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莹 李建明
Dixon等[1]认为在家庭干预前对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均应进行评估。家庭是在婚姻的承诺下产生的,个体婚后要适应角色的转变,从单纯的子女、兄长转变为妻子丈夫,随年龄增长还要承担父母的角色。而且,单身时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转变为与他人共同生活的方式。所有变化使得家庭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在家庭中夫妻或孩子难免受到精神创伤,并因此产生严重后果。所以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婚姻家庭状况要多加重视。
目前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功能,国内研究的不多,仅有少量关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婚姻质量的报道。有研究发现家庭状况对精神疾病的发病、治疗及预后起着重要作用,美好的婚姻可以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反之则可诱发疾病[2]。还有报道称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后与家庭成员中配偶的关心有密切关系[3]。但来自美国拉斯维加斯和威斯康星州的数据[4]显示,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患者中单身成年人占约81.1%,可见未婚和离异的占大多数,婚姻状况极差。如采用家庭治疗,则可改善患者的婚姻状况。
家庭治疗也称家庭干预,是心理治疗的一种,是家庭心理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家庭治疗是医生和病人及家庭成员一起进行谈话、示范或讨论。家庭治疗可以明显改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婚姻满意度,使患者夫妻之间的相互适应性更强[5]。
本研究旨在分析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与神经症患者的家庭功能状况及其相关因素,为家庭干预提供支持。
1.1 对象 ①入组标准:2008年 11月-2009年 11月在唐山市精神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的神经症患者 20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 305例、心境障碍患者 96例,随机抽取病例共625人;其中 602例 (96%)患者填写的家庭功能问卷 (FAD)及自编资料调查表合格有效;患者符合(ICD-10)的神经症、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的诊断标准;在唐山市居住 2年以上;已婚;目前与一个以上家庭成员共同生活;3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相匹配;本人及家属知情同意。职业分为技术人员,公务员,军人,商业人员,服务人员,农林牧渔劳动者 ,工人,公司职员,教师,无业;文化程度分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 ,中专,大学及大学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分为 <800元 /月、800~ 1300元/月,> 1300元 /月;共同居住者:配偶,父母和配偶 ,配偶和子女,三代同堂。家族史分为阴、阳;②排除标准:合并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肝、肾、内分泌、血液等躯体疾病者;有脑梗死、脑出血、痴呆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疾病处于急性期,有严重思维和行为紊乱者;有自杀倾向者;严重智能障碍者。
1.2 方法 采用面对面一对一问卷调查,测试前向受试者使用统一指导语,讲解填写问卷方法 ,提出填写要求,然后由受试者当场填写交回。测评工具①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6]:依据的是 Mcmaster的家庭功能模式,并将家庭功能概括为以下 7个方面,也就是 FAD的 7个分量表:问题解决、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介入、行为控制和总的功能。FAD的理论基础是“Mcmaster家庭功能模式”,其所测定家庭功能的范围与临床关系较密切,又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在临床工作和研究中可以帮助我们对家庭功能进行较客观地评定,家庭功能评定量表分越低家庭功能越好;②一般人口学资料:平均婚龄(17.33±10.18)年。 职业:工人 246例(40.9%),农林牧渔劳动者 77例 (12.8%),公司职员 62例 (10.3%),商业人员 55例(9.1%),服务人员 44例 (7.3%),技术人员 32例(5.3%),公务员 25例(4.2%),教师 24例(3.9%),军人 7例(1.2%),无业 30例(5.0%)。 文化程度:文盲 8例(1.3%),小学 94例(15.6%),初中 186例 (30.9%),高中 93例 (15.4%),中专103例(17.2%),大学及大学以上 118(19.6%)。医疗付款方式:社会医疗保险 433例(71.9%),合作医疗 86例(14.3%),商业保险 51例(8.5%),自费医疗 32例(5.3%)。
1.3 统计分析 全部数据量化后输入计算机,建立 EXCEL数据库,根据调查资料的性质采用 SPSS 13.0版本软件进行一般性统计学描述(均数、标准差、频数统计),对婚姻质量、家庭功能的相关因素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
2.1 病程与各种疾病百分比 患者病程 1~ 32年 ,平均病程(6.30± 5.23)年。精神分裂症 305例,其中偏执型 113例(37.0%)、未分化型 105例 (34.4%)、青春型 20例(6.6%)、紧张型 28例 (9.2%)、单纯型 4例 (1.3%)、其他型 35例(11.5%);心境障碍 96例,其中躁狂发作 12例 (12.5%)、双相心境障碍 19例(19.8%)、抑郁发作 34例 (35.4%)、持续性心境障碍 19例(19.8%)、其他心境障碍 12例(12.5%);神经症 201例,其中恐怖性障碍 30例 (14.9%)、焦虑障碍 66例(32.8%)、强迫性障碍 31例(15.4%)、躯体形式障碍 39例(19.5%)、其他神经症性障碍 35例(17.4%)。主要以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 191例(31.7%),以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 411例(68.3%)。
