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荣 王亚琴 杨 燕 崔 延
(江苏省启东市蚕桑指导站,江苏启东 226200)
江苏省启东市自1955年起有养蚕数量统计,当时年饲养蚕种只有33盒,1955—1960年6年累计发种量只有2774盒,平均盒种产茧量只有12.10 kg;20世纪70年代末,启东市大量发展蚕桑生产,1984—1988年连续5年获得“江苏省蚕茧质量冠军县”的荣誉称号;20世纪90年代初,在蚕桑生产鼎盛时期的1991年,桑园面积达到4171 hm2,年饲养蚕种达到17.8万盒,盒种产茧量为28.9 kg,1991—1993年,连续3年蚕茧年产量超过5000 t。据启东市蚕桑指导站对1955—2010年的启东市蚕桑生产情况资料统计,从1955年至2010年的56年间,全市累计饲养蚕种278.916万盒,共生产蚕茧92726.28 t,蚕茧总产值达到了135013.69万元,为启东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启东市蚕桑产业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的40多年的历程中,始终坚持小蚕共育,小蚕共育设施标准化建设不断进步,小蚕共育管理技术不断加强,小蚕共育质量逐步提高,在江苏省率先达到小蚕共育率100%。现将启东市小蚕共育体系建设的主要实践经验及如何提高小蚕共育质量的体会总结如下,以供同仁参考。
“养好小蚕一半收”是经过长期生产实践检验的经验,是确保养蚕生产效益最重要的一环。为了彻底改变过去分散饲养小蚕落后的生产方式,启东市自大量发展蚕桑生产以来,就全面推广小蚕共育,通过政府补助、乡村自筹、蚕农集资等途径,筹集兴办各类小蚕共育室的资金。1978年以前,小蚕共育室兴办主体为村、组,政府补助木材、蚕匾等共育必需物资。20世纪80年代起,蚕桑重点户个人兴办小蚕共育室逐步增多,个人兴办与集体兴办并举;1987—1990年,政府和茧丝企业拨出专门资金70多万元,扶持发展了18座年共育能力在1000盒以上的集体所有制标准化小蚕共育室。20世纪90年代起,集体兴办的共育室逐渐退出市场,至20世纪90年代末,个体兴办共育室已成为启东市小蚕共育的主体,其中:南阳镇陆为仁共育室每期的共育能力达到1200盒,成为全省最大的小蚕共育室之一,并且出现了以南阳镇(原聚阳乡)聚阳村为代表的联户小蚕共育模式[1]。在饲养量最多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市小蚕共育室数量达到1005座,平均每座共育室年共育小蚕177.1盒,是全省最早达到小蚕共育率100%的县(市)。2000年以来,政府和茧丝企业补助蚕农100多万元,鼓励有经验的蚕农投资兴办和改造小蚕共育室。由于政府和农林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历年来虽经过体制更换、行情变化,但小蚕共育室一直处于优胜劣汰的动态平衡,满足了全市小蚕共育社会化和商品化服务的需求。
小蚕共育就是要通过集中一定数量的设备和技术饲养小蚕,达到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种生产方式。在蚕桑生产发展的初期(20世纪60—70年代),对兴办小蚕共育室的设施要求较低,只要求达到有专用蚕室、有专用蚕具与加温设施、有专人共育小蚕,以及远离大蚕室和桑园的“三专一远”的标准,就可以进行小蚕共育。
1987年,启东市根据全市小蚕共育现状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规范了建立小蚕共育室的设施要求,在必须达到“三专一远”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更高的“七有”标准,即:上有天花板、下有水泥地坪、有专用蚕具、有暗火加温设施、有专用消毒贮桑池、有专用桑园、有蚕沙处理池;并根据标准实施了小蚕共育许可证制度,即将共育室建立的“七有”标准、小蚕共育的技术水平、小蚕共育的实际成绩等作为主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共育室核发许可证,共育室只有在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小蚕共育服务。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对小蚕共育室的建设标准也在不断的调整,2006年启东市根据秋蚕饲养对小蚕共育室降温设备的要求和共育室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小蚕共育室具备“三专一远”与“七有”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八有”的新标准,增加了有电器化、自动化加温补湿设备,即要求有条件的小蚕共育室配备自动化、电器化、机械化设备,如空调设备、小蚕共育自动化加温补湿器、小蚕共育用切桑机等[2]。目前,已配备小蚕共育自动化加温补湿器87台、空调设备36台、小蚕共育用切桑机25台。启东市小蚕共育室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对提高小蚕共育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蚕农做好产前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启东市以小蚕共育室设施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特别是在近10年来,切实加强了对小蚕共育的管理,在实施小蚕共育许可证的同时,加大了小蚕共育技术的推广力度,对小蚕共育室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考核,各镇(乡)从每盒小蚕共育费中提出5~10元作为考核基金,对共育质量比较好的小蚕共育室进行奖励,促进了小蚕共育质量的逐年提高,盒种产茧量明显增加,有效地增加了蚕农的经济收入。从新中国成立后60年启东市发种量、盒种产茧量与效益比较情况可以看出(表1),启东市盒种产茧量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其中1971—1980年的10年,小蚕共育设施建设和共育技术水平与前10年相比有明显的提高,平均盒种产茧量比前10年的平均盒种产茧量高出7.69 kg,盒种产值增加23.73元;最近10年中(2001—2010年),由于小蚕共育设施的进一步改善、共育水平的稳定和提高,加上新蚕品种的全面推广和盒种卵量的增加,盒种产茧量比前10年(1991—2000年)高出6.32 kg,盒种产值增加126.73元;以10年间隔累计、10年平均盒种产茧量、10年平均50 kg茧价为计算单位,启东市50年来由于蚕茧盒种产茧量的增加,而增产蚕茧达12575.24 t,取得经济效益达19044.03万元[1]。
