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救儿童:我想有个家

2012-05-30 10:48
新民周刊 2012年30期
关键词:代养亲生父母福利院

他们不是弃婴,却经历了比被遗弃更为多舛的命运,在人生的开始,即是一场冷酷交易与买卖的“商品”。当正义的解救为他们抹去身上的“商品”符号,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说,一切悲剧却并未就此结束。之前悲剧的阴影尚未完全散去,新的悲剧又猝不及防地切入了他们幼小的心灵。

生日

出生于1999年的陈筱丽,说自己是处女座,9月7日是自己的生日。在6岁之前,她从未过过一个生日,也没有人告诉过她生日是哪一天。对于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来说,生日,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福利院青少年部的生日墙上,贴满了2012上半年度“寿星”们的照片,在这里,生日只能精确到以半年为界限。

作为一名在打拐行动中被解救出的幼童,初到福利院时,陈筱丽只有2岁 。对于之前的经历,她只是听人说起,自己完全没有记忆。她的记忆从被福利院送到一对夫妇家中寄养开始,直至6岁。在被寄养的4年时间里,这对夫妇并没有告诉陈筱丽自己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但这对父母没有为她过过一次生日,看着身边其他人过着生日,渐渐懂事的陈筱丽似乎隐隐感受到了什么,但出于一个孩子天生对周围环境的敏感,她一直不曾对寄养家庭的父母提起。6岁时,寄养家庭的父母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终止了与福利院的寄养协议,陈筱丽被送回福利院抚养,也是在这时,陈筱丽才知道,自己并非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

“当时感觉心理上一下子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有一种失落,但谈不上伤心,我没有哭。”同福利院里大多数孩子一样,谈起在旁人看来十分不幸的经历,陈筱丽表现出的更多是麻木,她说寄养家庭的父母对她并不好,致使她觉得回到福利院生活,也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今年13岁的陈筱丽告诉记者,一些因被父母遗弃而住进福利院的小伙伴们,很羡慕他们这些打拐解救出的孩子。因为在孩子们看来,与弃婴相比,这些被拐解救儿童的父母并没有在主观上想要将他们抛弃,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有亲生父母疼爱的,也许在某一天,他们的亲生父母会通过一些办法找到他们,带他们回家。这是一些弃婴所不能抱有的希望。

但在陈筱丽的心里,被遗弃的孩子才值得羡慕,至少他们可以被领养,从此拥有稳定的生活。

陈筱丽告诉记者,看着身边的小伙伴一个个被国内外的家庭领养,离开自己去追求崭新的生活,她的心中时常会感到失落。有一次,陈筱丽身边的一对弃婴小姐妹被一对美国的夫妇收养,兴高采烈地要她陪同一起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的办公室辞行。谈话间,唐荣生看到站在一旁默默无语的陈筱丽,由于福利院里孩子太多,一时不知道陈筱丽是打拐解救出的孩子,就随口对陈筱丽说:“别急,叔叔很快也给你找个好人家。”当时陈筱丽感觉像是被戳到了痛处,淡淡地说:“我去不了。”提到这件事,唐荣生心里也十分难过:“这么多孩子,有时候不可能一一对上号,那时不知道她是打拐解救出的孩子,没想到一句安慰的话,竟然让她更加难过。”

“有时被人问起我是否愿意被收养,我总是回答不愿意,其实我内心是希望有爸爸妈妈愿意把我当成他们的孩子一直收养我的,但我知道这不可能,所以一般别人问起,我总是说不愿意。”从小的经历让陈筱丽比同龄孩子更加早慧,与她交谈时,她总是用一双大眼睛,打量着对方,眼神中有些成熟,又有些迷茫。筱丽告诉记者,从一些被收养的小伙伴发来的照片中,她可以感受到收养家庭和寄养家庭完全不一样,“收养我们的爸爸妈妈,不会向福利院要钱养我们,而是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衣服、供我们上学,所以一定是真心喜欢我们,对我们好。而寄养家庭愿意抚养我们,是为了从福利院里领钱。以前在寄养家庭中,我想学跳舞、学围棋,那个妈妈都不让,而且很少给我买零食吃。”

