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CPI的编制体系与国际化比较

2012-07-25 08:15:36马敏娜王志涛
统计与决策 2012年14期
关键词:小类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

马敏娜,王志涛

0 引言

CPI又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购买各种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变动状况和程度的指标,能够直观的体现一国或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的物价总体水平的平稳程度,进而间接反映出通货膨胀的总体水平。因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它被称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

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快,特别是食品类价格,居民生活成本不断上升。

由于CPI获取和计算过程比较复杂,部分民众仅从自身感受出发,认为国内货币发行超量,通货膨胀严重,统计局发布的CPI增幅也总是小于其真实水平。事实真的如此吗?我国的CPI编制体系到底是怎样的,它同国外发达国家有何异同?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CPI体系的构成、编制流程、计算方法,以及国际化的比较的分析,揭示我国CPI编制现状,并为CPI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建议。

1 相关文献综述

当前关于我国CPI运行状况和编制现状的研究,部分学者也都进行了探讨。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姚丽芳认为现行CPI在统计过程中过于单一,不能客观的反映出不同收入群体对物价变动的反映程度;冯蕾认为,CPI是对全国各地所有物价加权平均的结果,不能体现出某一类商品的价格浮动状况;陈黎明等在对CPI编制过程进行研究后认为,将购买自用商品房排除在CPI编制体系外,对CPI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都有一定影响;魏振香、李尾娟则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出发,认为我国对资源性产品的国际依赖,给CPI带来外部因素的影响;吕轶娟通过对1992年到2007年中国经济增长的分析,认为我国经济的增长与物价上涨趋势密切相关;王国刚认为,现阶段我国食品类比例过大,很难反映出我国经济运行状况和城乡居民的真实生活水平,将来应逐步缩减,直到比例接近15%左右;高艳云对我国的CPI信息透明方面同国际上做了部分对比,认为我国CPI公布体制有待改善。

以上相关研究从不同方面反映出了现阶段我国CPI编制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缺陷,对推动CPI体系的理论完善,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 我国CPI的编制体系

2.1 CPI的构成分类

CPI的前身为国家统计局编制的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已经于1994年停止使用了),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完善,现已形成相对稳定的调查形成机制。依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构方案,现行的CPI调查内容,按用途可以划分为以下8个大类:食品(31.8%)、烟酒(3.5%)、衣着(8.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5.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9.6%)、交通和通信(10.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3.8%)、居住(17.0%)。可见食品烟酒类所占的比重依旧最大,居住类次之排在权重的第二位。

2.2 CPI的编制流程

CPI的编制需要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和统计局直属调查总队协同完成城市司依据《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按着大小兼顾、地区分布合理的原则,从全国各省市中抽出550个市(县)作为调查目标地区。利用历年对全国13万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的抽样统计,按着8个大类,39个中类,262个基本分类,从市场上合法销售的林林总总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中,抽选出约700种消费需求量稳定而且数量相对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作为调查对象。并依据以往对城乡居民的收入支出状况的统计资料,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经济结构状况,确定每种商品价格在CPI分类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的具体采集工作。各个被抽中的市(县),按着国家统计局预先制定的统一调查方案,依据定人、定时、定点的原则,采取直接调查的方式,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商场、超市以及农贸市场进行价格采集。其中,一般性商品每月采集2~3次成交价格,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较为密切的肉、蔬菜等食品类价格,每5天采集一次成交价格,并进行初步的汇总统计,结合特定商品的权重信息,得出本地区的CPI。之后将当月整理结果上报省调查总队,调查总队在经过严格审定后,于次月6日前将各地CPI上报国家统计局。最终由国家统计局对各省市的调查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后,于月后9日左右,公布每期CPI的数值。

2.3 CPI的计算方法

CPI的计算主要用到简单几何平均和加权算术平均两种方法。基本计算过程是:先计算基本分类指数,然后计算中类指数,最后计算大类指数,最终对各大类指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城市(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我国CPI在1978年到2000年间,对大多数规格品主要采用报告期权数,从2001年1月1日起,由每月变动对比基期,改为对比基期固定在2000年,以后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采用定基链式拉式公式计算。这样既能消除以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存在的翘尾现象,又能使现行价格指数具有一定可比性。当前我国CPI的编制口径主要是以上年同月为100所算出来的指数为主,另外每期公布以上年同期等于100所计算出来的指数。具体过程如下:

首先运用几何平均法,根据各选中规格品价格的变化,得出小类的月环比价格指数,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其中,Lt1、Lt1…Ltn分别表示t时期各个选中规格品报告期的价格与上一期价格的比值,Mt表示特定小类的月综合环比价格指数。

其次,将特定小类各期环比指数的连乘,即可得到次小类相应的定基指数,用公式表示为:

依据(2)式就能得出各个小类的环比和定基价格指数,然后以相同方法,并依据给定的权重就可以类推出中类的价格指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3)、(4)分别表示CPI计算过程中,中类环比价格指数和定基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其中Pti表示第i种规格品,在t时期的价格,表示此种规格品t-1时期在整个小类的价格权重中所占的比重。

