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野丰
我在与中国人一起工作的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中国人的“公私”概念与日本人非常不同。
初进外企的中国人,可能会对“公司公共财产禁止随意私用或占为己有”“工作时间内如需处理私人事情,须得到上司许可”“工作机密不得向其他公司职员泄露”等规定感到不适应。这些正是外企应对中国式“公私困境”不得不采取的办法。
在上海建立分公司的时候,最令我不知所措的就是一些中国人的“公私不分”。私事占用公司电话和电脑的比比皆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利用公事外出时间会见朋友,然后还若无其事地晚归,并肆无忌惮地在与友人聊天时谈起公司客户的情况。
我自己还遇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位朋友从虹桥机场给我打电话:“机场等出租车的队伍太长了,能不能让你公司的车过来接一下我?”
我说:“这有些不妥吧,公司的车是公用的,不能给你用啊。”
“你不是老板吗,而且我们是朋友啊!”他满不在乎地说。
这位朋友以前也曾问过我:“我需要一些资料,能不能让你的秘书有空时帮我翻译一下?”
记得曾经有一个关于“公司”概念的有趣调查。题目是:“公司归谁所有?”调查对象是中日美三国的商务人士。美国人的回答是:“公司归股东所有。”日本人的回答是:“归公司工作人员所有。”而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老板则表示“归我所有”——那些在组织或团体中拥有权力的人,就“拥有”了企业。
我一直非常困惑,应该如何与中国人的这种公私混淆的习惯共处?如果硬要让他们不折不扣地公私分开,本来他们就不理解、不接受,更可能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把关系搞僵。
日企也不是一开始就把各种规定强加在员工身上的,而是会尝试着让员工参与到公司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来。我想这一点中国企业或许可以借鉴。
(邓卉卉摘自《瞭望东方周刊》2012年第1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