希望

在唐荣生看来,很多打拐解救出的儿童,可能永远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唐荣生向记者解释:“今天科技如此发达,如果这些孩子的父母向警方报案,只要进行DNA信息比对,即可找到自己的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打拐解救出的孩子仍旧无人认领,其原因很可能是他们的父母已经放弃了对他们的寻找,或者是孩子的买卖行为得到了其亲生父母的允许,他们的父母也很可能直接参与了买卖孩子的过程,并从中获利。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孩子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等同于弃婴。即便媒体广泛报道、宣传,孩子能与亲生父母相认的几率依旧微乎其微,说白了,可能父母从主观意识上,根本不想找回孩子。”

截止到目前,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共有9名在打拐中被解救的儿童,最近一名是去年2月深圳警方在江苏邳州解救出的小粤粤。

在小粤粤的记忆中,与小粤粤一同在过去家庭里生活了3年的,还有“哥哥”彭文乐。其实,这对兄妹皆为被拐儿童,并无任何血缘关系。

2008年3月5日, 3岁的彭文乐在一次随父亲出行的途中离奇失踪。后据警方调出的监控视频显示,一个黑衣人趁父亲彭高峰不备,把彭文乐强行抱走。在媒体及社会的共同呼吁下,2011年2月的一天,深圳警方接到一位江苏邳州的网友举报,据举报人透露,在邳州的一户人家中,有一个孩子与照片中的彭文乐长相酷似。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警方最终找到了走失近3年的彭文乐,同时被解救的还有小粤粤。

在后期的调查中,警方发现,当时监控录像中强行抱走彭文乐的男子,正是彭文乐被拐家庭中的养父,现已因病去世。而据彭文乐的养母说,当时丈夫将彭文乐带回家中时,告诉她这孩子是他在外面和其他女人所生,因为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彭文乐的养母最终选择接纳了彭文乐。至于小粤粤,则是自己的丈夫在带回彭文乐之前,买来的孩子。据说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广东女子,收了900元钱,将未婚先育的女儿卖给了丈夫。由于养父已经去世,小粤粤的真实身世已很难考证。考虑到即使如其养母所说,小粤粤是从其亲生母亲手中买下,这样的买卖儿童也属非法行为,故警方在解救彭文乐的过程中,将小粤粤一并带回深圳,通过抽血DNA采样的手段,试图帮助小粤粤找到亲生父母。但至今,小粤粤的父母仍杳无音讯,孩子只能暂时生活在福利院,至于这个“暂时”到底有多久,谁也不敢轻易做出承诺。除小粤粤外,福利院中的另外8名包括陈筱丽在内的打拐解救儿童,均已在福利院中等待了近十年……

家庭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被打拐解救寄养在福利院中的孩子与弃婴不同,不能接受其他家庭的领养,他们要在福利院中等待自己的亲生父母前来认领,而对于这个所谓的“认领”,让陈筱丽一等就是十年,至今仍是遥遥无期……

为了尽量让福利院中的孩子们,过上与同龄人一样的正常家庭生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与外界合作,通过寄养家庭、新和家园和模拟家庭三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挑选符合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等条件的家庭,以补贴的形式,鼓励其代养福利院中的孩子,为孩子创造出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而孩子的监护权,则依然属于福利院。

与陈筱丽一样,福利院中大多数被送到寄养家庭或模拟家庭中的孩子们,普遍对名义上的父母存在抵触情绪,除了管教严厉外,很多孩子其实说不出寄养或模拟家庭中的父母,具体对自己不好在哪里,只是倔强的一口咬定:“他们不喜欢我,不爱我。”

据了解,代养的家庭与福利院之间的抚养协议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正式确定代养关系之前,家庭中的父母等其他成员,需要和孩子在一起,进行长达几个月的磨合期,以确定双方是否都愿意接受抚养协议。一年协议期满后,根据代养家庭和孩子的态度,考虑是否续签。

在这样的情况下,种种原因导致很多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得不在一个又一个家庭之间游走,经历一对又一对父母的情感考验。在一次次分别中,孩子们渐渐在心底将亲情拒之千里,很多孩子只对代养家庭中的父母,以“叔叔”、“阿姨”相称。拒绝称呼“爸爸”、“妈妈”的背后,是孩子们对于亲情转瞬即逝的抗议。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陈筱丽共经历过三个代养家庭,与陈筱丽同为打拐解救儿童的深斯腾,在其不到14年的人生成长中,已经记不清自己曾先后进入又离开过几个家庭。目前,深斯腾生活在一个模拟家庭中,与他一起生活在这户家庭中的,还有其他4个孩子,均来自福利院。

