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夏军平
国有企业在世界范围之内普遍存在,不仅如此,对这一现象的研究也吸引了一批最为优秀的学者。尽管如此,但如果要对这一范畴进行清晰的界定,并给出严格的定义却十足困难。国有企业的“固有”二字意味着其与政府关系密切,而其企业二字又在强调市场对其的约束,这种组合本身就说明了一种矛盾特征。不仅如此,国有企业的概念对于不同的国家、组织,甚至在不同的时间内,都会出现差异。然而,这样并不意味着现实世界中对国有企业的研究就会毫无头绪,实际上,如学者李仕民、唐小我(1998)所言,我们对国有企业这一范畴的理解,并没有完全走出对其基本特征的如下描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产权归属的国家属性即产权实质上由国家所有,或者直接和间接的由国家所控制,排出了自然人个体享有产权的情形;其二,国有企业运营过程表现为一个委托—代理过程,一般来讲,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多出自政府官员,或者由国有企业的上级监管部门直接任命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行使管理权;其三,由于国有企业及其管理者的人事任命都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其经济目标必然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政府的价值取向;其四,由于与政府的上述关系,国有企业更多的表现出行政特征,与其他市场个体相比,其所处的市场环境是不完全的。这种对国有企业的说明表现出强烈的“政府”色彩,强调了政府在国有企业这样的市场主体中的角色。
实际上,从产权角度来理解国有企业的特点可以对其本质获得更多的认知。张维迎(1995)基于产权这样的视角,将国有企业归结为一种制度安排,并认为这种制度安排蕴含着如下的三个方面,其一,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是超过一个个体的公众,其权利无法在任何状况下被量化;其二,单个个体所享有的剩余索取权份额应该是无差异的;其三,尽管无差异,但由于第一个特征,抽象存在的权利个体却难以将属于自己的剩余索取权进行分割,更不用说进行有偿转让。
1.2.1 资本雇佣劳动
对于“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我们可以从两者在生产中地位做出分析。实际上,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同样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整个生产过程中,劳动依然是附属品。国有企业,政府好像天然拥有控制权,这种合理性何在?基于国有企业的物质资本的分析可以对理解这一问题提供帮助。尽管国有企业的资产从法律角度属于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过于庞大,有限的资产无法具体量化的个人,现实中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自然有政府承担。政府寻求代理人进行实际管理。由此看来,作为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实际上,基于如下的逻辑进行运营:政府作为权利个体的委托人,为全民选择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这些经营者就是所谓代理人,但需要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的价值取向是存在差异的。陈传明(1995)认为国有企业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所谓“资本雇佣劳动”的基本特征,如果考虑到国家作为企业产权的所有者即全体民众的代表选择代理人,并进而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且利润占有也与普通个体无关,可以得到基本结论,即本质上是产权所有者的普通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并未产生实质变化。
1.2.2 人力产权的缺失
所谓人力产权,非严格地讲,是指企业的独立个体基于自身的人力资本而拥有的企业产权,强调人力资本的作用。人力产权的出现,引发了产权经济学的一个争论,这个争论主要是关于两种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产权分配中的地位问题,是传统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应该享有企业所有权,还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所有权的分享中居于主导地位,或者两种类型的资本被视作无差异。但实际上,由于市场个体都是有限理性的,加上机会主义行为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物质资本所有者往往以巨大的财富作为显示信号更倾向于担当所有者的角色。拥有一定份额的企业股份并享有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权对于员工而言,是其享有企业所有权的重要体现。尽管如此,致力于避免生产资料被个体所占有这一情形的出现,传统的公有制的法权体系对生产资料的归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全部生产资料由国家和集体所有是其主要特征,任何个人不得拥有生产性资源。但传统的公有制政治经济学理论并不支持上述观点,实际上,这一理论认为处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中的个体并不仅仅可以拥有非生产性的生活资料。但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的普通经营者和生产者只能获得就业合同所规定的固定额度的收入,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则超越了其权利范围。
1.2.3 利益外部性:产权成本与收益的非对称现象
所谓产权成本与收益的非对称现象是指前者与后者的承担个体不同,出现了明显的“利益外部性”,这种情形为“搭便车”现象的发生提供了重要基础,也必将对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产生显著负面影响。由于国有企业资产一方面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但实际上并无法量化到个人,因而,所有者与非所有者身份在同一个体上存在,并发生冲突,在个体利益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实际上,何时选择何种身份,个人完全基于自身的利益偏好。因此,产权运行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称。
自1978年算起,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走过了30多个年头,而产权改革则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1978年至今,我国共进行了五个阶段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这是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围绕放权让利以及相关利税改革展开,并为学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市场个体思考我国国有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的原因和约束因素提供了重要机会。在实践层面,许多自发性的探索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开始不断出现,这种自发行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做出解释,其一,政府行为。政府致力于改变一些严重亏损企业的经营现状,进而实现扭亏为盈;其二,企业自发的市场行为。企业的经营者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所产生的改革冲动。总的来讲,这一时期的改革代表了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萌动态势,可称之为萌动期。
