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宏为 周 焰(淮安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淮安市档案局,江苏淮安,223001)
邓子恢(1896-1972)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共中央为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建立各大解放区的领导机构。1945年9月,以淮阴、淮安城解放为标志,地处华中的淮南、淮北、苏中、苏北四个解放区连成一片,形成拥有2300多万人口的大解放区。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原华中局北移山东,与山东分局合并成立华东局,新成立华中分局,受华东局领导。
在此之前,华中局提出了主持华中分局工作的人选,决定由邓子恢负总责,并上报党中央批准。邓子恢考虑到华中局面太大,深恐难以胜任,于1945年10月21日向党中央发去了一个电报,内容如下:“今天华中局决定要我任华中分局书记兼政委,我实不敢负责。我自己知道很清楚,我对军事不熟悉,工作缺乏计划性,缺点很多。我仍主张谭为书记,我为副书记,最好张鼎丞同志来任书记、谭为副政委、我为副书记,事关今后华中局面,不是我客气,望中央慎重考虑。”其恳切之情,溢于言表。党中央接到邓子恢的电报后,经过认真讨论,最后仍认为他是负责华中分局的恰当人选,做出了正式任命的决定。
邓子恢接到党中央的命令后,立刻由淮北赶赴淮阴,随后抵达淮安城(今淮安区淮城镇),同陆续到达的谭震林、张鼎丞、粟裕等会合,筹建华中分局。10月25日,华中分局在淮安城宣告成立,由邓子恢任书记、谭震林任副书记。同一天,华中军区成立,张鼎丞任司令员、邓子恢任政委。邓子恢上任以后,不负众托,殚精竭虑,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解放区和平民主建设和准备迎接全面内战的艰巨任务,开创了华中的新局面。他的辉煌业绩,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赞许;他以人民利益为重,顾全大局、襟怀坦白、谦虚谨慎的高风亮节,一直被传为佳话。
1946年4月1日,邓子恢偕同华中分局组织部长曾山乘美方提供的专机经北平赴延安,向党中央、毛泽东汇报华中解放区工作,然后参加研究制定土地政策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毛泽东与邓子恢多次交谈,听取他对新的土地政策的意见。邓子恢提出,各解放区广大农民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斗争中,已开始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5月4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经过深入讨论,形成并通过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毛泽东在会上讲话指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七大讲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七大代表多数在延(安)时间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没有能够充分反映。现在中央的这个指示,就是群众所创造的适当方法,为中央所批准的。”毛泽东还和邓子恢等一起制定了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至此,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可以付诸实施的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诞生了。由于邓子恢直接参与了这个文件的讨论,当党中央决定向全党公布这个文件之后,他兴奋异常,为终于能够解决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对于土地的渴望而欣喜万分。他一回到住地,就迫不及待地打电报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在华中的张鼎丞、粟裕、谭震林等同志,让他们分享这一喜悦。
1946年5月24日,邓子恢由延安经北平回到了淮安。他立即召开华中分局委员及各地书记联席会议,传达贯彻中央《五四指示》精神,部署华中解放区全面土地改革运动。随后,在邓子恢主持下,华中分局制订了一系列适合华中实际情况的土改政策。为获取经验,具体掌握政策,邓子恢直接抓第五地委土改工作,同时派出以分局委员、民政部副部长李坚贞为队长的土改工作队到淮安鹅钱乡(今淮安区建淮乡)搞土改实验乡。邓子恢十分重视这个乡的土改实验,多次找李坚贞了解工作情况,对一些涉及政策的原则问题给予具体指导,创造了“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新鲜经验,并及时纠正土改中“左”的和右的偏向。所谓“中间不动两头平”,即坚决不动中农的土地,只将地主所有土地,富农出租、佃进的土地拿来与雇、贫农均分。邓子恢总结了鹅钱乡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在华中解放区加以普及推广。这个经验上报中央后,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表扬和肯定,在1947年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这个经验被党中央肯定为“最坚决的土改路线”。
1946年6月底,国民党军向苏皖解放区发动进攻已迫在眉睫,自卫战争一触即发,一些地方的领导忙于备战,对开展土改多少有点迟疑不决。邓子恢发现这个苗头后,立即以分局的名义指示各级党委:无论环境多么严酷、战争动员如何紧张、后勤任务如何繁重,都必须加紧进行土地改革。在他和分局三令五申的督促下,到秋收季节,华中全区除淮南因内战爆发尚未进行外,其它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其中1500万贫雇农分得了土地,700万中农土地不进不出,占土改地区总人口92%的贫雇中农形成了坚强的群众团结,极大地巩固了解放区,加强了对人民解放战争的支援。在邓子恢的领导下,面对严峻的战争环境,华中大部分地区在短短两三个月中通过土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改变了存在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大事,这里凝聚了邓子恢的多少心血啊!
