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格坤 桂林理工大学
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国际化、低碳化的深化发展以及各国消费者保健意识的加强,国际市场中不断涌现出纯天然制品、绿色食品、生态产品等贸易商品,这使得国际植物药市场和健康营养市场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其贸易量平均每年以30%的速度在增长。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当前全球约有40亿人曾经或正通过中医药治疗的方式预防和治疗疾病,约占世界总人数的八成以上,中医药在世界中享有极高的影响力。据此推测,在未来的10年内,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中必将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和市场潜力,这将预示着中医药这块尚待划分的市场蛋糕即将进入各国参与世界竞争的视野。我国中医药贸易近几年也持续较快增长,尤其2010年以来,国际医药市场需求稳定,我国2010年中医药进出口总额高达601.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57%。其中,出口397.33亿美元,增长24.87%;进口204.64亿美元,增长23.98%,中国中医药贸易已经呈现出巨大的潜在竞争能力。
目前我国的中医药出口主要面向华裔居多的亚洲市场、日本和韩国市场、欧美市场、非洲和阿拉伯市场,其中,亚洲市场约占我国中药出口总值的2/3,产品销售以东南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为主,中医药销售总量在全球草药市场中高居1/3的占比。随着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在我国与东盟各国间涉及中药类商品的关税大幅降低,推动了中药贸易快速增长。2010年中国对东盟中药进出口额同比增加了28.05%,为4.22亿美元,高于我国中药进出口年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基于有着相似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日本和韩国既是我国中医药出口的主要竞争对手,但同时也成为了我国中医药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我国中医药对其出口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通过“兼蓄并用,自成体系”的出口策略,我国对两国中医药出口总量约占全球中医药市场21%的比重。另外,西方市场主要包括西欧和北美各国及澳大利亚的草药市场,在西欧国家中使用中医药的人口比率以德国为最高,超过58%德国人使用过中医药。其次,法国是欧共体第二大草药市场,而且早在1952年法国医学科学院就已经对针灸疗法作了充分的肯定,承认它医疗行为的地位,而且,在1999年法国已经将中草药列入国家医疗保险,当前,在法国国内,均有来自印度、中国、非洲、德国和法国本国的草药被销售。虽然非洲和阿拉伯国家的卫生条件较差、人们卫生意识还有待提高,但由于这些国家医疗事业发展起点低、来自发达国家同类竞争品少,是正在崛起的中草药国际市场。我国自1960年以来,常年持续对非洲和阿拉伯国家输出援助医疗队,包括:索马里、坦桑尼亚、赞比亚、莫桑比克、扎伊尔等国,通过这些医疗队的宣传及援助,当地不少人已经对中医和中医药、针灸有一定的了解,这为我国中医药产品进入当地市场、取得未来中医药贸易的长足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我国中医药出口产品主要由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中成药、保健品四大类别构成,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公布的数据看,其中前两大类在我国中医药出口产品中占较大的比重,而中成药和保健品出口的量比较少。依据我国商务局2010年数据显示,提取物出口额为8.15亿美元,占中药商品出口总额的41.92%,依然是中药商品出口的主力;提取物进口额为1.3亿美元,占中药商品进口总额的18.95%。中药材饮片出口额为7.76亿美元,占中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39.89%。中成药出口额为1.93亿美元,进口额为2.18亿美元,同比增长23.71%。
根据上述数据及其图示可以看出,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两项产品在我国中药出口中占高达90%的比例,但生产这两项产品所需的工艺较为简单、产品的附加值也不高。相反,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中成药出口在我国中药出口中的比重仅占约10%,这样一种产品的结构导致我国出口的中医药产品大多为低附加值的原材料及提取物,而附加值较高的保健品和中成药则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更是比前两项差很多。
