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
三年前,我在全国政协提案,要求在国定假日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我的理由有三:假日的设立是为了给国民提供休闲、旅游的机会,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有利于更多民众出游,享受传统节日;高速公路平时收费太高,收费年限太长,完全有能力承受假日免费,也是政府让利于民的方式;免费可增加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避免因收费口拥堵影响畅通。据我所知,其他人也曾在人大或政协提过类似提案。后来政府主管部门在给我的答复中予以拒绝,理由是“于法无据”。不过,并没有哪个部门向我解释过,为什么当时“于法无据”的提案,现在却于法有据了,并且能扩大到所有的收费公路。
有人批评我的建议,并称之为最愚蠢的,我以为是找错了对象。我永远会对自己的建议负责,愿意接受哪怕是最尖锐、最苛刻的批评。但一旦某项建议为政府所采纳,应该受批评的就是政府,而不是提出建议的人。老实说,尽管我乐意看到政府接受我的建议,但政府的雷厉风行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不仅高速公路免费,而且扩大到全部收费公路;不经试点,直接推行于全国。我对时机的选择也颇意外,正是中秋加国庆八天的长假,比近年的国庆和春节长假都长。如果从五一、端午加周末调休等三天的假日开始实施,取得经验后再迎接一个八天长假,应该更容易将好事办好。
即使从这次超长假开始,只要事先做好充分的调研,备妥预案,多数困难是可以克服的,有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例如,免费期间是否需要发卡,如果预先作过试验或精确测绘,从一开始就可取消。信息发布如能及时有效,道路的利用可以更加均衡。有的车在9月30日零点前就等在入口,就是因为车主都以为免费时间是从进入时间算起的,而不是以驶离时间为准。那怕在入口用最原始的方法引导车辆提前进入,也可以削减一定的拥堵量。有的问题平时也存在,只是集中暴露了。如不少新驾驶员完全没有在高速公路行駛的经验,或者不遵守基本的交通规则,或者因大量碰擦事故影响通行,正好提醒主管部门,如何在驾照考试中严格要求,增加高速公路的培训内容,严格执行交通法规。
世博会时,有的场馆排队等候长达10小时,但因事先作过预告,排队的人并无怨言。如果今后的免费期能提供更多更及时更有效的信息,让车主自愿选择接受拥堵、绕道或放弃上路,矛盾就能得到缓解。
总之,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将长假期间及旅游景点出现的问题都归咎于公路免费通行。
至于免费是否违法,是否侵犯公路业主的利益,责任也在政府。如果某条或某段公路的确属私人资产或在私人承包经营期间,政府当然无权要求其免费。但政府完全可以购买服务,或通过减免税费给予补偿。但多数本来就属公共财产的公路,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也无违法可言。大多数公路的收费期早就超过了法定年限,其收益也远高于成本。
任何一项免费都很难惠及每一位公民,公路免费通行也是如此。但要说这是“不开车人补贴开车人”未免偏颇。开车人从购车开始,到平时付通行费、养路费或各类地方性的税费,以及在购买汽油时交的附加费还少吗?现在的免费实际只是少收了一些,或返回了一些。何况并非所有车主都享受了免费。政府的某项政策可能只惠及一部分人,但另一项政策可能惠及其他一部分人,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覆盖绝大多数人。
有人提出,既然如此,何不全面收回高速公路的经营权,长期实行免费通行。这正是我所希望,并且已向政府提出过的要求。例如多年前我就在上海市政协提案,要求取消沪嘉高速的收费。当初也曾被驳回,近年终于实现。假日高速公路免费只是第一步,我们的最终目标完全一致。但要是连这第一步都不做,或做不好,这目标能一步到位吗?(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