表1 新中国成立后60年启东市发种量、盒种产茧量与效益比较
启东市通过多渠道兴建小蚕共育室,彻底解决了小蚕分散饲养的难题,避免了一家一户饲养小蚕的低效率劳动,全面实现了小蚕商品化,从整体上提高了蚕桑生产的效率。但是,由于小蚕集中饲养,受环境、气候、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小蚕共育室所要承担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风险更大;所以,启东市在降低小蚕共育风险、确保小蚕共育安全上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小蚕共育准入制度。以镇(乡)为属地管理权限,凡是申办小蚕共育室,必须经当地农业部门批准,对其基本设施进行验收,对小蚕共育人员进行2期以上共育实践操作培训。二是要求小蚕共育室必须配备一定量的小蚕共育专用桑园,以减少桑叶带菌、带毒的风险。三是每期蚕共育前对小蚕共育室进行安全、消毒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小蚕共育技术培训常抓不懈,培训内容以蚕品种推广、当季气候特点、叶源条件、蚕种催青等情况紧密结合,同时将技术培训制度化;启东市蚕桑指导站每年举办1~2期全市小蚕共育室长培训班,结合催青发种会议,提出当季小蚕共育的具体要求,镇(乡)对所在地的全体小蚕共育室长进行培训,共育室长对参与小蚕共育的共育员进行培训。通过层层培训,使每个共育员明白小蚕共育的技术要求与注意事项,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减少失误,确保小蚕共育的质量。
小蚕共育技术的标准化,才是提高小蚕共育质量的根本。启东市在加强小蚕共育技术培训的同时,根据本地生产实际,将小蚕共育技术编成手册,下发到每个小蚕共育室,便于共育室长在实际操作中随时查阅;在推广实用技术时,先行试点,技术成熟后再向面上推广。目前在启东市全面推广了小蚕共育全程二回育(3龄二回叶后分发小蚕);在蚕种质量和蚕种催青质量同步提高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了小蚕打孔塑料薄膜网一日收蚁法等一系列实用技术,促进了小蚕共育省工节本和质量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推进小蚕共育技术准标化建设,将适应本地生产特点的小蚕共育技术形成质量标准并不断进行完善。
小蚕共育管理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行政管理。主要是按要求订蚕种,不私自进不合格蚕种,不向蚕农收取不合理费用;体现心向蚕农、诚信服务;实行小蚕共育质量验收制度等。二是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要达到衡量小蚕共育质量的3个主要指标:即要达到蚕头数足(盒种蚕头数>2.4万头)、整齐度高、健康度好(无病弱蚕、不带病发蚕)。
在抓好小蚕共育管理上,我们体会到,市、镇各部门对小蚕共育必须高度重视,有专人管理,有专门制度,有阶段要求,这对抓好小蚕共育至关重要。在技术管理上,制订技术操作规程,围绕小蚕质量三大指标,抓住消毒防病、营养质量、环境调节、技术操作四大关键[3]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消毒时要选对药、配准药,消毒标准要以实际效果为准则,要贯穿于养蚕全过程。二是在确保小蚕生长发育营养质量方面,以满足小蚕生理需要为准则,加强专用桑园的肥、水、虫管理,提高小蚕共育用桑叶的质量;加强在各龄适熟桑叶的选、采、贮、运、调、给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小蚕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良好的营养。三是环境调节上既要重视室内环境的调节,更要注重蚕座小环境的调节。四是技术操作上是否合理到位,体现在小蚕生长发育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小蚕匀整度、健康度。这4个方面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由于小蚕共育行业的特殊性,小蚕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或多或少要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对小蚕共育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注重加强对小蚕共育室长的服务意识教育,特别是在小蚕质量欠佳的状况下,督促共育室长在分发小蚕中、发放小蚕后,加强对大蚕饲养户的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矛盾,取得养蚕生产的最大效益。
启东市加强小蚕共育体系建设,在江苏省率先达到小蚕共育率100%,近年来小蚕共育室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共育技术日趋成熟,在小蚕共育管理上,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为蚕桑生产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小蚕共育行业的特殊性,小蚕共育质量事故也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农田及桑园治虫引发的农药中毒,秋季叶质过差、温度过高出现的小蚕发育不齐、体质下降,消毒不严、叶源污染、防病不力造成的健康度不高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善。
[1]吴海荣,崔延,高菊红,等.聚阳乡推行小蚕联户共育的效果与启示[J].江苏蚕业,1997,19(3):38 -40.
[2]吴海荣,王亚琴,杨燕.养蚕设施标准化建设与蚕桑产业稳定发展的关系[J].江苏蚕业,2009,31(3):37-39.
[3]王亚琴,吴海荣.把握四大关键 提高共育质量[J].四川蚕业,2005,33(3):34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