我国的中药出口的基本情况是:以传统市场为主;植物提取物的增长明显;初级和原料产品出口占主体;中成药的出口增长缓慢;价格呈上升趋势。这样一种产品的单线出口结构导致我国出口的中医药产品大多为低附加值的原材料及提取物,而附加值较高的保健品和中成药出口偏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更是比前两项差很多。当前,国际中药市场的竞争在加剧,而我国许多中药产品出口厂家存在严重的同类产品出口竞争的情况,甚至有些出口厂家迫于生产能力低下的限制,连中药的加工业务都由其他厂商做。企业由于缺乏“独有”的高附加值产品,导致出现出口企业利润偏低、产品竞争力差的结果。要改变这种现况不改变,中国中医药出口难以取得长足的发展。另外,知识产权的维护问题在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过程中凸显尖锐,在国内,相当一部分的珍贵中药材被来自日本、韩国的客商低价收购买走,然后通过研发和加工,大量产出高附加值的“洋中药”,以走捷径的方式迅速抢占国际市场从而获取高额利润。例如,在世界享誉盛名的日本今村制药企业所用的川贝母、长白山人参等都是我国最好的药材。日本近年世界中药销售总量每年不低于300亿美元,而日本的汉方药就占了七成以上的比重,韩国的韩药出口占一成左右,而我国的中药出口仅占5%的低比例,而且其中70%的中药出口主要是以价格低廉的中药材为主。更令人堪忧的是,我国价格低廉的药材出口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我国的生态和环境作为代价的。
由于中医重宏观,治疗上讲究辨证论治,而西医重微观、侧重于单纯病种和局部定位治疗,中西医理论的差异是中药走向国际市场的最大障碍之一。西方国家评审药物的法规是针对合成药制成的,仅适用于单一成分的药物。而中成药以复方药为主,药物多达十几味,很难解释是哪一种成分起了作用,缺乏标准化。我国有关中医中药的理论博大精深,但从另一个角度上去理解也可以看出这些理论大多数都极为笼统和抽象,其中很多药物的功效是无法用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解释清楚的。例如,美国对药物明确规定其化学成分必须明确,即使是复方制剂也要求厂商明确其每种化学成分的药效、作用,甚至包括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药效及毒性的影响,这样的条件下,国内的中成药很难通过美国FDA的认证。另外,中药包括中成药、汤药、饮片和药材,在使用上讲究讲究性味归经、君臣佐使等,依据中药学中“君臣佐使”、“相生相克”、“辨证沦治”的理论,中药的使用必须在专业中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否者容易产生过量用药、药物错误服用导致休克、中毒等严重后果,在缺乏对中药的基本知识和了解的国家和地区,中药的出口就难以得到推广和使用了。
纵观现今的世界中药市场,日韩占全球中药市场90%营业额,而中国仅占2%。在全球中药市场营业额中,日本占到百分之八十,韩国占到百分之十,而中国仅占百分之二。更令人担心的是,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若干新规则,极有可能在不久后还会出现吃自己祖宗留下的中药方子,却要向外国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洋中药”出现的在国际市场,纷纷在各国抢占申请专利,单看在我国境内获批的中药专利就高达1万多项,占中国同类专利的八成以上。尤其近两年来,日本的一些中药厂商正式向世界卫生组织申请把以中医药为基础的“皇汉医学”、“汉方医学”改称为“东洋医学”,设法通过改头换面的方法把东道国的医药文化粉饰成为了自己的文化,在暴露出他们的经济野心的同时也显现出我国中医药出口的危机。以日本生产的“救心丸”为例,此产品本就是在我国传统中药六神丸”的基础上进行研发出来的;另外,韩国的“牛黄清心液”本也源自我国的“牛黄清心丸”,而且其年产值近1亿美元,已经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远超我国的“牛黄清心丸”。日韩两国生产中药的原材料和辅料绝大部分均由我国提供,但我国高附加值的中药成品市场占有率却远低于日韩,在国际市场上,我国中药正面临着沦陷为“日药”、“韩药”的危机。而且,对于正处于朝阳产业阶段的保健品生产来说,国外许多生产厂商从我国进口原材料,经过加工后成品的价格却是我国原材料出口的价格好几十倍,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局面不改变,对中国中医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前景难以持乐观态度。
近几年来贸易壁垒的问题广受关注,在中医药出口方面就更加的突出了。中医药想要堂堂正正进入其市场的难度非常大。自2011年4月,欧盟的《传统药品法案》中已经规定对中药在欧盟区内部的销售实施严格的管理,对所有进口到欧盟申请正式注册的中药必须有相关的应用证明,证明此中药已经在欧盟成员国应用年限不低于15年以及在其他第三方国的应用年限不低于30年。基于各种现实原因,我国出口的种药品很难提供这一手续证明。另外,在欧盟的《传统药品法案》中还规定:仅包含植物和限定的几种矿物成分的中药才能获批注册使用,事实上,目前我国出口的中药不仅包括植物和矿物成分,有些还包括动物等其它多种成分,因此,我国中药出口企业难以上交符合欧盟所规定的药品检验报告。再者,国外高额的中医药注册费用也使得我国出口企业望而生畏,目前在欧盟注册一个药品的费用在100万元人民币左右。我国的医药企业很难为药品支付如此高额的注册费用。所以我国的中医药一直以来被绝大部分欧美国家排斥于正规医学之外,难以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只能以替代医疗方式存在,由于中药长期以来难以迎合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各项药物甚至是非药物的标准,从而造成我国中药难以登陆他国市场的窘况。
政府主动发挥引导性职能,从宏观方面的管理、引导和助力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其中应着力解决的问题有:
一要尽快制定和实施中医药国家标准,组织各相关方面力量,提高中医药产品国际竞争力,一以保证中医药质量稳定、可控、有效.安全。
二要尽快建立政府间的磋商协调机制,帮助加快中药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促进各国官方对中药产品的认可,使中药尽早进入国际医药产品产流市场。
