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傣族婚姻习俗的变迁

2012-08-13 07:54刀承华
广西民族研究 2012年2期
关键词:傣族变迁

[摘要]通过对德宏旧城大寨傣族婚姻习俗的考察与比较,阐述德宏傣族婚姻习俗的变迁,认为德宏傣族婚姻习俗的主体核心仪式没有发生变化,而由主体核心仪式派生出来的非仪式部分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嬗变。

[关键词]云南德宏;傣族;婚姻习俗;变迁

[作者]刀承华,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教授。昆明,650031

[中图分类号]K8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12)02-0054-006

德宏傣族指分布在现今中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傣族。德宏州位于中国云南西部边境,与缅甸接壤,是古代南方陆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又是中原文化和印度文化的结合地带,中原文化和印度文化在这里会合并发生碰撞。特殊的地理区位特点和包容、宽厚的民族性格,使德宏傣族形成了以本土文化为主体、中原文化和印度文化为补充的特殊文化,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区傣族的婚姻习俗,并世代传承下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空前发达、经济一体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新形势下,德宏傣族根深蒂固的传统婚姻习俗在人们的不经意中悄然发生着变化。了解一个民族的婚姻习俗在时下发生的变化,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个民族的婚姻家庭结构、文化意蕴和发展趋势,笔者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点出发,对德宏傣族的婚姻习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田野调查,把新中国成立前夕和现行的德宏傣族婚姻习俗进行了比较,力图寻找出其历史与现状的异同及其产生差异的内驱力。

一、久传不变的婚姻习俗

笔者通过调查、分析和比较发现,时至今日,德宏傣族的一些婚姻习俗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姻核心仪式的亘古不变

德宏傣族有一整套繁缛复杂的传统婚礼仪式,在上世纪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程序曾经一度被减省,呈现简单化状态,但重要的主体核心仪式没有被削减,80年代以后又恢复了传统的完整程序,其核心仪式一直保留至今,而且在细节上呈复杂化态势。下面对男女双方家举行的仪式进行分别论述。

1.在女方家举行的核心仪式:

说亲当一对男女青年相爱以后,男青年要告知父母,由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媒人要带着礼品到女方家说亲至少三次,女青年父母若同意婚事才表示答应把女儿许配给对方。傣族婚礼仪式念词如《交定婚彩礼念词》《接订婚彩礼念词》《交娶亲彩礼念词》《接娶亲彩礼念词》《婚宴祝词》等,都有这样的词句:“斧头再锋利也不能削自己的把柄,人再会说话也不能为自己说亲”。一语道破了媒人说亲的不可或缺性。于是,说亲成为德宏傣族婚俗中永久不变的习俗,至今仍然如此。

订婚订婚是德宏傣族婚俗中的重要仪式。当女方答应把女儿嫁给男方,男方便请媒人到女方家商谈订婚的相关事宜,如订婚的日子、男方付给女方的聘金、猪肉、烟酒等彩礼的数目。在双方商定的日子里,男方要请媒人和亲戚带着一对银手镯、聘金、猪肉、香烟、白酒、糖果糕点等到女方家订婚,并由一位能说会道者念诵《交订婚彩礼念词》;女方要请家族长者到家中和男方来订婚的人谈判,同样由一位家族长者念诵《接订婚彩礼念词》,代表女方父母收下聘金和各种订婚礼品;然后双方一起在女方家进餐,婚约就此正式确立。在举行订婚仪式时订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都不得在场。

关门挡道到了双方商定的娶亲日子里,男方要请两位媒人和数位男女青年陪同新郎到女方家娶亲。去娶亲的人必须是单数,娶亲返回时连同新娘是双数。去时要按照双方商定的娶亲彩礼数目带着钱、猪肉、香烟、酒、糖果等物品。女方家邀请数十桌甚至上百桌亲朋好友到家里参加女儿的婚礼,并请家族长者到堂屋就坐,和男方来迎亲的人谈判交涉。当男方迎亲队伍来到女方家,女方往往由小孩关闭大门,向男方索取“开门钱”,新娘女伴则给新郎出难题,如让新郎以葱代替筷子从水盆中夹起活泥鳅,若夹不住泥鳅则罚款。待男方付给“进门费”以后方打开大门让迎亲队伍进入。迎亲队伍进入女方家以后,在厨房里相帮的中青年妇女往往向他们索要“辛苦费”,男方要如数付给。