伴随1984年底国务院《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出台,各种形式的承包制第二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中得到全面推广。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主要在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层面上,有关产权改革的探索也较为广泛。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阶段的改革开始更多的涉及到产权问题,并出现了产权交易市场。尽管如此,产权改革并没有表现为市场行为,实际上以企业兼并为例,其并非来自于市场个体对经营规模扩张的追求推动,而更多的是服从政府的行政命令。需要强调的是,作为这一时期唯一的产权交易形式,企业兼并行的程序并不规范,依然没有走出混乱状态。
我国在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经济秩序,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受到了影响。90年代初期前后,大面积亏损开始在国有工业企业中蔓延,致力于改善经营现状,提升生产效率,由当时国家体改委等起草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1992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因此,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再次被确定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所在。尽管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产权改革受到影响,但一些地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依然在进行。
自上个阶段的徘徊之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重要思路。这一时期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探索主要有如下四个个方面,其一,继续推行兼并破产,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其二,资产重组得到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得到认可;其三,股份制改造开始试行,企业产权进一步明晰;其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两权分离的基本关系得到确立。但这个时期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依然处于探索期,表现出形式单一、交易混乱等特征。
十五大的召开,把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推向了更深层次。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开始在如下两个层面得以实质性展开:其一,国有小型企业被推向市场,开始改组为非国有企业实体;其二,国有股减持;其三,落实排他性的国有产权责任;其四,推动异地产权交易;其五,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其六,探索股权多元化形式,包括债转股、管理层收购、跨国重组并购等。
基于产权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可以建立基本的成本和收益模型。进行产权改革必然产生成本,这些成本包括进行产权界定的成本、市场主体的反应成本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一系列因为产权重新界定的成本,产权界定的越清晰,其成本越高。产权的收益,或者说效应,一般来讲,是指产权改革对产出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通过改变人们对经济的预期来实现的,适度的产权制度安排改变了人们对产出的预期,进而改变产出水平。
我国的产权明晰度在1953至1979年这一段时间中是低,这期间生产力提高使边际收益持续高于边际成本,但是却没有通过改革来释放累积起来的能量,所以我国20 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产权改革大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改革中,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疏导了产权效应的传导机制,这也是生产增长的原因。自1978年我国进行的五个阶段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使得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明晰度逐渐改善,所有者以及剩余索取权的范畴日益明了。委托代理问题以及道德风险问题发生的程度开始减弱。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国有企业在历经30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开始涌现,并成为树立行业发展典范、引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尽管如此,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活力不足、经营管理缺失、三次效率低下对整个产出的负面效应。不过,如果考虑转型期的中国面临的诸多问题,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或许国有企业走一条渐进式改革的道路更有利于其有效的成长起来。
国有企业并不是我国的独有产物,但在我国这样的公有制国家中却异常具有普遍性。国有企业的产权特征决定了其产权改革的必要性,否则委托代理问题将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极为明显的负效应。自1978年开始,我国共进行了五个阶段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从早期萌动阶段的准备工作,中级的徘徊期,以及1998年之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竞争能力、经营能力均有显著改善,在世界范围内,作为国内行业的领跑者,与其他企业展开竞争。尽管如此,现实情况中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没有结束,反而是漫长道路中的开始阶段。未来改革的道路依旧艰辛,致力于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成长,仍需将改革进行到底。
[1]陈传明.比较企业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3]刘红,马洪.国有企业的产权特征和改革方向[J].财经研究,2001(5).
[4]丁孝智,季六详.1978年以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进程及效率分析[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