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一诚
技术执法是质监部门能够展示部门优势、体现部门特色、代表部门形象的一项核心工作,在当前我国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特定时代背景下,更好地研究、宣传、提升技术执法是一个关系质监部门生存发展的重要课题。
技术执法目前在质监系统内部经常提到,但认识不尽一致,有必要研究界定清楚。
笔者认为所谓技术执法,通俗地讲是指运用技术手段对技术行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活动。首先,技术执法是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执法活动。其次,技术执法要运用技术思维、原理、标准、规范、方法、设备和设施等各种技术手段。第三,技术执法的对象应该是技术行为。
广义的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质监工作所涉及的包括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都要运用技术手段,本质上是一种对技术行为的监管,因此,广义的技术执法可以是质监部门各类行政活动的统称。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处罚活动,表现在质监部门就是稽查执法办案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狭义的技术执法特指质监部门稽查执法办案工作。笔者认为,从能够更好地体现技术执法的特点,典型代表质监部门并被社会所接受的角度考虑,还是把技术执法界定为稽查执法办案工作。
技术执法除了具有一般行政执法的共性特征外,还具有以下个性特征:
(1)技术性。技术性是指技术执法的各种方法、各个步骤都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是技术执法其他特征的根源所在。技术执法要以标准、技术法规等为依据,要采用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要了解掌握相关技术知识和技术原理,运用各种技术方法认定违法事实及违法行为定性。科学、准确、快速地开展执法。
(2)科学性。科学性是技术执法各项活动的前提。首先是科学的执法态度,杜绝凭主观感觉和简易判断,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和虚假浮夸,要公正客观、脚踏实地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其次是科学的工作方法,要以事实为根据,证据要可靠、充分,作风要周密、严谨。第三是科学的执法结果,做到用数据说话,铁证如山并可追溯。
(3)广泛性。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的对象是指《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即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技术执法适用范围覆盖所有以技术工艺方法生产出的产品,因此,它涉足的领域可以到达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的各个环节。
(4)专业性。产品是能够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不仅门类繁多,而且生产部门、过程、工艺技术、特性特征、用途千差万别,不同行业的产品专业性很强,隔行如隔山。这就导致技术执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准确把握技术执法的内涵,可以帮助我们揭示质监执法的内在规律,展示质监执法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表明质监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增强质监执法人员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心,是大力推进技术执法的基础。
提高技术执法水平不仅要重视行政执法普遍应当具有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要求,更要重视研究技术执法的内在规律,着力抓好技术执法特殊要求的贯彻执行。
一是技术执法的基本方法要正确。抽样取证、检验检测、合格判定、产品鉴定、产品鉴别是技术执法五大基本方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获取确实充分证据的要求执行。
二是标准的理解与适用要正确。标准是实施技术执法的重要依据,既关系到违法事实认定,又关系到违法行为处罚裁量认定,正确理解和适用标准极为关键重要。执法人员应当深入研究标准,正确选用标准,要重视结合相关标准比对分析,以及对照标准辨别违法行为轻微严重程度的区别。
三是真假快速简易辨别要适当。执法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用简易的办法进行快捷技术甄别,可以迅速锁定假冒伪劣嫌疑产品,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但由于通常采用手感目测或简易技术手段辨别,其结论不具备科学性,需要采用规范技术方法加以证实。所以,不能把真假快速简易辨别说成是技术执法,但可作为技术执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是各种技术方法要正确整合应用。要善于把质监法律业务、技术执法基本方法、标准的理解与适用、真假快速简易辨别等科学合理地组合起来,得到正确的判断结论。这种能力可以理解为运用整合技术的能力,它建立在熟练技术思维基础上,通过长期摸索、实践,才能积累和提高。
一是要科学。技术执法的依据要科学,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严格审查。实施的方法、步骤要科学,要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结果要科学,取证的证据包括检测报告的数据等要准确。
二是要高效。技术执法不能因为强调科学严谨而陷于繁琐。关键指标确定后,次要指标可以忽略。有确切证据后要防止重复取证。真假快速简易辨别后有嫌疑的再做技术机构检验检测。
三是要灵活。不能机械、教条地理解技术执法的依据、程序、方法等规则。如在技术执法中,经常会遇到标准滞后、缺失、不对应等问题,如果坚持强调按照标准检测,无法得出结论,办案受阻。要善于灵活运用技术执法规则,以科学、公正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办理技术案件要有新进展。稽查执法办案工作必须与质监部门承担的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监管等职责紧密地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整合资源,发挥全系统综合优势,办出技术执法精品案件。一方面要端正执法宗旨,紧扣履行职责不越位,以办理涉及技术的案件为主攻方向,真正树立起技术执法的品牌。
二是破解行业“潜规则”要有新突破。目前,产品技术质量领域存在很多不用明文规定,心照不宣,业内流行的行业“潜规则”。质监部门要用技术执法思路增强职业敏感和责任意识,善于发现行业“潜规则”。要凭借科学的技术能力破解行业“潜规则”的秘密。要依法确定事实证据,并惩处违法行为。技术执法要成为产品质量类行业“潜规则”的克星。
三是取证方法技巧要有新思路。随着技术的发展,制售假冒伪劣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行踪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使执法工作更加艰巨而复杂。因此要求执法人员要有创新思路,创新取证方法,将现代技术运用到执法工作中,提高执法效率,更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
1.要把技术执法确定为质监部门的核心理念。要确定技术执法为全系统的核心理念,统筹协调质监部门的各项工作。对内有利于形成综合实力、提高队伍凝聚力,对外有利于树立部门形象,彰显部门优势,确立部门定位。是适应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强化服务发展能力的必要举措。
2.要学习技术执法的理论知识及技能。组织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技术执法的基本理论,掌握技术执法的内涵。组织开展技术执法技能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学习掌握一定的技术原理、规程、工艺等,优化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办案技巧,真正胜任技术执法的岗位期待,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有自己精通办理的某一类案件。
3.要加强技术执法的基础建设。有健全的法规体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都是技术执法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是技术执法成熟的标志。经过多年发展,质监部门技术执法基础不断增强,但仍然存在诸如标准缺失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装备落后,部分检验检测水平甚至落后于非典型技术执法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4.要广泛宣传技术执法。要把技术执法作为质监部门的“品牌”、“名片”向社会推出。要借鉴有关执法部门的优良做法,统一技术执法形象。各级质监部门执法场所、车辆等装备、执法服装要统一形象设置,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技术执法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多措并举,日积月累,让社会留下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