最后,用上述加权平均法,利用各中类价格指数计算出相应的综合CPI指数。其中用报告期月定基指数除以上一期同月定基指数,就能得到上年同月为100的指数;用本年累计定基指数的平均数除以上一期累计定基指数的平均数,就能得到以上一年同期为100的指数。

3 CPI编制的国际化比较

3.1 理论依据

当前世界各国在CPI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三种理论。一种是以美国为主要代表的西方国家,利用“效用论”编制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这种理论主要依靠保持效用水平不变为尺度,衡量各种商品价格对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影响;一种是以欧盟为主要代表国家,利用通货膨胀理论编制消费者价格调和指数(HICP),揭示欧盟整体和各国内部的通货膨胀程度,比较商品的价格稳定和趋同状况;此外,以中国和日本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利用固定商品篮子理论,编制固定篮子价格指数。这种理论依靠对有代表性商品价格的调查分析,更能直观具体地反映出那些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的价格波动状况。

3.2 调查内容和所占权重

各国对CPI的调查内容虽然各不相同,但大的类别大致相同。我国和美国的划分内容基本相同,都把CPI调查类别划归8个大的方面,分别是食品与饮料、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和服务类,医疗类,交通通讯类,娱乐类、教育文化类,居住类。日本把调查内容划的细致些,单独把燃料水电等单列了出来,一共划分为10个大类。而欧盟这划分的更加细致,如:饮食分为食品和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和烟草,一共分为12个大类;在权重分配方面,各国也有所不同。其中食品烟酒类,在我国占到CPI总权重的35.3%,但在美国CPI体系中食品烟酒类权重仅占15.4%,在欧盟食品烟酒类也只占总体权重的19.3%。另外在居住类权重分配中,我国为17.0%,美国为42.1%,欧盟为15.4%。由此可见,现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类权重较大,居住类权重偏小。

3.3 调查方法的选取

CPI调查方法的选取受文化习俗、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国国情不同,所选取的调查方法也各不相同。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主要是利用利用随机原则,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编制拉式环比价格指数;考虑到经济的综合状况和调查的效率性,我国现阶段主要是依据定点、定时的原则,利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编制拉式定基价格指数。相比之下,欧美采用拉式环比价格指数虽然对经济成本和统计者素质要求偏高,但能有效地减少拉式定基价格指数在权重和质量上的误差,降低主观因素的影响,及时准确的体现物价的变化趋势,更有利于统计推测。

3.4 信息透明的程度

其一,在CPI使用标准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多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推荐使用的SDDS(Special Data Dissemination Standard)标准,我国则使用GDDS(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标准,前者属于较高标准,主要针对已经或准备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国家,对统计水平要求较高;其二,在CPI公布内容的详细程度方面,美国细划到了小类(三级价格指数),部分商品甚至细划到六级。相比较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现阶段,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各项目中,只有食品类细化到了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水产品、鲜菜、鲜果6个中类,其它7个大类只公布CPI大类指数;其三,CPI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权重信息的透明程度也存在差异。英法等发达国家不仅在网站上公布了详细的获取CPI时的抽样方法、数据处理和权重信息,而且提供各种CPI编制方法的下载途径。而我国这方面则显得相对落后,统计局网站也仅仅只是以问答的形式做泛泛的介绍,缺乏深入透彻的说明。

4 结论和建议

本文从CPI的编制、构成和计算系统的分析了我国现阶段CPI的发展现状,并同美欧等发达国家做了比较。通过对比发现,我国CPI编制虽然自成体系,但同美欧国家在调查层次、误差控制、信息发布等方便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建议:(1)未来在CPI编制中,国家要逐步扩大调查范围,及时更新抽样框项目和类别权重系数;(2)在调查方法上要逐步过渡到随机抽样上来,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3)在信息发布中考虑采用标准较高SDDS标准,及时的反馈CPI编制中的各种信息;(4)尝试编制符合我国实际收入状况的层次CPI体系。

[1]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四川调查总队.解读CPI—100问[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2] 范言慧.看不懂的CPI:价格指数与你的生活[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3] 陆满平.价格水平上涨的微观机制[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9.

[4] 姚丽芳.认识成长中的CPI[J].商业经济,2010,(4).

[5] 陈黎明,邓玲玲,汪苏瑜.CPI体系研究[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6] 吕轶娟.中国GDP增长率与CPI的变化情况浅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2).

[7] 王国刚.CPI中食品类所占权重应该下调[J].中国经贸导刊,2008,(5).

猜你喜欢
小类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
2020年12月中国稀土价格指数及四大功能材料价格指数
稀土信息(2021年1期)2021-02-23 00:31:28
2020年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
机电信息(2020年13期)2020-06-30 10:03:38
浙江配电网物资标准化研究与应用
物流技术(2017年4期)2017-06-05 15:13:46
8月百城价格指数环比连续16个月上涨
7月百城价格指数环比连续15个月上涨
各种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离退休干部参赛作品
新天地(2014年9期)2014-10-10 13:31:46
小类:年轻人要多努力
大学(2008年10期)2008-10-31 1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