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王笑红
信息时代的自由与限制读《隐私不保的年代》
文·图/王笑红
美国律师、国际知名的隐私法专家丹尼尔·沙勒夫在《隐私不保的年代》中就表达出对“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的疑虑和担忧:道德义愤很容易被燃烧,但后果可能是致命的。
《隐私不保的年代》作者:[美]丹尼尔·沙勒夫著译者:林铮顗出版:江苏人民出版社
陈凯歌导演的《搜索》即将上映,影片英文名Caught in the Web意为“深嵌于网络中”,从片名即可看出,这是一部和社会现实息息相关的电影,关键词少不了是“人肉搜索”。当下,许多人在目睹不公平的现象、不得体的行为举止的时候,第一反应便是,拿出手机、相机、iPad等各种设备,记录下来,放到网上去,随后网友们去人肉搜索他或她,曝光此人的身份信息,大家一起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道德义愤。你做了一件事,全世界都在看,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无疑会让当事人不堪重负。
美国律师、国际知名的隐私法专家丹尼尔·沙勒夫在《隐私不保的年代》中就表达出对“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的疑虑和担忧:道德义愤很容易被燃烧,但后果可能是致命的。若轻易便能煽起道德的义愤,是否将创造出由暴民推动的警察国家。在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红字》中,村民强迫女主角白兰戴上红色的标志A,以示对她所犯通奸罪的惩罚,将她与其他人隔离开来。而在今时今日,数字形式的“红字”影响更为深远、持久,一个人过去所犯的恶行会成为互联网上难以磨灭的记录。
《波士顿环球报》报道了一位名叫迈克的34岁的教授所遇到的困惑。他少年时曾入狱,写过几篇关于监狱的文章,任何人用谷歌搜索他的名字都能搜到它们,这种“数字式梗概”持续地影响他的生活,人们出于好奇总是会追问他的这段过去。有一次,他在找工作时,经历了数轮面谈,但后来这位可能的雇主没再给他打电话,直觉告诉他,他又一次“被谷歌”了。
只有少数精英才有机会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上发表观点,但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将自己的思想拿出来与全世界交流。“世界是平的”,人类拥有越来越多的在线传播信息的自由,这种话语权的平等之感令人振奋;但另一方面,人们被揭露出来的秘密有可能会阻碍其未来的发展。凭借网络,我们貌似拥有了更多自由,但也失去了一些连我们自己可能都未察觉到的自由,这就是互联网时代的悖论。
我们上网的时间越多,就越有可能将自己乃至身边其他人的生活细节泄露到网络空间里去。如果一个人并没做错任何事,却不幸成为网络狂欢的对象,他又该何去何从?除了试着让自己的神经大条一些,貌似别无他法。沙勒夫举了中国的网络红人小胖这个例子:小胖16岁时被人悄悄拍下照片,那时他的脸又圆又胖,双颊粉红,眼睛透出怀疑一切的神色。这张极具喜感的照片被网友四处传播,PS在各种各样的情境中。小胖非常生气、沮丧,他努力克服了这些负面情感,学着接受这个事实。沙勒夫没提到的最新进展是,这种知名度给小胖带来了机会,他出演了一些热门影视剧。这个例子生动地表明互联网带给人们的自由和不自由是密不可分的。
本书的英文名是The Future of Reputation,直译应是“名声(或名誉)的未来”。我们在决定是否和一个人打交道之前,会去设法打听他或她的名声,从而判断他们是否值得信任,以降低可能的交易成本。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从小乡村到地球村,这种做法实属人之常情。名声是人们最应珍惜的财产,是自由的重要成分,若缺乏来自团体的好评,我们的自由将变得空洞。约翰·亚当斯说,“受到他人尊重的欲望,就像饥饿一样,是个真正自然的需求”。
媒体和个人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他人的名声和隐私、防患于未然呢,沙勒夫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媒体在甄别什么样的事务具有新闻价值时,应明白,社会感兴趣的事务并不一定符合“大众合理的关切”这一标准。比如,媒体在报道身患不寻常疾病的当事人时,应采取措施遮住她的脸,并注意不要暴露其身份的具体细节。第二,我们的生活与他人的生活交织在一起。博客鼓励人们与陌生人分享他们的生活,向全世界打开他们的日记本。一个人有权谈论自己的生活,自我八卦,但不可以不负责任地牵涉他人,措辞应考虑周全、小心谨慎,以不伤害他人的生活为准则。第三,在当事人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应更迅速地作出响应,删除有关的诽谤性言论及不适宜公开的图片等。他们在删除用户张贴的、侵犯版权的内容方面,应不必负法律责任。
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国法学家布兰代斯与沃伦在提出“隐私权”概念时,就将隐私权界定为生活的权利(right to life)和独处的权利(right to be let alone),内容为个人对其自身事务公开揭露的决定权,其所保障的是个人的“思想、情感和情绪”。在界限上,则指出“公共利益”和“同意”是两项主要限制。他们的论点对后世的隐私法实务和理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今天,有关我们的资料到处被搜集着,摄像机无处不在。日常生活所发生的领域,大多既非全然公共的,也非全然属于私人事务。我们的活动经常发生在一个介于公共和私下之间的模糊地带。在美国,有一对夫妇在某个冰激凌小摊附近,浪漫地拥抱在一起,他们的照片被拍摄下来,并被刊登在一些时尚杂志上。他们以公开披露私人事务为由对杂志提起诉讼。他们的诉讼请求被法庭驳回,法庭认为,他们“自愿以一种开放的姿态,以任何人在发生事情的地点一旁或附近都可以看得见的方式,将自己暴露在公众视线内”。这个判决反映的是传统隐私法公共/私人的二元观。“二元隐私观”的问题在于它是个非黑即白的主张,而人们具有多种社会角色,会将不同的自我呈现给不同的交往对象,隐私是一套复杂的规范、期待和渴望,这一切带来了重新反思隐私二元观、构建更为精微的隐私法的必要。
奥登曾写下这样的诗句,“愤怒和恐惧的电波/在这地球上光明的/和黑暗的土地上传送/将我们的私生活扰乱”。他以惊人的准确性预见了我们今天的处境。《隐私不保的年代》提醒我们,在珍视互联网带来的交流的便利和自由的同时,我们切不可忘记自由意味着责任,应更审慎地对待那将汇入比特海的言论。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合作单位:上海图书馆 文/朱曦 图/吴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