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更大的孤独存在于劳动大众中

2012-05-30 10:23河西
南风窗 2012年5期
关键词:知心朋友刘震云南风窗

河西

刚刚过去的2011年,作家刘震云收获颇丰,他创作了3年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获得了矛盾文学家,那部他最看重的小说《温故1942》也终于要开机拍成电影了,导演还是老搭档冯小刚。

孤独无助的吴摩西失去唯一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为了寻找,走出延津,他要寻找的是什么?只是一句知心话?刘震云的知心话大冒险不仅要将中国百年的变迁浓缩在一个吴摩西的故事中,还要借摩西之名来与《圣经》发生关系。河南省延津县是刘震云的故乡,他似乎要写自己的《出埃及记》,只是他关注的不是权力和民族之间的关系,而只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人话,而这种话一旦成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

“在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度里,我们只能向知心朋友透露我们的心声。”刘震云有一种倾诉的冲动。他总是有一种孤独感,从《一地鸡毛》中的小林到《手机》中的费墨,刘震云洞悉着世态炎凉和社会变迁,却似乎总不能释怀,需要将这种孤独感化作千言万语落实于铅字,他才感到一丝安慰。

故乡:绕不开的母题

《南风窗》:从《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故乡面和花朵》到《一句顶一万句》,故乡河南延津是您写作中绕不开的母题,好像有一种很深的故土情结,故乡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

刘震云:一开始我写作的时候没有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写到哪算到哪,也没有系统地思考过我、生活与文学之间的关系。

就故乡这个概念来说,我想我的小说不是原来那种从情感角度出发的怀乡小说。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出身在农村是故乡,出生在上海一个里弄里也是故乡,故乡和故乡是不一样的,但它是你丈量这个世界的标尺:东西南北大小多少亲疏关系爱恨情仇。你刚开始睁开眼睛牙牙学语的时候,故乡就教会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

故乡不一样,教给人面对世界的态度就不一样。比如我, 河南人面对生活的态度,一大特点就是他们特别幽默,不正经说话,常常以一种玩笑的方式来叙述正常的状态,以幽默来化解严肃或严峻。这种化解有时候会影响到人们对河南人的印象。有人说河南人说假话,其实河南人不是说假话,他们平常就有这样的语言习惯,习惯了这样说话。这是因为河南人经受的苦难太多了,面对生活的苦难,化解不了的话,他们就会用一种幽默的状态来说话。这会影响到写作的态度,有人说我是刘氏幽默,其实也没有什么刘氏幽默,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积累。

《南风窗》:《一句顶一万句》中的人物,皆是卖豆腐的,剃头的,杀猪的,贩驴的,喊丧的,染布的,开饭铺的,还有提刀上路杀人的,是否都是您小时候记忆中的形象?现在应该不怎么接触得到了吧?

刘震云:我小说中所有的人物形象都和我的人生息息相关,我生下来就是个农村的孩子,我是个乡下人,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自然对这样的人物形象很熟悉,不是特别功利地因为要写这样一部作品,我才去观察。

当我开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所有的人物,所有的孤独,所有的精神流浪,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亲人身上,这是我写的时候忽然感受到的。我可以举个例子,我外祖母生前对我说过,她有一个小叔,一个人没有娶老婆,他养牛,那头牛死的时候,小叔3天没有说话。有一天凌晨他拍我外祖母家的窗户,我外祖母打开房门,就看到一地月光,她问他,这么早去干吗?他说:“嫂子,我走了。”我外祖母说:“他叔,天还这么早,你去哪儿呀?”村民醒来之后跑来找,四乡八镇都找了,所有的井也打捞了,不见叔叔的身影。他的离开仅仅是对牛的去世伤心吗?我想当牛死后,他的生活变得特别陌生,当熟悉变成陌生的时候,你就特别容易产生孤独感。我外祖母的小叔就有点像《一句顶一万句》中的人物,他让我有一种写这部小说的冲动。

芸芸众生的孤独

《南风窗》:您以前说过《我叫刘跃进》受到了萨达姆的启发,在《一句顶一万句》中,外祖母小叔的故事是不是有类似的作用啊?