27年后,李坚贞回忆这段往事时,曾动情地说:“直到1972年,邓子恢病危,我去北京医院看望他时,老人家正在昏睡之中,邓老夫人陈兰同志告诉他说:‘坚贞同志来看你了!’邓老吃力地睁开眼睛看看我微笑着说:‘坚贞,你土改回来了!’我一时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一股热泪簌簌地往外流,连一句安慰老人家的话也说不出来。”可见,邓子恢当年为了农民的彻底解放操碎了心,直到生命垂危之际还念念不忘此事。
1946年2月5日,中共中央给邓子恢发出一封指示信,原文如下:
子恢同志:
二十七日电悉。党对解放区私人企业的政策方针,确属和平时期经济建设中的重要课题,将另有决定发表,兹将关于此问题之某些要点的初步意见,先行电告你们参考。……总之,我们是奖励私人企业,提倡私人资本主义之发展的。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发展解放区的经济建设。故上述一般方针对私人矿产仍是适用的。
中央
这封指示信,阐述了党中央对发展解放区私人企业的鲜明立场和具体方针政策,也表明了党中央对邓子恢的高度信任,期望他在华中解放区先行一步,作出成绩。
经过八年抗战,由于日军的残酷蹂躏,敌伪据点林立,地区分割,斗争频繁,再加上自然灾害肆虐,华中解放区生产力遭受严重破坏,经济全面崩溃,人民灾难深重。据1946年2月苏皖边区政府、临时参议会向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报告称:在八年抗战中,全区被敌杀害23.9万人、致残5.4万人、被抓壮丁13.3万人,目前无衣无食、栖留无所、贫病无依而急需救济者,计438.4万人,急需救济粮食20万吨、布匹50万匹、木料800万根(盖小屋10万间以安顿灾民)。就是在这种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党中央给邓子恢发来的指示信,犹如一盏指路明灯,给他增添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力量。他与政府、军区的领导人一道,深入领会中央指示精神,因势利导,开拓创新,雷厉风行地在全区开展了比往年规模更大的生产运动。
首先是恢复和扩大原有的企业。清江面粉厂原有8台磨粉机,日产面粉4万公斤,供应范围南到扬州,北至海州。1945年8月,该厂大楼被伪军烧毁,被迫停产。两淮光复后,政府及时拨款华中币千余元,抢修房屋、机器,并由政府出面筹集流动资金60万元,正式恢复生产,日产面粉三四百包,在本地区销售。同时,原在农村大部企业迁至城市,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其次,根据“劳资两利”、“公私兼顾”的原则,决定以公私合营的方式,或增加对私营工商业贷款,或投资扶持私营商业,使城镇工商业迅速恢复发展。以六分区(淮海区)为例,有公私合营工厂千余家,总资金为263万元,其中私资占3/5。为了充分吸收民资,政府把部分公营工厂改为公私合营。如华新烟草公司,增设6000股后资金很快就扩大到3000万元,添购了卷烟机,大量装置马达,成为全区第一家机械工厂。为了发展棉纺业,政府还出面组织民营的利丰棉业公司,招股集资3000万元,年加工皮棉50万担。1946年春,六分区受灾最为严重,政府拨给该区212.8万元工业贷款,支持各地公私合营工厂,使之逐渐发展起来。同时,不但缓征春夏季产销税,还发放商业信用贷款107.1万余元、商业抵押贷款136.9万余元,以及30万元小本贷款,使该区中小商人得以发展和安渡春荒。在解放区成立后的四个月中,清江市就有商店和固定小摊1457家,资本总额约540余万元,平均每月营业额为550余万元。清江市中和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除银行部经营存款、贷款、贴现等业务外,还经营贸易、投资、运输、房地产、仓储等信托业务。由于党和政府大力实施奖励私人企业的政策,首府清江市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就一扫百业萧条的景象,变成了百业俱兴、生机盎然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