三要扶助科技先导型中药企业成长,促进现代先进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的结合。未来国际中医药市场的竞争将会是科技与人才的竞争,要使得我国中医药产品出口向科技型方向发展,必须改变当前我国中医药生产与科研脱节的现状,鼓励生产出口型企业建立良好的技术转化体制,注重提高科研投入效率、培育优良的技术创新力,促进逐步形成以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以先进技术为依托、具有良好竞争力的中医药产业集团。
四要推动中医药走集群化生产的发展道路,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当前我国国内中医药生产行业普遍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多数出口国际市场的中医药产品由一些小规模、生产集中度较低的企业提供,从国际市场竞争的参与和抗风险的角度来说这种情况是极为被动的。而国际中医药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时期,中医药作为向国际市场进军的一支骑兵,抓紧机遇、加快发展是不二的选择。对于具备一定出口规模的中医药企业,可以尝试走联合、兼并的道路,实现中医药产业集中度的迅速提高,从而提高企业总体信贷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要重视培养和储备中医药国际化人才资源。人才是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产业行动的关键,建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中医药领域的人才流失,以鼓励中医药的技术创新。
对中药产业链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是中药现代化最迫切的一项工作之一,中药的质量控制应该从源头上抓起,完善从药品种植(GAP)、中药材提取、饮片炮制的质量标准,到非临床及临床质量规范(GLP,GCP)、生产过程规范(GEP,GMP)以至销售规范(GSP)的标准化链条,同时要开展对国际濒危动植物的保护、替代性作物。目前我国商务部已经颁布了《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而且世界上部分国家和行业团体已经认同此行业标准,尤其像英国草药供应商协会、新加坡等国对此标准就已经作了充分的肯定。依据相关的行业标准严格把生产和出口关,积极申请“绿色达标”认证标志,树立“绿色中药”的出口名牌,这些措施都将有利于我国中医药出口结构的改善和优化。
我国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沉淀的宝藏,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医药已经成为了中国目前最蕴含中华文化特色、最具有前景的朝阳产业,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业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指导性作用,及时为中医药企业提供世界各国中医药专利体系的法律状态和技术状态的变化分析报告,帮助企业掌握国外中医药专利的第一手资料,鼓励中医药企业走国际化道路的同时积极在境外申请专利,维护我国中医药出口商品的核心技术。另外,我国中药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组建一支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立专门知识产权机构,对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进行专门管理,提高相关事宜应对的效率。
区别于西医以药为依赖对象的特点,中医更讲究医药不分家的原则,因此,中医不仅在医学理论体系方面体现明显的整体性,而且在临床诊治和保健方面同样体现防治一体的特点。我国中药欲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在加强中医的文化国际传播的基础上,必须通过“以医带药”的模式,促进其在国际市场上取得长足的发展。首先,可尝试性在一些文化交流基础较好的国家兴办示范性中医院和诊所或中医诊疗咨询中心,以期加强中医药疗效的宣传推广,改变当前中医药劳务出口较为分散的局面;其次,大力兴办境外中医药学校,以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为重点,推行正规的中医教学,培养国外的“亲中医药派”,改善国外严重缺乏专业且有经验的中医药人才的状况,为中医药在海外实现本土化打下基础;最后,鼓励中药企业走“以医带药”道路,借鉴三九、同仁堂等国内知名中药企业的海外营销经验,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名医”、“名药”相结合的经营模式。
中医药不应该是只是一种产品,更应该是一种服务。中医服务乃是中药市场拓展的重要条件,只有对两者的同时推进,中医药才能在世界医学领域中真正发出璀璨的光芒。中医服务的滞后状态,必定制约中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进程。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贸易壁垒协定》(TBT)是世界贸易组织对技术的跨境传播的原则性规定,但其中不包括医疗技术,世界贸易组织的任何规定都没有对医疗技术的流动做出限制,从服务贸易的角度来看,我国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产品是十分丰富的。我国中医学内容博大精深,基于丰富的中医学理论,经历几千年的临床经验积累,已经发展形成了疾病预防、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人类健康的种类繁多的系列产品,象针灸、中药旅游、中医美容以及药膳更是多种多样等待着我们的深入挖掘,这些中医药服务方式的开拓将会为我国的中医药在世界上带来光辉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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