交娶亲彩礼男方迎亲队伍到达女方家以后,将猪肉和一托盘娶亲礼品拿到堂屋前交与女方,并由一男性在堂屋门边蹲下身子手扶摆放在门槛上的礼品托盘念诵《交娶亲彩礼念词》。女方检查猪肉、礼品和钱,如若数目和双方所商定相符合,就欣然收下,并由一位家族长老念诵《接娶亲彩礼念词》。如若彩礼数目不够,双方唇枪舌战继续谈判,直到达成共识,女方才收下娶亲彩礼。

打蛋女方接过彩礼之后,新郎到堂屋门前跪拜,同去的娶亲人向女方长老请求打蛋。鸡蛋由男方带去,一共四个,必须是同一只母鸡生的同一拨蛋。男方派一位代表将两个鸡蛋打开放入碗中,女方派一位代表把另外两个鸡蛋打开放到同一个碗里,拿到厨房里煎熟后,再拿到堂屋里祭献祖先亡灵,然后请男女双方谈判的人享用。

祭献自然神打蛋以后,女方要在院子里摆一桌菜肴祭献天神、地神、太阳神、月亮神、星星神、大青树神等自然众神,将嫁女之事敬告众鬼神,请众鬼神保佑新郎新娘。

伙伴吃糖茶女方家摆一长桌糖果糕点,请新娘伙伴吃糖茶,席间男女青年边吃糖果,边喝茶,边互相谈笑。

戴手镯新娘伙伴吃过糖茶以后,新郎在男友们的陪伴下,设法推开关闭着的新娘卧室门。新娘女友将新娘团团围住,不让新郎接近新娘。新郎努力将一个银手镯戴在新娘的手腕上,陪郎将另一个银手镯戴在新娘的另一只手腕上,新娘从此成为男方家的人。

哭嫁新郎给新娘戴上手镯以后,男方请求迎娶新娘,女方家族长者代表新娘父母表示同意。于是新娘哭泣着向父母、长辈、亲友磕头告别,新娘母亲也痛哭流涕,表示对女儿别家嫁人的不舍之情。其实这是对家园、亲人的告别,同时也是对未婚姑娘身份的告别。过去新娘要声泪俱下念诵哭嫁词,表示对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的眷恋,以及到夫家以后对未知景况的担忧。新娘母亲也边哭边念嫁别词,其内容是因家境贫寒,不得不收下人家的彩礼,忍痛把女儿嫁出去,没有丰厚的嫁妆给女儿带走,可怜女儿到夫家要辛苦劳累,教导女儿勤俭持家,孝敬公婆,与丈夫共同建设家园。如今,新娘和新娘母亲都哭泣,但基本不念诵哭嫁词。这是因为时下的傣族中青年女性基本不掌握哭嫁词,所以就不念诵念词了。

2.在男方家举行的仪式

拜祖先和至亲长辈新娘被迎娶到男方家以后,男方安排两位伴娘引领新郎新娘向堂屋里的祖先灵位磕头跪拜,向新郎父母、长辈磕头跪拜,受拜的长辈要向新郎新娘念祝词,新郎父母向新娘赠送金戒指、银手镯等礼品,表示给新娘接魂。

拜稻笼蛋笼其实就是祭拜自然众神仪式,几位妇人在院子里的天神祭台旁摆一张高脚方桌,在桌上整齐摆放四个同窝的生鸡蛋、两碗大米、两碗谷子,三碟糖果,点燃两支蜡烛,再摆一个香炉,插上燃着的香,新郎新娘在桌前跪拜,两位老妇人在桌旁念祭词,将主人迎娶儿媳妇之事敬告自然众神,请求自然众神保佑新婚夫妇。只所以将此仪式称拜稻笼蛋笼,或许是古时用稻谷稻米和鸡蛋装在竹笼里祭拜自然众神,随后此叫法一直延传下来。

新娘换妆拜宾客两位伴娘在新房里为新娘在头顶盘发髻,戴上包头,换上新娘装。穿着新娘装的新娘和新郎一起在两位伴娘的引领下到宴席旁向宾客跪拜磕头,宾客推选一位代表为新郎新娘念《婚礼祝词》。新郎新娘向宾客跪拜,实际包含了向社会公开婚姻关系的正式确立,求得社会的认同。

