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政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北京 102206)
峰谷分时电价在商业用电中的杠杆作用
陈政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北京 102206)
针对中国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阐述了黑龙江省商业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现状,分析了哈尔滨电业局商业用电情况,提出了电价政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测算分析表明,采用调整峰谷电价的执行范围和峰谷时段调整方案,才能在商业用电方面运用峰谷分时电价的杠杆,有效地调节电力供需矛盾。
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电;调整方案
2011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所以,中电联发布前三季度电力供需分析及预测报告中指出: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3 000~4 000万kW,电力供需形势严峻,必须加大电价等市场经济调节手段,实施峰谷电价,以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本文以哈尔滨地区商业用电情况为例,分析了黑龙江省商业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状况。
2010年哈尔滨市的峰谷分时电量仅占全社会总电量的41.21%。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黑龙江省暂时没有出现电力供需的紧张局面,但是应该提前做好调控准备,从而实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优化用电,实现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使企业发展更加健康。
黑龙江省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始于1992年,其时段划分:高峰时段为7:30-11:30,17:00-21:00;低谷时段为22:00-5: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计价方式: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平时段电价不变。
对于商业用电,100 kVA及以上的商业客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近二十年来,黑龙江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标准)一直没有改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电力市场用电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负荷曲线上看:哈地区2004年11月某日的峰谷差为95.00,负荷率为72.32%,2010年同月同日的峰谷差达到了112.90,负荷率为74.00%,执行峰谷电价中商业用电的结构变化很大。以哈尔滨电业局2008—2010年商业用电情况为例,商业用电情况如表1所示,商业电量同比增长率如图1所示。
表1 哈尔滨电业局2008—2010年商业用电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商业用电电量同比增长率逐年增加,在2010年更是创出10.22%的新高,而商业电量中峰谷电量同比增长率呈现下降态势,2010年已经低于电量的同比增长率0.81个百分点。
图1 2008—2010年商业电量同比增长率
从图1可以看出,现行的商业用电中峰谷分时电价的政策在节约能源、提高负荷、引导客户合理用电等方面起到的作用逐年减弱。
目前,电价政策调整方案主要有如下2个。
以前哈尔滨地区商业用电企业营业时间一般为9:00—18:00,随着哈尔滨地区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娱乐场所、网吧、酒店的逐年增加,现在的营业时间一般都是9:00—21:00,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大商场、超市和大型娱乐场所等都会将营业时间延迟至22:00,洗浴中心、网吧和麦当劳等通宵营业。
图2为哈尔滨地区2010年11月某日的小时电量图。从图2可以看出,晚上22时的用电量已经超过早晨7时的用电量。其中商业电量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属于高消费的群体。因此,峰段时间应调整为7:30—11:30,17:00—23:00,按原峰段时间延长2 h。谷时段应调整为24:00—5:00,按原谷段时间缩短2h。其余为平段时间。
图2 哈尔滨地区2010年11月某日的小时电量图
在不满千伏的商业用电量中,其用电量在大幅度提高,而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量却大幅下降。如2010年在电量同比增长12.05%的情况下,执行峰谷电量同比仅增长7.72%,低于电量增长率4.32个百分点。表2为哈尔滨电业局2009—2010年不满千伏商业用电情况,图3为不满千伏商业电量和峰谷电量增长率。
表2 哈尔滨电业局2009—2010年不满千伏商业用电情况
图3 商业电量和峰谷电量增长率
从图3可以看出,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不满千伏的商业用电中没有很好的发挥其价格杠杆的作用。在经济发达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突出情况下,居民用电正在探讨执行峰谷电价政策,而黑龙江省虽然电力供需矛盾不突出,但也应该对峰谷电价进行调整,即商业用电应全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方案一:峰谷时段调整。以某供电企业2010年为例,按现行电价测算,如表3所示。
表3 累计峰谷电量累计峰谷收入
从表3可以看出,通过调整峰谷时段,谷段电量减少,峰段电量增加,使收入增加6 352万元,增加的部分完全是峰谷效益带来的。
方案二:执行峰谷电价范围调整,以某供电企业2010年为例,按现行电价测算测算,如表4所示。
表4 调整峰谷电价效果
从表4可以看出,通过调整峰谷电价的执行范围,使收入增加47 692万元,其中峰谷效益增加5 399万元。
方案三: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结合,进行综合调整,以某供电企业2010年为例,按现行电价测算测算,如表5所示。
表5 综合调整峰谷电价的执行范围和峰谷时段效果
从表5可以看出,同时调整峰谷电价的执行范围和峰谷时段,使收入增加58 431万元,其中峰谷效益增加16 138万元。
从3种调整方案销售收入的变化看出,峰谷效益的增减决定着峰谷电价的调整力度。当电力缺口不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第一种或第二种调整方案;随着经济的增长,电力缺口创出新高,电力供需形势严峻,就要采用第三种方案进行调整。
上述分析结果表明,峰谷效益的增减决定着峰谷电价的调整力度。当电力缺口不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峰谷时段调整或执行峰谷电价范围调整方案;随着电力供需形势严峻,就要采用调整峰谷电价的执行范围和峰谷时段调整。
Leverage of peak-valley TOU(time-of-use)electricity price in the commercial electricity
CHEN Zhengqi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chool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Beijing 102206,China)
The outstanding problem in parts of China,the peak hours electricity supply and demand on the commercial use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the status of implementation of peak-valley TOU(time-of-use),the commercial use of Harbin Electric Power Bureau,the adjustment of the tariff policy programs.Adjustment programs Calculated and analyzed by adjusting the scop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peak-valley TOU and peak-time adjustment programs,in commercial use in order to use the leverage of peak-valley TOU,effectively regulating the electricity supply and demand.
peak-valley TOU;electricity price;commercial electricity;adjustment programs
F426
B
1002-1663(2012)02-0137-03
2012-01-31
陈政琦(1990-),男,现就读于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 侯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