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枫,张荣欣,杨晓娜,张海燕
(1.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0;2.河南中医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8)
2010年,河南在全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河南省卫生厅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郑州市4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2年年底前,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到2015年,全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县(市、区)达到90%以上。参合农民是新农合的参加者和受益者,他们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效果的评价是该项政策实施效果的最重要评价指标。为此,笔者对河南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地区进行了农民的满意度评价的调查,并与非试点县进行比较,以探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效果,为促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发展提供参考。
对河南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和非试点县进行抽样调查,采用典型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按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原则抽取南阳市镇平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和开封市开封县(非试点县)进行调查,在该县新农合定点医院随机调查当日结算的新农合参合农民,遵循自愿的原则,由当地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课题组成员指导调查对象填写《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调查表》, 两地各调查500例。调查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如人口学信息、家庭状况、新农合参加情况等;②2010年当次新农合使用情况,如住院级别、住院病种、住院天数、住院花费等支付基础信息,实际支付金额、规定支付比例、报销形式等支付情况;③新农合运行效果评价,如“您怎么评价新农合办理人员的服务态度?”“您怎么评价新农合办理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您对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满意吗?”“您对新农合的报销程序满意吗?”“您对新农合的报销所需时间满意吗?”等等。
调查员参加调查前需要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研究的背景、内容、方法,调查表内容的逐条理解,调查表问题的当地语言转化,本调查可能涉及的当地语言的理解等。
统计学处理使用Epidate录入数据;对输出的数据逐个进行逻辑检查,对明显不符合逻辑的数据重新核对原始资料予以更正或确认,用SPSS 19.0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
共在镇平县(试点县)和开封县(非试点县)各发放问卷500份,经审核,合计回收合格问卷912份,其中开封县455份,镇平县457份。问卷回收率为91.2%。年龄最大的79,最小的3岁,平均48.5±27.4岁。
两地新农合使用情况比较见表1。
表1 两地新农合使用情况比较
从表1可见,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后,在住院天数、住院费用、报销金额未变的情况下,参合农民的实际报销比例有所提高。
两地新农合满意度比较见表2。
表2 两地新农合满意度比较(n)
表2说明,两地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满意度各指标上,除对新农合办理人员业务熟练程度、报销程序等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余各项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需要指出的是,两地参合农民均未选择调查选项中的不满意、很不满意等负向选项,说明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均持肯定态度,新农合政策获得了参合农民的积极拥护。
为了解决农村卫生发展滞后,农民群众得不到健康保障和由此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2002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1]。新农合制度开始在我国广大农村铺开。但随着新农合制度的推广,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如何实现新农合制度的良性运转,成为新农合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就是新农合制度从以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渐转向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的过程。主要包括总额预付制,按人头、按病种、按项目和按服务单元(住院床日、人次)付费等支付方式。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推动分级就诊和合理诊治,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陈瑶[2]等的研究显示在新农合中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与按项目付费相比的优势在于能够形成对医务人员的内部激励机制,使他们尽量以经济合理方案来治疗患者,达到成本最小化,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避免出现医生诱导需求的不良现象,防止出现实际补偿比不合理的小于制定的理论补偿比的情形。张歆等[3]指出从陕西省彬县、云南省禄丰县、重庆市黔江区、黑龙江省林甸县等地的开展情况看来,单病种付费能有效的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罗利民[4]的研究发现,实行单病种收费,使监督机制得到强化,使得医务人员增强了成本意识,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周晓嫒等[5]的研究发现,25个单病种的住院费用总体有所下降,部分病种费用降低,按病种付费对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有一定效果。
农民是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和参与者,他们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态度是评价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效果的重要评价指标。本课题的结果显示,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与实行按总额预付制的新农合支付改革非试点县比较,二者在住院时间、住院花费、报销总额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报销的实际比例提高;两地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满意度各指标上,除对新农合办理人员业务熟练程度、报销程序等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余各项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开展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县的参合农民的满意度高于按项目付费的非试点县,显示支付方式改革后参合农民的满意度提高,这种提高可能是实行支付方式改革后实际的比例提高,农民得到了实惠所致。
当然,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涉及制度设计、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制定、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等诸多层面,本研究仅从一个方面着手,得出更加有力的结论还需从其他方面提供数据支撑。
[1]张自宽,赵 亮,李 枫.中国农村合作医疗50年之变迁[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6,(2):1-3.
[2]陈 瑶,姚建红,罗正乾,等.单病种定额付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补偿比的影响[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8):35.
[3]张 漱,王禄生.按病种付费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应用[J].卫生经济研究,2007,(2):20.
[4]罗利民.从我院实行单病种收费看农村如何“医改”[J].中国卫生经济,2007,3(3):68.
[5]周晓媛,王禄生,毛正中.广西合浦县按病种付费试点效果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11):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