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院长李安平
加强学院与分院工作联系推进教育培训一体化建设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院长李安平
从云南分院抓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困难和问题,在当前形势下,构建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各分院教育培训一体化建设,应重点研究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国家检察官学院对分院的指导关系,建议学院设立专门的对下协调指导部门,切实加大对各分院培训教学、科研和各项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分院的职责定位,建议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分院的培训教学、科研咨询、制度管理、服务保障的职责范围,就分院规格、内设机构设置、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功能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加强对培训课程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指导,建议由学院协调组织各分院力量,研究制定课程开发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四是重视分院队伍建设,希望学院加强对分院专职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在分院教师职称评定和高学历教育等方面提供条件;五是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好三级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用好教师资源、信息资料资源、科研资源和教学功能设施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