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富文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教授,法学博士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整个国家上层建筑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律时要认真把握国家形势和基本治国方略,把握好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正确定位,将法律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之中来谋划、来推动,进一步明确国家在今后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和任务、基本国策、基本路线、执政方针,掌握好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防范对象以及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方法及其途径。要在执行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确保政策得到切切实实地贯彻,在贯彻政策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只有这样,法律监督工作才会融入我们的社会之中,才会有无限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才会更加丰富,更有生机和活力,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才会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与中央要求和社会管理创新不适应之处:一些单位在执法时只顾埋头拉车,不注意抬头看方向,只知道就案办案,不知道办案是为了什么,不考虑涉案单位的感受,一个案件的办理导致一些单位、甚至一个地方经济在一些领域受到不应有的影响,与当地大局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有的地方在执行法律时不能做到自身遵法守法,违宪违法办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宪法和法律的信赖与尊重;有的以监督者自居,不注意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动辄对法律指手画脚,对涉案单位吃拿卡要颐指气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有的把办案当做完成任务,只顾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注意从全局和总体上总结导致每一个犯罪产生的相关社会因素,不注意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如何预防和杜绝,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等等。这样的精神状态,这样的执法理念,与中央提出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是远远不能适应的,必须切实予以转变。
由于社会分配不公、社会管理包括政府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原因,导致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党群关系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紧张,一些群众仇官仇富,这些矛盾又具有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涉及面广且容易激化,社会影响很大,反过来直接影响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这些都给我们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更高的要求。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矛盾所具有的特殊性,中央在确定三项重点工作时,提出的是“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处理社会矛盾。就本质而言,政法机关所面临的是矛盾最集中、最容易激化的状态,所承担的是终极状态下社会矛盾的化解任务。同时,中央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放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向全体政法干警提出此项任务,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政法机关具有独到而不可替代的责任。
一是要树立法治观念,全力推进依法治国。良好的社会应该是法治的社会,真正的社会管理就是让一切社会管理活动都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管理,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就是加强法制建设,其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遵法守法等,让全社会各种行为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让法律成为全社会的行为标尺,让法律受到全体民众的尊重和敬仰。
二是要树立全局意识,正确把握执法方向。全局意识,就是在执法办案时要注意从党和国家全局去思考问题,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基本的社会矛盾、突出的社会问题及其对司法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要正确定位和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对检察工作在党和国家大局中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对每一起案件及其处理都要尽可能衡量其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对社会管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力争使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到应当发挥的作用。要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安全以及效果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惩治和预防、实体与程序的关系,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树立主动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主动意识是因为检察工作是司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消极被动的,这是自身特点决定的,而社会管理是积极主动的,二者之间需要很好的衔接。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时必须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采取有效的途径与方式方法,使法律监督权发挥到最大限度,在打击惩罚犯罪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权利保护,更加注重服务中心大局,为良好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参与和保障的职能作用。要密切关注办案中发现的当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供决策信息,严肃社会管理秩序,督促有关机关及时改正错误、完善制度,确保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净化一个领域,宣传一部法律,形成一项好的制度,而不能案子办完了就完了,对办案时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
四是要树立系统意识,注重加强协调沟通。系统意识就是要将社会管理作为一个大的系统来思考,把检察机关置于这个大体系之中来思考问题,充分考虑与其他国家机关的相互作用,与法院、公安、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界限和区别联系,各自在社会管理中的优劣利弊,清醒认识我们的每一项工作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与其他机关一道共同发挥各自的作用或潜能,进行优势互补,有效整合资源,在决策时力争实现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检察机关要在如何动用司法资源,有效启动各个系统发挥作用,激活各个系统的活力,完善各系统运行程序,正确评价运转效果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管理系统的良性运转。
五是要树立创新意识,着力激发制度活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置于首位,把群众满意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着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社会治安、文明执法、反对腐败等问题为主线,以着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为追求目标,严格遵守司法规律,充分发挥检察资源,加强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在完善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执行好法律,就要学会办案,办好手头的案件。司法不同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法是靠一个一个案件的办理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理解、拥护、尊敬的,必须让每一起案件渗透法律的耀眼光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学会办案,善于办案,通过不懈的努力,充分展现执法办案的应有效能。
一是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注重深度挖掘和充分整合执法办案信息,为各级党委和各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三是要着力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四是要坚持监督与合作并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