2.2 3类疾病性别、年龄的比较 3类疾病在性别方面经F检验(F=0.056,P> 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类疾病在年龄方面经F检验(F=1.889,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即 3类疾病患者的性别、年龄相匹配。
2.3 不同疾病种类之间家庭总功能及各因子分的比较分析见表 1。
表 1 不同疾病种类之间家庭总功能及各因子分的比较()
表 1 不同疾病种类之间家庭总功能及各因子分的比较()
注:**P <0.01,下同
分裂症组(n=305)心境障碍组(n=96)神经症组(n=201) F家庭总功能 2.45± 0.30 2.37± 0.32 1.99± 0.33 73.545**问题解决 2.49± 0.36 2.40± 0.35 2.29± 0.31 20.981**沟 通 3.02± 0.36 2.58± 0.40 2.45± 0.38 81.079**角 色 2.83± 0.41 2.65± 0.38 2.49± 0.32 55.420**情感反应 2.75± 0.42 2.68± 0.36 2.46± 0.35 35.220**情感介入 2.57± 0.33 2.53± 0.33 2.37± 0.34 22.305**行为控制 2.63± 0.42 2.40± 0.41 2.31± 0.37 39.313**
由表 1可见,问题解决、情感反应、情感介入 3个因子分,分裂症组与心境障碍组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分裂症组比神经症组各因子分都高(P均 <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心境障碍组比神经症组各因子分都高(P均 <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家庭总功能、沟通、角色、行为控制4个因子分,3组疾病两两比较差异都有统计学意义(P均 <0.05),即分裂症组 3个因子分都高,心境障碍组其次,神经症组最低。
2.4 不同职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分析 见表2。
公务员组、公司职员组比无业组家庭总功能分低(P均 <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余各组两两比较差异都无统计学意义。因此,有无职业也是影响婚姻总质量及家庭总功能的因素之一。
2.5 不同病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分析 见表3。
表 2 不同职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表 2 不同职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2.09± 0.40 2.12± 0.47 2.20± 0.32 2.21± 0.39 2.28± 0.38 2.29± 0.36 2.31± 0.47 2.33± 0.37 2.33± 0.36 2.49± 0.34 2.5040.008
表 3 不同病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表 3 不同病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1组 (< 5年 ,n=332)2组 (5≤病程≤ 10年 ,n=152)3组 (11≤病程≤ 15年 ,n=70)4组(16≤病程≤ 20年 ,n=35)5组 (> 20年 ,n=13) F 2.20± 0.36 2.34± 0.38 2.45± 0.33 2.43± 0.38 2.60± 0.34 13.430**
1组比 2组、3组、4组、5组的家庭总功能值都小 (P均 <0.05)有统计学意义,其余各组两两比较差异都无统计学意义。
2.6 不同医疗付款方式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社保组(2.26± 0.38)比农村合作医疗组(2.37±0.36)家庭总功能分低 (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余各组两两比较差异都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社保组家庭功能好于农村合作医疗组。
2.7 不同经济状况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见表4。
表 4 不同经济状况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表 4 不同经济状况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1组 (< 800元 ,n=141) 2组 (800≤收入≤ 1300元 ,n=254) 3组(> 1300元 ,n=207) F P 2.34± 0.35 2.33± 0.37 2.18± 0.38 12.024 0.000
1组与 2组家庭总功能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3组比 1组家庭总功能分低 (P<0.01)有统计学意义,3组比 2组家庭总功能分也低(P<0.01)有统计学意义。
2.8 不同文化程度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见表5。
表 5 不同文化程度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表 5 不同文化程度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文盲(n=8) 小学(n=94) 初中(n=186) 高中(n=93) 中专(n=103) 大学及大学以上(n=118) F P 2.35± 0.40 2.34± 0.37 2.31± 0.35 2.24± 0.42 2.31± 0.33 2.22± 0.41 1.797 0.112
家庭总功能方差分析得出,F=1.797,P>0.05,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不同文化程度间家庭总功能值各组两两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2.9 4种共同居住者的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比较与配偶在一起居住(2.29±0.44)、与父母和配偶居住(2.43±0.36)、与配偶和子女居住 (2.27± 0.36)、三代或四代同堂(2.29±0.33);配偶和子女组比父母和配偶组家庭总功能分低 (P=0.026<0.05)有统计学意义;其他共同居住者的患者间家庭总功能分两两比较差异都没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
