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常明
(中国刑警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汽车轮胎冲上台阶力学过程分析
贾常明
(中国刑警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运用力学模型分析汽车前轮冲上台阶的过程,讨论轮胎冲上和跳离台阶时车速与台阶高度的关系,得出一般车速下轮胎都会冲上和跳离台阶,并结合实验对模型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
交通事故 力学模型
建立“模型”是物理学研究中的典型方法。通过建立模型得出的规律虽是在理想化条件下得出的,但针对实际问题也有指导意义。在交通事故过程分析中,往往也可通过“力学模型”进行定性分析,但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首先考虑单个轮胎的情况,令其半径为R,质量为m,以角速度ω0在水平地面作纯滚动,在前进的路上撞在一个高度为h的台阶上。设碰撞是完全非弹性的,即碰撞后轮胎不弹回。我们要研究的是轮胎能够翻上台阶而又始终不跳离台阶的情况下,对台阶的高度有什么要求。
这里把轮胎看成一均质圆盘(刚体),质心向右速度为v10,无滑滚动角速度为ω10,台阶给圆盘作用力为N,且碰撞点A不弹回,碰撞后角速度为ω1。轮胎碰撞台阶过程可分两步:碰撞过程和上升过程。
1.1 碰撞过程
运用角动量守恒定律可得
由转动惯量的平行轴定理可得
图1 轮胎冲撞台阶
1.2 上升过程
运用机械能守恒定律可得轮胎翻上台阶的角速度范围,即
轮胎不跳离台阶的条件是台阶的支撑力N大于0,从而求得轮胎不跳离台阶的角速度范围,即
从公式(2)中可以看出,碰撞后的角速度ω1与轮胎质量m无关;h小于R时才有可能。
在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存在汽车冲向一个台阶引发的事故。然而该过程中汽车前轮不能单纯简化为一个圆盘,因为轮胎的“轴”不但承担重量,还要承担整车向前的“惯性”。我们设汽车是自由冲向台阶,即驾驶员既没有“给油”也没有刹车。汽车前轮等效一个圆盘,质量为m,半径为R;另外整车给前轮的作用等效为在圆盘中心加上质量M,则有
图2 汽车前轮撞上台
从公式(6)中可以看出,碰撞后的角速度ω2与质量M有关;h只能小于R。参考公式(3)可得汽车前轮滚上台阶的临界角速度范围,即
参考公式(4)可得汽车前轮不跳离台阶的角速度范围,即
令R=0.30m;h=0.04—0.30(m);m=30kg;M=400kg。由于v10=Rω10,v20=Rω20,由公式(3) 和公式(7)得出轮胎和汽车前轮翻上台阶的临界车速v10,v20;由公式(4)和公式(8)可求得轮胎和汽车前轮跳离台阶的临界车速v11,v21,见表。v10和v11比较关系曲线见图3。
表 v10,v11,v20,v21与h的关系
图3 v10和v11与h关系曲线比
我们用轿车轮胎(R=30cm,m=8.5kg)冲撞不同高度(5cm;10cm;15cm;20cm)台阶。轮胎先弹起,质心做斜上抛运动,同时绕质心旋转,如图4中虚圆所示。初速度v0小时,轮胎弹起后没有跳上台阶,落下时转过一定角度,B点可能又与台阶尖角二次碰撞。初速度v0大时,轮胎弹起后转过一定角度跳上台阶。且初速度v0大,跳的远些;台阶高度大,跳的高些。
针对一定高度h,是否会有初速度v0取某一值时,使质心正好升高h,同时质心水平运动到台阶边沿。理论分析和实验表明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加上碰撞过程损失一点能量,如果轮胎要翻上台阶,初速度v0比理论值要大,跳的也要比h高。
由于轮胎的旋转作用,接触点A除有支撑力外,还有切向作用力,所以台阶给轮胎的作用力N的指向并非圆心,而是偏上,如图4所示。其作用效果使轮胎容易翻上台阶。
图4 轮胎冲撞台阶示意图
(1) v10和v20比较,汽车前轮翻上台阶临界速度要大一些;v11和v21的比较,汽车前轮跳离台阶临界速度也要大一些。
(2)v10和v11的比较,在h≤0.13(m)时(速度为6.5km/h),存在轮胎既翻上台阶又不跳离台阶的可能;h>0.13(m)时,不存在既翻上台阶又不跳离台阶的情况,即翻上台阶就要跳离台阶。
(3)实际上轮胎翻上台阶又不跳离台阶是不存在的,因为碰撞并非完全非弹性碰撞,在轮胎“刚度”比较大情况下,碰撞时间较轮胎翻上台阶时间短,所以轮胎先弹起后,由于初速度大小不同,可能跳上台阶,也可能没跳上台阶。但实际车辆的前轮由于承重比较大,碰撞时间较轮胎翻上台阶时间长许多时,可以看成完全非弹性碰撞,从而轮胎是滚上而没跳起。
从以上的力学模型计算结果可以得出,行驶中汽车前轮翻上“台阶”都要跳离。由于车速和汽车的减震情况不同,有可能引起不同后果,如车轮爆胎,严重情况可能引起翻车。
6.1 案情简介
图5、图6是一起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现场照片,左前轮斜向冲向台阶,轮胎爆胎,整车向右侧翻倒,四轮朝天。针对该起交通事故,需要鉴定谁是驾驶员。
图5 轿车轮胎冲撞台阶痕迹图
图6 轿车翻车现场照片
6.2 案件分析
经事故现场调查,事故车辆驾驶员由于酒后驾驶,到达路口(中间有转盘)未及时右转,左前轮斜向冲向条石(高22cm),左前轮轮胎爆胎且在条石上滚动约“12米”后向右侧翻车。
该事故过程如图7所示。
图7 事故车辆冲撞过程示意图
事故车辆冲撞路口中间转盘边缘条石瞬间,左前轮受力分析如图8所示。
图8 事故车辆左前轮冲撞时作用力
图9 图6中照片的上下反转
左前轮受到向上作用力F1、向后作用力F2、向右作用力F3。由于F3作用在导向轮的前部,导致事故车辆右转,这样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的乘员相对车辆有向左前方运动的可能。所以图中死者家属提出“死者”可能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将图6中的图片上下反转后如图9所示,驾驶员一侧的车门下部变形为F1作用形成,同时引起车辆左前部上下跳动,并造成车辆向右侧翻车。图中死者头部伸出门外可能是在车辆左前部上下跳动过程中形成的,非翻车过程中形成。
鉴定真假司机往往需要几方面信息点相互认证,如力学、痕迹、物质检验(血、毛发、纤维等)等。由于委托鉴定时“现场信息”一定程度上被破坏或丢失,单纯根据一方面得出的结论不易被信服。
1.赵凯华,罗蔚茵.新概念物理教程·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2.余志生.汽车理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3.林洋.实用汽车事故鉴定学[M].黄永和,译.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注: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6107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