吃鸡肉糯米饭婚礼当天晚上举行新郎新娘“吃鸡肉糯米饭”仪式:两位伴娘在布置一新的新房里摆放一张桌子,在桌上摆放两只煮熟的鸡,一盘糯米饭。两位伴娘先念驱邪词,驱除鬼怪和邪气,然后用手将糯米饭捏成饭团并撕一些鸡肉分别递给新郎新娘,让新郎新娘脚踩火钳,双方交叉手接过糯米饭和鸡肉来吃。举行吃鸡肉糯米饭仪式的目的是希望婚姻和谐美满、长久稳固。

拜菜汤仪式婚礼的第二天早上举行拜菜汤仪式,祭品是用头天祭拜天神用的四个同窝的生鸡蛋和适量韭菜、茴香,在新房里煮成一锅汤,还有两碗糯米饭、一个煮熟的猪头、几碟糖果、一碗酒、一碗茶水,一并拿到堂屋里摆放在高脚供桌上,点燃香和蜡烛,让新郎新娘在桌前跪拜,一位女陛长者念诵念词,把婚事告知祖先亡灵,请求祖先保佑新郎新娘。

以上所述是德宏傣族世代传承下来的婚礼仪式,到目前为止,其核心内容没有改变,只是在细节上或所用物品上略有变化而已。

这一系列的婚礼仪式与古代傣族社会、婚姻家庭的重大变革有关,形成于傣族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过度、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度的时期,是对这一时期发生重大变革的婚姻缔结方式的保留和发展。如媒人说亲、送彩礼,与摩尔根介绍的美洲易洛魁人及其他印第安人的对偶婚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即“子女的婚姻由母亲们安排,所以一般情况下,行将结婚的双方并不知道议婚的情况。服从这种婚约是一种很少有人拒绝的义务。在结婚之前,新郎一方应对新娘最亲密的亲属赠送礼物(礼物已含有购买的意思)……”可以说,德宏傣族媒人说亲、送彩礼等是对偶婚遗俗的存留和延续。而男方到女方家娶亲、女方关闭大门向男方迎亲人索要“入门费”、男方向女方交付彩礼、双方讨价还价、男方将新娘娶走时新娘哭泣等则是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度、从妻居向从夫居过度时的婚姻方式的继承和发展。而在举行订婚仪式、结婚仪式的过程中祭献祖先亡灵和自然众鬼神,告知婚事,请求保佑等等,又是傣族人祖灵崇拜和自然崇拜的生动写照,与傣族早期的原始崇拜不无关系。

(二)同姓不通婚习俗的长期留存

傣族社会是带着氏族血缘的纽带进入“曼”“勐”制度的,氏族观念延续时间长久。由于氏族血缘观念的根深蒂固,加之汉族家族观念的渗入,德宏傣族非常重视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族关系,血统、权利和房地产的继承都是以父系家族血缘关系为依据的。“整个家族的人都被视为一家人,家族里的人无论年龄大小,一律按照辈分互相称呼,同一辈分的都互为兄弟姐妹,不同辈分的都互为叔侄姑侄等,因此都不能互相结婚互为夫妻。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家族内的婚姻禁忌还扩展到所有同姓的人。德宏傣族称姓氏为‘很,‘很的本意是‘家,把家引申为姓氏,这进一步证明德宏傣族社会对家族血缘关系的重视。人们认为同一个姓氏的人都是同源共祖的,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都是同一家人,都不能互相结婚。”当互不相识的男女青年邂逅相逢想要谈情说爱时,自然会首先打听对方的姓氏,若是同姓,即刻打消谈情说爱的念头。当男青年告知父母自己已有恋爱对象,要求父母为其说亲时,父母要首先弄清楚对方姓氏,双方异姓,方可考虑婚事。笔者在盈江县旧城大寨做田野调查时,七十六岁的傣族老大妈思朗团说:“世世代代同一个姓的人不兴结婚,没有这种习俗。”七十九岁的刀和英老大妈则说:“一个姓的人结婚,是犯习俗的。”当笔者又到潞西市“曼等相”寨调查时,该村一男性村民朗岩过说:“同姓结婚的很少很少,基本没有。以前听老人说:同姓结婚,结婚时要将新郎母亲的衣服披在新娘背上,并拿一束稻草和青草让新娘用嘴含住,从大门走进男方家,走到堂屋时,由一老人帮她取掉披在身上的婆母的衣服,让她吐掉稻草和青草,这个过程称为‘落朗,含义是撕掉她的皮,以惩罚她。因为她嫁给同姓人就如同畜生一样。”这种根深蒂固的习俗与远古时期的氏族外婚制不无关系,是氏族外婚制习俗在家族观念浓厚的环境氛围里得到延续并发生扩大的结果。在德宏傣族的历史上偶有同姓婚现象出现,但这种现象极为少见,而且通常是以男女私奔的方式实现的,这种现象被公众视为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要受到社会议论的强烈谴责。目前,虽然傣族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已经呈复杂化状态,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对傣族传统文化观念和传统习俗形成巨大冲击力,但仍然改变不了德宏傣族由来已久的“同姓不通婚”的观念和习俗,到目前为止,德宏傣族人都不与同姓人结婚。由此可以看出,德宏傣族人对家族血缘关系的重视和依赖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的。