刘震云:是啊。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外祖母对我说的,我外祖母活了95岁,她与20世纪是同龄人,1900年出生,现在离世也已经14年了。她很早就给我讲过这事,但是5岁时候和50岁以后对这个事的感觉是不同的,现在回想这个故事,它就焕发出另外一种意义,这种意义和故事本身有所重合,也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因为这个不一样,所以我想重现外祖母叔叔这个人。比重现这个人更重要的是重现这样一种心情,这种知心,比重现这种知心更重要的是表现这种不同。

原来像我外祖母叔叔这样的人,一辈子从事的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他们头上受到那么多人的盤剥,这种盘剥有物质上的盘剥,也有精神上的盘剥。但是他们的心潮像大海一样波涛汹涌,他们的流浪和漂泊让我有一种写作的冲动。这种冲动产生之后,你会特别希望自己能和不同的人在一起聊天,特别想要听他们告诉你什么。这和刘跃进与萨达姆联系起来是一样的。

《南风窗》:金丽红说《一地鸡毛》里的小林是孤独的,《手机》里的费墨也是孤独的,最孤独的人其实是刘跃进这样的人,您是否认为吴摩西也是孤独的?对您本人来说,是否也因为内心的孤独而有一种倾诉的欲望?

刘震云:孤独是人类社会一个特别重要的母题,这个母题会涉及所有人。所有的个体生命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孤独的。过去的文学作品,讲到孤独,往往是在知识分子的层面上来探讨这个问题。知识分子的孤独处在高级的精神活动中。高级的孤独状态,当然也会有非常好的作品。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的名字叫红》都是如此。还有一种孤独发生在特殊时期,《日瓦戈医生》这样的故事发生在战争时期,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殊的宗教时期。《百年孤独》展现的就是哥伦比亚百年的近代史,而我觉得更大的孤独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存在于芸芸众生劳动大众中间。这些劳动大众从事的体力劳动越是繁重,精神上的孤独感越是剧烈。我觉得《一句顶一万句》是全面、系统、特别深入地挖掘这种孤独。书中杀猪的老裴、剃头的老曾,还有杨百顺的身上,我觉得这样的人身上孤独感都非常明显。

另一方面,个人的孤独和人群中的孤独是完全不同的。这里有人人社会和人神社会的区别,宗教社会和非宗教社会的孤独完全不同。人神社会的孤独是在倾诉之后的孤独,而人人社会是没有地方倾诉的孤独。没有地方倾诉的孤独比倾诉之后的孤独要更复杂更没有落处。此外,民族地域的不同、人们看待世界态度的不同,也会使孤独的方向不同。如果把哥伦比亚大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日常的孤独比较起来,就会发现,它们的孤独特别不一样。哥伦比亚文学的孤独在于本体上,而日常的孤独是在细节上,很多抑郁症都是对于一些心结过不去,我觉得后者更是一种迷人的孤独。

寻找朋友

《南风窗》:在《一句顶一万句》中,吴摩西走出延津,吴摩西这个人名当然会让人联想到《圣经》中走出埃及的摩西,这个人物是否有一定的隐喻性?

刘震云:摩西是《圣经·出埃及记》的典故中引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英雄。我的小说中的大标题“出延津记”和“回延津记”也是模仿《圣经》中章节名称的。我这样来借用,并不是说我倾向于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义。我要表明的是不同的生活状态,在有宗教的社会中,除了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之外,还有人与神的关系。因为有了神,所以人有痛苦、伤心、忧愁需要倾诉或者忏悔时,你就有说话的地方。然而在中国,严格说来,这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度、没有宗教的民族,这样的话,你心中的痛苦忧愁伤心忏悔,只能在人中间找一个知心朋友。这是个非常困难的事。

