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如何“谈婚论嫁”

2012-05-30 14:58朱伟一
新民周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外包事务所律师

朱伟一

律师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中外皆如此:既能打阵地战、运动战,又能打游击战、麻雀战,灵活机动,神出鬼没。在目前国际大气候下,拓展型律师事务所既搞合并,又搞业务外包。

2011年12月,世界律师史上发生了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中国的金杜律师事务所与澳大利亚的Mallesons Stephen Jaques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律师总人数达1800的大所。

在中国,凡能存活10年以上的律师,都有过人的本领,即便不是身怀绝技,那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到目前为止,美国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最大,人均收入也最高。2010年,全球收入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中美国占了54%。美国总统中不乏律师,参议员中有55%的人是律师出身。

英、美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不少,但大有大的难处。比如,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代理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因为两家公司互为竞争对手,律师事务所有利害冲突。留谁或不留谁的客户,那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美国大券商已经摆脱了这方面的约束,在并购交易中既为买方提供服务,又向卖方提供咨询意见。律师事务所无法如此潇洒;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密切,律师掌握了当事人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在律师事务所因利害冲突失去的业务远少于大所带来业务优势。

律师事务所联姻叫“合并”而不叫“并购”,原因之一是律师事务所并没有什么资产,其结合很像穷棒子结婚,两床铺盖放在一起,便结成秦晋之好。有些律师事务所还是同床不“同房”,利润成本都是分开核算。

律师事务所合并主要是为了抢地盘、抢业务:肉可以烂在锅里,无需因专业技能或人事不够而将业务转给其他律师事务所。但要不断增加利润,仅靠并购还是远远不够的,开源还要节流,还必须外包。

美国是善于外包的一个国家,政府带头:资本市场的部分监管职能外包给自我监管组织;监狱外包给私营公司;就连在伊拉克的作战任务也可以外包给私营公司。而律师事务所则将判例的查阅和分析工作外包,主要由法学院的教授来从事这些工作。若是合伙人亲自操刀的话,每小时收费500-600美元或更多。

一个名叫戴维·古德温的律师看不起教授,因为他比教授懂得多得多:“我一天干10到12个小时,一年工作300天。”古德温律师每天干活时间长不假,但大多数时间是在与客户周旋,并不是真的在研究法律。执业律师对待当事人有点像中医郎中给人看病,望、闻、问、切,数管齐下。——这是教授所做不到的。

为了让客户放心,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的装潢古朴风雅,律师则无时无刻不在向客户暗示:我办事,你放心。而这些都不是外包所能做到。古德温律师不是不知道其中的奥妙,只是天机不可道破而已。

国际大所的头牌律师年收入有数百万美元的大有人在,但与华尔街金融机构的总头目相比,律师事务合伙人的收入就很少了。西方各大金融機构第一把手2010年薪酬的排行榜如下:摩根大通 2077.6424万美元;摩根士丹利1485.4049万美元;高盛1411.408万美元;瑞士信贷1180.7725万美元;汇丰银行898.0695万美元;德意志银行854.838万美元;美国银行122.0234万美元。

在某些律师看来,律师事务所合并也好,业务外包也好,都创造不出足够的利润,无法让他们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于是,这些律师便改换门庭,投身证券公司求发展,而且发展得不错,甚至坐到了第一把手。高盛最近的5位第一把手中有三人是律师出身,在中国资本市场,也到处可见律师银行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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