二、嬗变后的婚姻习俗

(一)等级内婚制的瓦解

德宏傣族于十三世纪麓川主思可法兴起之时开始实行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出现了“勐”的最高统治者——领主,德宏傣语称之为“召法”

(天的主人)。德宏境内共有十个辖区范围大的“勐”:勐底、勐纳、勐宛、勐盏达、勐展西、勐遮放、勐焕、勐卯、护撒、拉撒等。这十个“勐”各有一世袭“召法”。后来,明王朝在德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封各“勐”为宣抚司或副宣抚司,或安抚司等,勐底、勐纳、勐宛为宣抚司,勐盏达、勐遮放为副宣抚司,勐焕、勐卯为安抚司,护撒、拉撒为长官司……与此同时,除盏西“召法”以外,其余“召法”都被封为土司官,使其具有了地方君主和朝廷命官的双重身份。封建领主制度的形成和土司制度的建立,使德宏傣族社会的等级界限和等级观念更为明显和突出。新中国成立以前,德宏傣族社会分为“召法”(地方君主)、“法龙”(贵族属官)、“布刚布幸”(包括几个村寨的地方头人)、“陶曼”(村寨头人)、“滚很”(老百姓)等若干等级。社会等级势必然会渗透到婚姻习俗中。于是,德宏傣族在男女婚姻问题上讲究门当户对,实行等级内婚制。德宏傣族群众中流传着一句俗话,即“脚对脚,手对手”,其含义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须门当户对。德宏地区的大小“土司”在婚姻方面有一系列严格规定,如土司必须娶他“勐”土司的女儿为掌印夫人,因此所有土司都设法将女儿嫁给他“勐”土司。于是,德宏地区的各勐土司除了与本地土司通婚以外,还和潞江、耿马等地的傣族土司联姻。如“南甸第二十七代土司龚绶有五个女儿分别嫁给陇川、勐卯、芒市、遮放和干崖土司,从而她们取得所嫁土司的印太身份,其父亲龚绶俨然以‘十司领袖自居,联络和控制上述土司。干崖土司女儿出嫁情况与南甸土司女儿相似,第二十二代土司刀安仁的妹妹嫁与勐卯罕氏土司,刀安仁另一妹妹嫁给盏达土司。刀安仁女儿嫁给南甸土司龚绶。刀京版大女儿嫁给耿马土司,二女儿嫁给芒市土司方玉龙”除了土司必须和土司通婚以外,傣族贵族阶层也极少有跨越等级的婚姻现象。“德宏傣族封建土司,其叔伯和兄弟都为贵族属官,并由土司授与勐级和准级爵位。按年岁进行授嚼,青壮年授与准级,年老授与勐级,印级一般授与非贵族属官。在干崖土司辖区,印级分别由管、丰、李、寸和尹等五姓分享。”上述各勐贵族属官通常都与他勐贵族属官通婚,或与本勐的非贵族属官通婚。此外,老百姓中与土司同一姓氏的人家也被视为土司家族,其社会地位相对较高,通常是与另一姓氏的土司家族的人通婚。普通老百姓又互相通婚,形成自己的婚姻圈子。社会等级制约着德宏傣族人的婚姻,德宏傣族婚姻习俗呈现着等级的色彩。盈江县旧城大寨是一典型例子。此寨是干崖宣抚司属旧址,绝大部分人家为土司家族刀姓,另有思、龚、尹、管、封、寸、刘、克等姓氏,封建等级思想十分浓厚,等级界限十分严明。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旧城大寨的刀、思、龚等土司家族的上层之间互相通婚,或与新城、莲花山、盏西城子、梁河县遮岛镇等属官寨的上层通婚,老百姓又互相通婚,没有跨越等级的婚姻现象。德宏傣族上层统治者提倡和实行等级婚姻,其目的有三:(1)维护土司所谓血统的纯洁和高贵,以达到维护其地位、巩固社会统治权的目的。(2)实现政治联盟,增强自身实力。(3)维护社会等级界限,令老百姓安其位、守其业,以便于统治。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变更,等级制已经瓦解,但原有的封建等级观念仍然存在,以封建等级划分婚姻圈子的习俗一直延续下来。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才日渐消逝。如今,在主流文化的冲击下,封建等级观念已基本消逝,婚姻的封建等级已经彻底消除。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属于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人的后代都可以互相通婚,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的婚姻习俗已经不再为人们所遵循了。

