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投向2012年全国“两会”的目光,同时也带着不安和疑惑,投向了中国社会似乎难以预知的未来。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应“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同一天,人大审议了国务院有关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醒目的一句话是:“全面加强社会建设”。
在历年的全国“两会”中,虽然社会的整体背景并没有切换,但一些熟悉的画面已经褪色,而曾经模糊的东西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刺激人们,以致在今天,我们面临的,已经不是“中国社会向何处去?”这类问题,而是脚下不稳时的现实担忧:“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修补裂痕的速度赶不上它断裂、溃败的速度?会有一个‘失败的社会出现吗?”
风险的降临
“社会”是先于国家、政府的。按照过去无政府主义者们的设想,没有国家存在,社会一样可以把自己治理得好好的。
在逻辑上,这种想法很容易被驳倒,而且异想天开。但这一点没有人能否认:人们之所以成立政府,是为了生活得更好,而不是更坏。政府是保护社会的,而不是败坏社会的。
只是,政府一旦被呼唤出来,就由不得社会了,可能反过来唯我独尊。政府权力,强势阶层对社会的资源分配机制的影响甚至主导,正是一个社会演变的神秘符咒。
一切似乎可以退回到9年前。
2003年4月10日,北京某高校图书馆召开了一个全馆职工大会,布置安全、卫生及防治“非典”工作。会后,办公室为职工购买、发放了预防“非典”的口罩、手套、消毒喷壶、口服中药等物品。
悄然之间,“非典”的出现构成了一个深刻的隐喻。
进入21世纪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所描述的“风险社会”已成为中国的现实——而且,风险并非仅仅从天而降,它就隐藏在中国的社会结构深处。其内容很多,包括权力不受约束,包括贫富悬殊,包括阶层结构日益断裂。
“非典”是一种公共威胁。按理,在政府组织整个社会进行防御时,资源的分配应无社会身份之别。然而,在资源分配中,各阶层按照与权力的亲缘关系,真实的权利处境暴露无遗。
就在某高校图书馆这样的“事业单位”给职工发放各种防“非典”物品时,社会学家孙立平注意到了这样的现象:一些政府机关事实上已经放假,薪水照拿,有的单位甚至可以为某些级别以上的干部注射一两千元的预防药物。
而体制外的就得不到这样的庇护了。有的私营企业也放假,但员工是没有工资拿的。为防止传染,城市居民可以免费得到消毒服务,但农民又是另一番情形。
在那一年,中国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教育、医疗、住房等“改革”在肥了一些人的同时,正在让另一些人承受苦果。
如果说“改革”正是对中国社会结构的一种重构的话,那么,到2003年,由权力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构成的“精英阶层”对社会结构的重构已大致成型。他们正是今天所说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初级版本。在其对社会结构演变的主导下,中国社会对底层,以及中产阶层具有排斥性的利益分配机制日趋稳固。
对应的社会现象,是房价一路飙升;白领中产们的光鲜暗淡下来,被“黑领”取代;农村陷入衰败;农民工在血汗工厂里仍得不到什么权益保障。
也正是那一年,阜阳毒奶粉事件爆发,社会溃败的征兆出现。
权力冲击社会结构
人类组成社会生活在一起,从来不是抽象的铁板一块,而一定会产生分化。有很多因素可以让一个人在社会中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比如能力、运气、是否懒惰。这类因素,会自然地让一个社会形成富人、穷人这样的阶层结构。
它可能是不平等的。当不平等威胁到正义,从而使社会结构畸形断裂时,正需要政府来纠偏。
但还有一种“非自然”地造就社会阶层结构的方式,和政府应该具有的功能相反,那就是不仅没有纠缠,反而以权力冲击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更加畸形,以致断裂。
更可怕的是,“特殊利益集团”一旦掐住了民众的咽喉,要阻止它继续这样做,那就很难。游戏很快换成GDP主义和征地拆迁的狂热运动,一些地方政府,突破了“精英联盟”的原有行动模式,赤膊上阵,到今天仍然高烧不退,无法罢手。
那么多年来,中国社会结构遭到的最大破坏,恰恰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当政府这个庞大的“利维坦”也“公司化”地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具有强烈牟利冲动的权力与公民权益在“社会”相遇,“社会”以及公民权益情何以堪?
