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贝叶思 咨询 闫成印
随着互联网电商日益融入民生,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立法的确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已经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相信这一问题将在未来几年内得到解决。
2012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产业续演精彩,智能手机市场作为一枝独秀加速增长,跨界发展则成为互联网产业的重要发展特征,规范竞争行为的电商立法应运而生。而回眸上半年冰火两重天的互联网资本市场,则引发业界冷静的思考。
根据2012年7月19日由CNNIC发布的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使用手机终端的网民规模达到了3.88亿,手机首次超越台式PC(台式PC网民数量合计为3.8亿)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5.38亿网民当中,使用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所有网民的份额已经达到了72%以上,近年来持续上升,再创新高。截至2012年年中,中国互联网网民普及率已经达到了近40%,新增网民表现出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原经济落后地区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二是网民终端更多地拓展到了手机为主的移动终端。
图1 截至2012年中以来中国国内手机网民数量增长情况及所占份额
三大因素的综合作用推进中国国内移动互联网民数据持续增长、比例攀升。一是移动智能终端(主要是智能手机产品)价格的持续快速下降,而同时移动网络应用相关性能日益提升;二是运营商移动通信与数据资费水平随着促销而逐渐下降;三是主流移动应用快速发展,移动应用内容日益丰富。贝叶思咨询分析认为,正是以上三点原因综合作用促进了手机网民数量及比例的日益攀升。
根据CNNIC的报告,手机网络视频、博客与微博、网络购物、网络银行与网上支付等成为了2012年上半年明显表现为持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热点。
· 手机网络视频用户增长强劲
网络视频用户规模继续稳步增长,2012年上半年通过互联网收看视频的用户增加了约2500万人。其中手机端视频用户的增长更为强劲,使用手机收看视频的用户超过一亿人,在手机网民中的占比由2011年底的22.5%提升至27.7%。贝叶思咨询认为,2012年,日益强化的手机终端影音功能及下降的资费共同推进了手机视频用户的快速增长。
· 微博用户进入平稳增长期,手机微博保持较快发展
截至2012年6月底,微博的渗透率已经过半,用户规模增速低至10%以下。但微博在手机端的增长幅度仍然明显,用户数量由2011年底的1.37亿增至1.70亿,增速达到24.2%。贝叶思咨询认为,正是由于智能手机对于微博功能的强化,以及相关微博软件客户端的快速发展与固定终端的微博共同推进了微博用户的进一步快速增长。
· 网络购物用户增长趋于平稳
截至2012年6月底,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1亿,网民使用率提升至39.0%,较2011年底用户增长8.2%。从2011年开始,网络购物的用户增长逐渐平稳,未来网购市场规模的发展,将不仅依托于用户规模的增长,还需依靠消费深度不断提升来驱动。而随着手机购物环境的日益发展,手机购物正在快速增长,将成为未来增长的新动力。
· 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应用增速加快
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在2012年上半年的增速分别达到14.8%和12.3%,截至2012年6月底两者用户规模分别为1.91亿和1.87亿。手机在线支付发展速度突出,截至2012年上半年使用该服务的用户规模为4440万人,较2011年底增长约1400万人。贝叶思咨询分析认为,2012年上半年,移动运营商与各路移动支付厂商一起共同推进了包括NFC在内的各种移动支付用户与移动支付业务的增长。
在推进各项互联网应用的多种因素中,移动终端与移动互联网相互结合推进了相关的互联网应用向移动终端的迁移,反之,移动应用的快速发展又推进了互联网应用的进一步融合与空间的拓展。
2012年的经济领域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互联网产业领域亦然,智能手机市场尽显妖娆姿态。尽管其他领域纷纷在经济危机面前尽显疲态,但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智能终端却是大放光彩,与整体手机市场与PC市场增长日趋放缓的背景下,智能手机市场增长快速而诱人。根据贝叶思咨询监测与分析,截至2012年5月,国内智能手机市场销售量已经达到4400万部以上,而这一数字已经达到2011年全年销售量的近三分之二,预计在2012年6月底,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已经突破5450万部,与2011年同期比较,增长接近一倍,增长速度接近整体市场的10倍。在经历过2009年经济与市场增速的低谷后,国内智能手机市场增长速度再创近年来的新高。
在移动互联网繁荣的大背景下,发展智能手机已经成为目前手机行业的大趋势,而分外妖娆的市场规模及其增长情况更是引得无数厂商竞相加入市场争夺,除了原有的手机厂商之外,谷歌、微软等早已经涉足智能手机系统市场,而中兴、华为等设备厂商的智能手机销售量已经位列前茅,三星超越诺基亚跃至市场首位,苹果的销售规模与销售利润更是让人垂涎。
图1 2007-2012年国内智能手机市场规模及其增长情况(2012年增速为同比2011年同期)
智能手机这一分外妖娆的市场在2012年成为更多互联网厂商跨界的选择。尽管各互联网厂商的战略仍定位于移动互联网未来的入口而纷纷发展智能手机业务,但是在2012年上半年这一趋势已经昭然。百度、阿里巴巴其实在前年就已经谋划或准备发展智能手机,而到2012年,以雷军领导的小米的阶段性辉煌战果的战例,似乎让更多的互联网概念厂商吊足了胃口,亚马逊、360、盛大、网易、腾讯等互联网厂商都在不同程度地进入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整体而言,目前大多数互联网厂商还只是通过与硬件厂商的合作在推进智能手机的发展,他们目前的目标还是在于争夺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入口方面,从战略上谋划在移动互联网中的版图分割。