(二)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界限的打破

新中国成立以前,德宏傣族人的封建等级界限衍生出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的界限,人们的社交活动、婚姻缔结等都在其界限之内进行,形成两大圈子。以盈江县旧城大寨为例,新中国成立前夕,200多户人家仅有4例娶非属官寨女子为妻的现象,其余一律是本村人相互结婚,或者与新城、莲花山、盏西的城子、梁河的遮岛、拉勐、大树寨等属官寨的人结婚,尤其是女性,更不兴嫁与非属官寨的人。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生产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达,以及生产、信息、资源等方面的需求和互通,人们原先按照属官寨与非属官寨各自结成的封闭的交际圈子被打破,无论是属官寨的人还是非属官寨的人,都可根据需求超越界限相互结交和往来。于是,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的男女青年相互交往的机会也较之以前大大增多,如赶集、赶摆(各种庆典活动)、泼水节等民族节日,以及国庆节、五一节等国家法定节日,都是各村寨男女青年相互结交的良好机会。其结果是,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的婚姻界限被打破,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的男女青年自由通婚。盈江县旧城大寨男性青年娶非属官寨女青年为妻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不受任何社会议论的谴责,女青年嫁往非属官寨的现象也呈逐渐增多的趋势。该村2011年的婚姻关系中,本村人与非属官寨的人存在夫妻关系的有160人。这一数目较之新中国成立以前是一个巨大的变化。

(三)民族界限的消除

德宏傣族婚姻习俗的变迁,还表现为民族界限的消除和族际婚的大幅度增长。德宏地区除傣族以外还有景颇族、德昂族、傈僳族、阿昌族等世居民族,但由于社会的封闭,民族间的互不了解甚至相互隔阂,在新中国成立前,德宏傣族通行本民族内通婚的习俗,极少与外族人通婚。旧城大寨在新中国成立前,有两位女性招汉族男性为上门女婿,另有两名女性嫁与相临近的旧城街男性。其余都在本民族内通婚。如今,随着各民族群众相互交往的日益密切,相互了解的日益加深,原有的民族间的隔阂与排斥心理正在逐步消除,不同民族的男女之间的交往相当频繁和自由,社交、活动的圈子大大拓宽,人们挑选对象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德宏傣族也不例外,旧城大寨是族际婚盛行的典范。目前的旧城大寨傣族有不少男青年娶汉族女青年为妻,这种情况大多是男方在单位工作,而娶了汉族在单位任职的女青年;另有一种现象是傣族女青年嫁与汉族男性,有的是双方都是单位职工或学校教师,也有的男女双方都是农民。盈江县旧城大寨2011年的212个家庭中,有81人与汉族有婚姻关系(含在外地工作的人与汉族结婚),有两人与景颇族有婚姻关系,有1人与彝族有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民族界限已经消除,族际婚呈逐年增多的态势。

(四)地域界限的废弃

傣族是种植水稻为主的农耕民族,种植水稻需要较为稳定的水田、灌溉设施和较长的水稻生长周期。因此,傣族对土地怀有特殊的感情,热爱家乡,固守故土是傣族人的性格特征之一。加之傣族多居住在河谷平坝地带,四周群山环抱,古时交通极为不方便,傣族不同“勐”之间的交往非常困难,更不用说是超出傣族地区的交流,各地傣族基本处于一种相对独立的状态之中。在婚姻关系的缔结上自然不会超出本地区的范围。新中国成立前,德宏傣族在挑选配偶、缔结婚姻关系时地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人们一般在本村或相临近的村寨挑选配偶,很少有远嫁他乡或到异地娶妻的现象。盈江县旧城大寨傣族亦是如此,无论是男还是女,挑选配偶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本村,或是新城,莲花山,盏西城子,梁河的遮岛、纳勐、大树寨等属官寨。