中午时分,记者见到了深斯腾模拟家庭中的父亲,一位年近五十的朴实男子,在得知记者想带深斯腾一起吃午饭时,这位名义上的父亲并未表现出过多的不满,只是明确表示,必须和福利院负责人打好招呼,并再三强调,孩子吃过午饭后,要自己回家。虽无刻意为难之意,但言谈间男子的举止言谈仍不免流露出些许粗陋,一旁的深斯腾则始终有些木讷,不发一言。

对于代养家庭中父母的素质问题,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在接受《新民周刊》专访时,也表现出一丝无奈。唐主任告诉记者:“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家庭帮助福利院代养儿童,院方与政府会按照每个孩子每月1500元生活费用的标准,对代养家庭予以经济补助,在这样的情况下,代养儿童的政策难免带上了些扶贫的意味,代养家庭中父母的个人素质及受教育水平自然难以苛求。另外,很多家庭出于经济原因考虑,帮助福利院抚养孩子,为了实现赚取生活费用的目的,难免在孩子的生活开销上有所克扣,以赚取部分剩余钱款。在这方面,虽然院方也会有专门的调查人士,不定期地来到代养家庭中抽查孩子的伙食等生活开销标准,但不可能做到完全杜绝这样的现象。”

在和孩子们沟通的过程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生活在代养家庭中的孩子们,对父母向自己实施的管教行为异常敏感,多数孩子即使明知自己做错了事情,也会对代养父母的打骂心生憎恶。

归宿

出于打拐儿童可能在日后找到其亲生父母等多种原因考虑,目前我国法律上不允许这样的儿童被其他家庭领养,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人口买卖行为,2011年底,国家出台法律,禁止被解救的儿童在找到亲生父母之前,由买方的养父母继续抚养。种种原因导致很多打拐解救儿童,比弃婴更难以找到归宿。初到福利中心时,被解救的小粤粤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忽然就要被一群警察叔叔带走,离开从小一直养育自己的妈妈。孩子幼小的心灵对所谓的拐卖并没有概念,只知道这个被定义为非法收养儿童的人,就是从小照顾自己长大的母亲。

唐荣生告诉记者,小粤粤来到福利中心后,一度情绪很不稳定,每天又哭又闹,后来也是经常郁郁寡欢,只有在同其他小伙伴一起玩耍时,才会偶尔露出笑容。在刚刚被送到寄养家庭时,他会时常在噩梦中惊醒,啼哭不已。通过寄养家庭家长的努力,孩子现在开始慢慢回归童真。但寄养毕竟只是暂时的,很难想象,当再次面对分别时,孩子又会有怎样的反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人失踪满三年,法律上即可认定其已经死亡。唐荣生认为,对于这些打拐解救出的儿童,法律在禁止其他家庭收养上,也应该给一个具体的期限。这个期限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如果期限过后,孩子的亲生父母依旧没有来认领自己的孩子,那么孩子则应该被认定为弃婴,允许其他家庭领养。

联合国公约规定,福利院里的儿童,年龄一旦超过14岁,就不能再被依法收养。1999年出生的陈筱丽,自2000年被解救后,已经在等待父母的岁月中,度过了近12年,如今,即将年满13岁的陈筱丽很希望在自己14岁之前,国家能够允许她找到一个新的家庭。据了解,深圳福利院的9名打拐解救儿童,除小粤粤尚且年幼之外,其他8名孩子,均出生在1998年至2001年之间,被解救的时间也多集中在2000年左右,多数孩子在与记者交谈时均表示,自己已经放弃亲生父母可能找到自己的幻想,不想再等下去了。几个2000年出生的男孩,还一再向记者表示,千万要在自己年满14岁之前,允许自己被领养,让自己能够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稳定的家。

在采访的最后,唐荣生向记者表示,希望能够通过媒体的呼吁,尽快使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打拐解救的儿童,在获救后多长时间未找到父母,可以被其他家庭收养。不要让孩子永远在等待不知何时能够出现的所谓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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