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央统筹20%用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92亿元,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9.84亿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和中央直属水利枢纽骨干工程公益性部分贴息9171万元,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大幅增长,达到162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达到704.44亿元。
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截至2012年11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3家主流银行新增贷款投放1079亿元,累计贷款余额3870亿元。
出台了《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管理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和《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组织保障:成立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水利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预算项目储备管理、预算执行考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预算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技术保障: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现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资源,构建涵盖财务管理各领域、覆盖财政性资金管理全过程,全面、统一、规范、标准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