魂。为此,本文结合笔者个人近年来声乐教学改革的具体实践与理性思考,对声乐教学改革这一重要课题发表若干拙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具体而言,声乐教学改革可以分解为以下三个理论层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切事物都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发展,不断繁荣,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改革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与灵魂,没有改革,任何事物就会衰亡,声乐教学亦然,必须以改革为生命与灵魂。
所谓“改革”,指的是改去、革除,“改革”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后汉书·董琼传》:“复试工作,将以澄洗清浊,复实虚滥,不宜改革。”后来泛指改革旧制度、旧事物等。
教育是一定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必须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要变化,要发展,就必须改革。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实现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津巴布韦非洲联盟主席、政府总理穆加贝时的谈话中明确指出了“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的思想:“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1]从此,全国各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确立。
然而,教育体制却仍然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已形成与经济体系的尖锐矛盾,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同步,实行全面改革。声乐教学作为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教学改革也势在必行。这,就是声乐教学改革重要意义之所在。
声乐教学改革,要坚持以下几大主要内容:
(一)坚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复合型声乐人才为改革方向。
(二)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我国的所有教育改革,其核心都是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伟大转变,这是适应人才市场实际需求的必由之路,素质是能力的体现,综合素质是综合能力的体现。要培养具有声乐演唱能力、声乐创编能力、器乐演奏能力、音乐策划能力、音乐组织能力、声乐教学能力等各种能力的实用新型声乐人才。
(三)以教材的更新为重点。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也是根据教学大纲编选的供学生学习掌握与教师教学的基本材料。教材的更新,是声乐教学改革的具体体现与重要保证。必须更新旧教材,重新编写创新的、实用的新教材。声乐教材多种多样,有文字教材(教科书等)、视听教材(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电子教材(电脑软件、数据库、电子课件、数码教材等)等等,要进行全面更新。
(四)以教师为主导
声乐教学改革,要以教师为主导。教师是声乐教学改革目标的制定者之一,并且是执行者之一。声乐教师必须具有改革的新思想,大敢开拓,勇于改革,要有改革者的大气概,才敢做弄潮儿,敢为天下先。
(五)以学生为主体。声乐教学改革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改革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必须直接参与,改革的成果必须由全体学生共享。一定要关注学生的改革要求,实现学生的改革愿望。
改革的形式是为改革的内容服务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并反作用于内容。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形式与内容相辅相成、互促双赢。
声乐教学改革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教学方法的改革。要采用启发诱导法、亲情关爱法、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法等新的教学方法。
(二)教学模式的改革。要加强实习课、实践课的比例,强化声乐教学的实践性,贯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
(三)教学手段的改革。要加强现代化高科技教学手段的运用,例如电化教学、网络教学等等。
[1]转引自王在畅著.钢琴艺术系统论[M].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07.P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