《一句顶一万句》这本书的主题,简单来说就是在人人社会中,一个人想要找到另一个人说上一句知心话。这件事之所以困难,是因为知心朋友往往是靠不住的。你会变化,朋友也会变化,生活更会变化,这三点中任何一点发生了变化,都会起化学反应,你就会失去朋友。所以中国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就是因为太难有知己,或者有了好朋友,却动不动就变了心。我们都需要说说知心话,遇到天大的事,需要找一个知心朋友来倾诉,不解决问题,它们就憋在你的心里,但是这样知心的话很可能也是非常凶险的,朋友和神不同,朋友变化了,可能就出卖你。所以,寻找知心朋友是我的小说的一个母题。

《南风窗》:这部小说中,您还花费了大量笔墨探讨人神关系,是否到了这个年纪,也有一种对于死亡的恐惧以及一种寻求精神寄托的需要?

刘震云:我认为精神寄托不是到了我这个年纪的人才会有,任何年龄的人都会有,甚至是刚生下来的人。寄托有两种,一种是物质的寄托,一种是精神的寄托。从物质上来讲,刚出生的孩子第一个寄托肯定就是找他母亲的奶头,要寻找母亲。精神寄托也是任何时候都有。幼儿园的时候,找好朋友是精神寄托特别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你还可以找书作为精神寄托,生活中也可以找到寄托,但这些方式都不能代替你找朋友的寄托,找好朋友的寄托实质是话的寄托。

对于我来说,写作的过程就是寻找好朋友的过程。一开始我可能找到的是《一地鸡毛》中的小林,有人说我写的《一地鸡毛》是原生态的小说,关注的是社会上的芸芸众生,我觉得这种说法还是挺表面的。因为小林告诉我的知心话就是:他家的豆腐馊了比八国首脑会议要重要,比东盟的会议更重要,这话对世界有极大的颠覆性。

接下来我再寻找,《手机》中的严守一会告诉你,人在世界上是非常重要的,物理世界比真理世界更在支撑我们。再接下来,我寻找的是刘跃进这样的知心朋友,他告诉我的知心话是: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狼在吃羊,但事实上,羊有时候也能吃狼—虽然羊是食草动物。他说他在长安街上看到羊正在吃狼。这其实换了一种说法:羊虽然不吃狼,但是因为羊太多了,一口唾沫就可以把狼给淹死。

再接下来是《一句顶一万句》。在《一句顶一万句》中,老詹、杨百顺、剃头的老曾、杀猪的老裴、教书匠老汪等等,他们都是我的知心朋友,你可以寄托在他們身上。书里的人物比现实中的朋友更大的一个好处是他们和上帝有一点相似之处,他们很保险,而且他们随时都在,生活中的朋友太忙碌,而书中的朋友总是在等着你。我觉得写作就是和书里朋友的聊天,书中的人物说出的话有时比一个作者说的话不同得多、深入得多、感人得多。所以写作的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南风窗》:《一地鸡毛》是20多岁写的,到30多岁更张扬,写《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到《手机》40岁左右了,一直到现在的《一句顶一万句》,感觉是否又不同了?

刘震云:我觉得感觉不同是最好的状态,如果感觉相同的话就没必要再写了。下一个活和上一个活是一样的那是什么职业?厨子。一个厨子今天做的鱼香肉丝和昨天的一样,不一样就怪了,但作家不能像厨子一样。

更重要的是,不一样并不是故意不一样,如果故意不一样写出来会非常的矫情。我并不是作家世家出身,我外祖母都不识字。写作给我带来特别大的乐趣,我从来没有在写作上遇到多大的困难,或者在写作时产生多么大的疲劳。我知道我写一部作品就是在与一个知心朋友相遇,有的朋友见面说一套,背后又说一套,这样的朋友会让你感到乏味。这样的乏味导致的是人的乏味,最终文学与人的关系也变得很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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