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网民诽谤公安局长胜诉

2012-07-27 05:57:44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2期
关键词:诽谤罪东安县公安局长

胡连友1995年因带头冲击政府机关,被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2000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2010年9月,胡连友开始在新浪等网站上发布《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郑航使用黑恶残忍手段侵害人权》 《郑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涉黑保黑控告书》等网帖。

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东安县公安民警卿良杯认为,胡连友网帖中“郑航等人涉黑护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等内容,纯属捏造,严重不符合实际,给自身、单位和家庭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1年7月,郑航和卿良杯以胡连友涉嫌诽谤罪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今年4月24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向郑航、卿良杯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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