跨界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互联网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征,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趋势。首先,不得不提到的就是上述的百度、亚马逊、360、网易、腾讯、盛大等传统互联网厂商向着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移动终端的跨界发展,这些厂商跨界发展的整体战略在于抢占移动互联网入口,发展新型移动互联网应用,抢占未来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份额;其次是华为、中兴等电信设备厂商的跨界发展,这些厂商纷纷以智能手机、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切入点,一方面抢占智能手机市场,另一方面以其现有的软、硬件产品线为基础,通过整合新型应用,与相关的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与咨询服务商合作开拓未来的移动互联网市场;再次,互联网电商厂商跨界发展物流快递与部分物流快递厂商计划跨界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贝叶思咨询认为,由于京东商城与淘宝等电商在互联网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结合(O2O)发展的过程中,认为未来的电子商务战略离不开物流体系的同步支撑,从而开始跨界发展物流业务,或是作为一种战术性的报复,或是作为一种战略性的拓展,部分物流厂商在电商物流的威胁下,也开始在谋划着发展物流的电商,双向跨界将让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竞争格局变得更为复杂。同时,苏宁易购、国美等传统零售巨头也由传统门店向互联网电商跨界发展,到2012年上半年,尤其是苏宁易购更是频频向京东商城、淘宝天猫等发动攻势,成为跨界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线上商务与线下商务的整合性竞争已经成为不能忽视的现实。
2012年上半年,互联网产业处于阴阳交错、冰火两重天的境地。一方面是Facebook、人民网等互联网企业的成功上市,造就了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神话,另一方面作为主流的移动互联网资本市场则是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引导下开始遇冷。从第一个方面来看,2012年5月19日,互联网新贵Facebook在纳斯达克上市,按当日收盘价计算,Facebook市值约1047亿美元,超越亚马逊、惠普和戴尔的总合。尽管之后股价持续走低,但Facebook已经创造了互联网企业在资本市场热度的一个极限。2012年4月27日,人民网以20元每股的发行价上市,上市首日涨幅就达到近74%,市值达120亿元人民币,一举超过搜狐,排名中国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值第9名。在中国A股极度低迷的背景下,人民网的成功成为互联网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受到追捧的又一个典型案例。然而,整体而言,我们不能不看到的是另一方面,那就是上半年互联网在资本市场开始遇冷。
虽然智能手机市场在移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加速增长,但经过近几年的火爆后,移动互联网开始在资本市场遇冷。有分析认为,2012年上半年,Facebook上市是一轮互联网泡沫的顶峰,也加速了泡沫的破灭过程。而受商业模式影响,一路高歌猛进后,国内移动互联网早在2011年底开始便陷入低谷。根据艾媒的数据,2012年上半年国内成功获得移动互联网融资的案例是18起,数量较2011年下半年的35起比例下降49%,较2011年同期的32起下降44%。贝叶思咨询认为,融资市场开始遇冷的主要原因分为两个层面,主要是行业自身的盈利模式仍需要进一步成熟,此外是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混乱现状对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冷静应对才是未来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正确选择。
以移动应用开发者为例,在资本市场寒意袭来时,移动互联网领域相关的开发者已经开始转向务实。业内专家认为,大部分的移动应用开发者在推广过程中,用户获取率、留存率、活跃度成重要考虑因素。目前,开发者不再单纯追求概念,而是寻求如何存活。尽管前景看好,但由于迟迟没有成型的商业模式,中国移动互联网企业总体营收状况大多并不乐观,6成以上的开发团队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与2011年相比,投资商投资热情不减,但实际投资的笔数和金额趋向理性,意味着移动互联网创业需更多耐性和更强理性。而PC时代盈利模式如广告、游戏、电子商务在向移动互联网迁移时也遭挑战,部分跨界的厂商在跨界的同时对移动互联网还是充满了困惑。
在此背景下,移动互联网的投资收益将面临重新审视,从而风险投资将日益趋向理性。因而2012年下半年之后的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耐性和更强的理性。只有那些真正具有持续发展与盈利能力的企业才是资本方更看重、更愿意投资的目标。
贝叶思咨询认为,截至2012年上半年,互联网电商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表明,电商立法迫在眉睫。上述已经提到了电子商务领域跨界引发竞争,2012年上半年,电商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惨烈的价格竞争已经开始引发网络促销规范、网店征税等的立法讨论,而返利网“变身”传销网则成为电商立法推进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好在2012年上半年相关的立法工作已经在酝酿中,造成国内电商领域乱象、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有望终结。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越发猛烈的电商价格战有望收敛,行业将更加有序发展。在杭州召开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领导指出,本次立法将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49号令,俗称“网店新规”)为基础进行全面拓展延伸。
有分析人士称,虽然之前也出台过相关的电商法律法规,例如《电子签名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但都有局限性,有些仅仅是部委规章,缺乏可操作性与全面性,我国还缺乏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指出,本次立法将涵盖电商中的C2C与B2C网络零售、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B2B网络贸易、大宗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代购、小额外贸)等诸多细分领域,是目前国内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
贝叶思咨询认为,随着互联网电商日益融入民生,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立法的确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已经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相信这一问题将在未来几年内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