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野/漫画
9月1日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2》,提出2011年能源行业出现了“淡季电荒”、煤炭产能扩张过快、火电亏损加剧等不稳定因素,在今年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放缓的情况下,应抓住时机进一步完善能源定价机制,加快推进能源行业内部的结构优化。对此新华08网载文指出: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在未来的五到十年,我国宜在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协调改革,继续打破市场垄断和价格管制,加快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文章认为: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方向是市场化,但在目前市场供应主体还非常有限,市场供求两大因素还不能平等博弈的情况下,单纯的价格市场化是无法做到的。价格的市场化,必须以供求的市场化为前提,价格的改革应与整个流通体制的改革协调进行。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能源领域的改革重点还在于能源市场竞争主体应更加多元化。近十年来,“非公经济”在能源行业的份额仍然较小,在能源行业常常遭遇“玻璃门”现象。这就需要深入推进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清除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屏障。
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领域,加快我国能源市场化的政策已在今年破题。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电监会、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连续发文,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行业的政策措施。政策支持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查开采、进入发电领域以及进入部分电网环节,以及民营油企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行业政策先行一步,业内对于实施细则充满期待。
在煤炭行业,应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战略重组,彻底放开煤炭价格,建立完善的煤炭市场体系和机制,鼓励市场竞争;在油气行业,继续加快市场主体进一步扩大进程,制定更加完善的油气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上下游各个环节区别对待的原则,完善相关市场准入政策。在电力体系内,应使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加强政府监管,实现公平开放、公平接入。
另一方面,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还应加快基于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能源改革,深化能源国企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收多种经济成份,通过改革,强化成本约束机制等,进一步增强国有能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加强衍生品市场交易体系的建设,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对于完善能源领域定价机制、掌握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具有长远意义。
我国目前的石油交易体系以现货及中远期交易为主,石油期货交易品种只有燃料油。应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在中远期合约交易市场进一步丰富品种的类别,将交易的石油商品类别逐渐从石油化工品扩展到成品油甚至原油领域。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筹备原油期货的上市,推出原油期货是我国争夺国际能源定价权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体系制定的良好参考基准。专家指出,在欧、美的布伦特、纽约油价逐渐成为区域性定价基准的趋势下,作为全球原油重要的消费地,亚太地区迫切需要一个新的权威基准油价以反映这一地区的市场供需状况。我国应加速推进原油等石油期货品种的上市,建立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确立石油定价的本土基准,在市场中完善自己的石油价格形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