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栖
风云杂谈
认清我国政治建设的目标
文/沈栖
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合为“五位一体”,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那么,我国政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胡锦涛总书记十八大报告言简意赅地提出“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方面的要求,我党早有规定和阐述,但三者合一明确作为政治建设的目标,并写入重大会议的报告,这实属首次。
扬清风建千秋业,扶正气夯万年基。我党历来重视干部清正问题,执政伊始,就严惩了张子善、刘青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始终列入党的重要议事日程。适如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所言:“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基于这一认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严惩不贷。近年来,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高官的落马便是明证。据统计,仅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64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多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面对权、钱、色的诱惑,一个干部保持清正委实不易。习近平在中央党校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说:“面对种种诱惑,我们的领导干部务必保持古人所说的‘夙夜震畏,不敢荒宁’的清醒认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形象,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更为紧要的是,倘若没有一支清正的干部队伍,我国政治建设将会丧失强大的内驱力,难以突进。
政府是否清廉,关系到我国的政治建设成败。这是因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政府乃是政治的一种载体,政府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所实施的管理方式、所践履的行政行为,彰显着政治的价值取向,预设着政治的运作走向。政府清廉不仅是民众生活之大幸,也是政治建设之大幸!十八大报告明确将“政府清廉”列为我国政治建设的要务,并明确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府清廉”的唯一路径,措施极为清晰,诸如: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等。一个清廉的政府是以“权为民所赋”为逻辑前提的,它也是实现“利为民所谋”的必然途径,缺失清廉,便是玷污了政府前冠的“人民”两字。
政治清明和经济繁荣,堪称文明国度的两翼。我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是政治清明与经济繁荣齐头并进,任何一种跛行的态势都会导致政治建设的走偏和文明社会的失衡。那么,政治清明具有哪些标准呢?我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分了三个层面,除公民个人层面要求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外,国家层面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后两个层面中所列的内容便是“政治清明”的题中之意。仅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而言,十八大报告便规定得颇为具体且可操作性,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等。政治清明,一个广开言路、生动活泼、民主自由、心情舒畅的幸福社会指日可待。
图:陆华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