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炜光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去年曾公布了一个主流媒体上见不到的数字:2010年,中国发生了18万起抗议和骚乱等群体事件,较10年前增加了三倍以上。另有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中国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支撑了近两位数的经济增长,但也推高了通胀,令债务增加,引发了另外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社会动荡。报道说,很多抗议活动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经济不公现象,大部分抗议活动针对的是开发商侵占土地和地方官员滥用职权,或建筑公司拖欠工资。在广东陆丰,数百人因政府强行征收村民土地用于开发项目而进行了激烈抗议。在广东增城,城管将一名在道边摆摊的怀孕民工推倒在地,之后民工们点燃了政府办公楼。
频繁而破坏力强大的“群体性事件”令人感到紧张和痛心,但其实,普通公民日常活动的领域并不主要在公共领域,而是在私人领域。居家过日子不受他人包括政府的无端骚扰、干涉和侵犯,才是“百姓”们最关心的问题。一般说,不“逼急了”,谁也不会上街闹事,或去公园示威。
现实生活中,公权与私权经常发生冲突不是乱象,而是一个走向公民社会的常态。法律的主旨首先是维护私权,因为国家权力本身就已足够强大。若拿这个标准去衡量,我国现行法律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下行使权力本应极尽小心谨慎,但一些政府官员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某项政策出台即招致民间的反对,以致引发社会不稳定,就是这种行事方式的结果。
中国市场经济也搞了快20年了,但政府应当如何把握和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和职责,仍然是个较为模糊的领域,没有明确的决定事务的固定权限,没有基于自由契约的保护公民私权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日常运作缺乏制约,缺乏科学性,效率低下。很多官员头脑中的“加强宏观调控”,不过是“加强行政控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如今,中国的“官场”实在太大,无所不能为,无所不在为,肆虐的公权力在生活中频频“出手”,占据一个个资本的制高点。当年邓小平先生倡导的市场经济体制仿佛停在某个地方举步维艰,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民有经济仍在受到强力挤压,在国有经济垄断的夹缝中艰难地谋求生存。
与“官场”相对的是“市场”,只有市场正常发展的社会,官场才会有所顾忌,有所限制。在我看来,中国当今缺少的,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划上一道楚河汉界,企业干企业的事儿,政府干政府的事儿,两不相扰,谁也别越界。缺了这道线,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这条线20年前就该划好,可惜,如今许多别的事都做了,这件最重要的事儿却被忽略了,这才有了如今这些麻烦事。
真正的市场经济,不是“官办”,也不是“官督民办”,而只能是“民间自办”。公共政策的核心应该是如何向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公平和公正的价值观。解开那些可以解开、也必须解开的体制性绳索,鼓励生产、鼓励创业、鼓励投资,是制定“产业政策”、改善行政管理的题中必有之物,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市场经济是一种建立在个体自由基础之上的制度。集权的国家也可以建立有效率的制度,但这种制度的效率不会惠及到更多的大众。当年,同样是进行大西洋贸易,西班牙、葡萄牙、法国与英国、荷兰的模式就存在很大差异。法国等国君主独裁势力强大,贸易活动由其垄断,不但没有使得社会更加民主,反而使独裁者控制了更多的社会资源,结果把整个社会锁入了更加独裁的政治框架。而荷兰、英国的贸易,得益者是中下层资产阶级,使他们有足够的力量与国王抗衡,终于引发了光荣革命。显然,自由的环境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市场经济也最需要民主制度的栽培。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在人类社会的大棋盘中,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行动准则,这些单个准则的集合不同于立法者所选择的准则。……如果这两个准则对立或不同,博弈将是痛苦的,人类社会必定始终处于极大的混乱之中。”应当说,许多国家难以顺利完成向市场社会的转型过程,这两个准则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是最基本的原因,而民主,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
近来中国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的政府,其中的关键问题是,真正的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人有饭吃”,更讲究“人人有话说”。而对于勇于表达权利意愿的人们也应做到,行动中以安全为最重,既不要伤害自己,也不要伤害他人;凡事以理性、宽容忍耐为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天日昭昭,公理不废,惟希望与善心常存。
稳固
梅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