2.10 城市、农村患者、男女、家族史、家庭总功能的比较 城市 (2.27±0.41)好于农村 (2.36± 0.37);城市比农村的患者家庭总功能分低(t=-2.418,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家庭功能男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771,1.026,P均>0.05)。家族史阴性的患者家庭功能分比家族史阳性的患者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594,-2.782,P均 <0.05)。
2.11 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对应的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方程 经检验有统计学意义(F=169.669,P=0.000)。 Beta标准回归系数,负相关系数 R=0.601,判定系数 R2=0.362,调整判定系数 Adj.R2=0.360;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总功能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疾病种类(Beta=-0.539)、病程(Beta=0.271)。
目前对家庭功能的研究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领域中越来越受关注。每个家庭都会存在特定的较稳定的情感和交往模式;每个家庭成员行为的特点和交往方式,以及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或心理问题,都是为适应整体家庭的情感和交往模式而自然形成并维持的。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依据的是Mcmaster家庭功能模式,该模式把家庭实现基本功能、完成基本任务的能力主要归结为 6个方面:①问题解决能力;②沟通;③家庭角色分工;④情感反应能力;⑤情感介入程度;⑥行为控制。家庭功能状况对其家庭成员的心理和行为表现有制约作用,个体心理行为的健康程度不可能超越所在家庭的健康水平。20世纪 60年代就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曾提出过双重约束、假性互惠及婚姻偏斜等理论假设,他们把家庭功能失调与精神分裂症病因联系起来,所以改善家庭功能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尤为重要。还有研究曾指出家庭成员的互动和态度影响精神疾病的发展及病程,所以更应该改善基本的家庭行为和交流模式。家庭环境因素对精神疾病发生和心理反应的影响较显著[7]。曾有对孕妇的研究表明家庭功能差的孕妇易产生焦虑情绪。本研究中,问题解决、情感反应、情感介入 3个因子神经症组强于心境障碍,心境障碍组强于分裂症组,分裂症组与心境障碍组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与以往的研究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家庭解体率与心境障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一致。家庭总功能、沟通、角色、行为控制 4个因子,神经症组好于另外两组,心境障碍组好于分裂症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轻型精神疾病与重型之间差异十分显著。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病程长、易复发、花费更多,这些都决定了其家庭功能缺陷严重,低下的家庭功能扩大或加重患者的心理和精神负担,并影响全体家庭成员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在需要更多支持和呵护的情况下,患者却往往与配偶在沟通中出现裂痕和障碍,患者会因此产生强烈的被遗弃及被拒绝的感觉,无法使他们的艰辛、痛苦得到分担。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在这 7个因子方面都存在极不和谐的状况,矛盾十分的尖锐,迫切需要医护人员的干预和社会支持,因为国内大部分研究均认为社会支持与心身健康呈正相关[8-11]。在本研究的家庭功能问卷 (FAD)中,神经症患者在家庭成员间的信息交流方式、一系列家庭功能的行为模式(如提供生活来源、营养和支持 ,支持个人发展,管理家庭,提供成人性的满足)、对家庭中一些事情关心和重视的程度以及其行为控制模式都明显的好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根据家庭对其成员个性、爱好、兴趣的尊重以及对其需要的满足程度,可以知道家庭情感介入功能评价受其家人情感介入方式制约。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大多缺乏介入或为“共生”式介入,前者表现为对家庭成员漠不关心,缺乏了解亲人兴趣、行为、爱好的兴趣和期望;后者表现为绝对权威者对家人的价值取向、兴趣爱好施以刻板性的规定,不准家庭成员尝试或体验独立自主的行动。而且有精神病人家庭内部事件的不当情感反应或情感隔离较多,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屏障较大。
本研究还发现,家庭总功能与家庭收入、病程显著相关,即收入越高、病程越短,家庭总功能越好。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结果也显示,疾病越重家庭总功能越差,病程越长家庭总功能越差。精神疾病患者中普遍存在沟通困难、家庭凝聚力差等都导致了家庭功能较差。即使当精神疾病患者症状缓解后,还要面临着再适应问题,患者可能发现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态度发生了改变,有的患者发现自己不能重新适应社会环境,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且大多数家庭看不到患者的优点,这样会伤害患者的自尊,导致学习、工作及生活能力下降,自我封闭。一些研究表明,家庭干预能比较有效地降低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减轻家庭的负担和改善对患者的态度,并改善其社会功能[12]。我们要帮助这些患者回归家庭,改善婚姻质量及提高家庭功能,以帮助患者逐步适应社会,提高其愈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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