目前德宏傣族人的婚姻状况发生了预想不到的变化,婚姻关系的联结已经超越了地区的界限,突破了原有的狭小地域范围。这种情形在当地女青年的嫁夫问题上表现得尤其突出。盈江县旧城大寨的婚姻关系除了延伸到非属官寨以外,还延伸到外县、外州,甚至外省。该村201 1年的婚姻关系中有14名女子嫁给山东、河南等外省人并在那里安家落户,有15人与外州人结婚,有五人与缅甸傣族结婚,其中一人招上门女婿。可见,地域界限已经失去了限制婚姻关系的作用了。

(五)聘金和嫁妆的增长

新中国成立前,德宏傣族男方到女方家订婚时送给女方的聘金一般是300个半开,酒60碗,肉60载(每载3市斤)。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德宏傣族的聘金彩礼日渐增长,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曾有下降趋势,但过后又逐渐上升。目前已上升到10000元以上。有的村寨为了避免互相攀比,对聘金彩礼做了规定,有的村子规定12000元,有的村子规定14000元,有的村子规定16000元,各村所规定的数目不等。旧城大寨没有统一规定,但一般是在10000元以上。除了聘金大幅度增长以外,与聘金相配套送给女方的物品也发生了变化,礼肉增加到100载(3.5公斤)以上,还增加了香烟、啤酒等新的物品。

嫁妆的变化更为惊人。新中国成立之前,姑娘出嫁时候的嫁妆一般是以自织五色锦为被面的被子和垫褥各3床,床单数床,傣式枕头3、4对,自织布蚊帐一笼,已婚妇女服装10多套,银手镯1副,银扣子数副,银耳环数副,金戒指1、2枚。上层家庭的姑娘出嫁嫁妆丰厚得多,除了被褥、服装、首饰等的数量比一般老百姓的姑娘多以外,还有锦裙缎衣,衣裙上挂的银泡和银链,镀金银项圈、银帽花等,用于装嫁妆的有篾编大箱子、木箱和木柜等。目前,德宏傣族的嫁妆有被褥数套,多为市场上出售的现代被褥,枕头数对,也是现代枕头,银手镯、金手链、金耳环等首饰,还有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饭锅等。经济条件好的人家,如男方付给的聘金较多,还给女儿陪嫁手扶拖拉机一辆。而有的考虑到男方家已有彩色电视机,而将电视机改为其他物品,如蒸饭用的节能大蒸笼,让新娘日后借给村里人办宴席时使用,收取一些磨损费。有的则是以太阳能热水器替代彩色电视机。讲求使用,是当今德宏傣族筹办嫁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可见,目前的嫁妆,无论在数量、质量方面,还是实用性方面,都已今非昔比了。经济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德宏傣族婚姻习俗的主体核心仪式没有发生变化,而由主体核心仪式派生出来的非仪式部分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嬗变。没有发生变化的主体核心仪式源自于古代傣族社会、婚姻家庭的重大变革,如说亲、定亲、娶亲等是傣族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过度、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度时期的产物;有的则源自于古代傣族的原始崇拜,如婚礼当天男女双方都要祭献祖先亡灵和天神,告知婚事,请求保佑等,与祖灵崇拜和自然崇拜密切相关;同姓不通婚则是古代傣族氏族外婚制的延伸和发展。发生嬗变的非仪式部分是随着社会的演进和经济的发展而派生出来的,如等级内婚、属官寨与非属官寨界限、民族界限、地域界限等。因此可以说,历史上社会和婚姻家庭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给人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与之相应的婚礼仪式是根深蒂固的;原始崇拜是早期人类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思想体系的其他组成部分一起构成民族形成的思想基石,根基深厚,与之相关联的婚俗仪式是难以改变的。社会的变革、经济基础的变更、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间的交流,导致非仪式的婚姻习俗发生变化。对于德宏傣族婚姻习俗中的变和不变,我们都应有一个辨证的认识,并对其加以积极的引导。

[责任编辑:覃彩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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