症状一:官民冲突
原本应是社会各阶层的“良性冲突”,实际地体现为“官民冲突”,直到今天尚缺乏有效的治疗。
2008年6月28日,一个少女的死引发了一场群众打砸县政府、公安局的群体性事件:瓮安事件。据相关资料统计,从1993年到2006年,群体性事件从8709起到了9万起,2007年、2008年、2009年都超过了9万起。
治疗这种“权力神经症”,在世界各国早就有药方:民主,约束权力。中央也一再强调对权力的监督,加大反腐力度。但在一些基层权力者,以及“特殊利益集团”那里,他们采用的是一种另类的“行为疗法”:隐瞒、打压。
似乎也不难理解,当一个排斥、掠夺底层民众和中产阶层的利益结构得到建立、稳固时,作为前提,同时也是结果,底层和中产阶层很大程度上已被弱化,甚至剥夺了维权的手段。
于是,有些公民以死抗争。
2009年11月13日,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在自己家楼顶天台自焚,以死抗议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她家房子的强拆。这是自征地拆迁运动持续了多年以来,第一起被公众知晓的以死抗争,并在中国社会激起强烈反响的公共事件。而对于她的自焚,和一些地方政府一贯的做法一样,城管局把她说成是“暴力抗法”。
在这里,一些地方官员最喜欢玩的一招已经可以看到:因为一个社会的既定秩序,对应于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结构,而“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当民众起来维权时,他们就会以“稳定”、“维护社会秩序”的名义,把民众的维权行动“合法地”打压下去。
而成本,则由政府和整个社会承担。
症状二:结构锁定
阶层固化,社会结构被“锁定”。
2009年1月初,新华社播发了温家宝的署名文章,文中有一句话:“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
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说法,教育其实可以“复制”社会的阶层结构,进行“阶层再生产”,比如官员的子女,通过教育这一“镀金”渠道,可以“合理化”地去当官,而工人的子女,则很多还是重复父辈的道路。
但是在中国,由于社会流动的渠道并不多,教育更重要的社会功能并不是干这个,恰恰相反,它是要突破“阶层封锁”,使工人、农民的子女能够拥有“向上流动”的机会。
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这是中央政府多次承诺之后,迟来的兑现。可以说,政府无法保证弱势阶层的子女和强势阶层的子女在教育上“起点平等”,正是“阶层固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了在社会资源分配上更倾向于权力、资本的机制,从而导致“拼爹运动”。“官二代”、“富二代”、“穷二代”,仅仅因为身份,就导致了对他们父辈阶层的复制。
不仅如此。一些官员还劫持了公共资源的分配,出现子女“世袭”的激进运动。
2010年10月下旬,福建屏南县财政局招聘时为一副市长之女“量身订做”事件曝光,此后,各地的“萝卜招聘”接连出现。它和“我爹是李刚”一起,成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
情况已经摆明:从1990年代初就开始形成的“精英阶层”,正在进行“二代传递”。
症状三:社会溃败
在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社会,人们往往碰到一个悖论: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些手段,是由政府权力来运作的,本身就是对利益、资源的调整或分配,但因为官僚系统在行使权力时,要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至少不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它可能不仅没能解决多少问题,反而加剧了原有问题,或成为新问题的一个原因。
于是,在被权力冲击、破坏,修复社会裂痕很难时,社会也自我溃败。
2008年9月,三鹿奶粉致婴儿患肾结石事件曝光。
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特征的事件。很多人惊讶地发现,毒奶粉祸害的对象已经不像2003年那样只是可以被主流社会“遗忘”的农民了,它变成了“全体国民”。更可怕的是,形形色色的有毒食品也接连出现,全面威胁中国人的生活,几乎什么都有假,都可能有毒。
中国社会,似乎正在加速进入险境。2011年,孙立平提醒,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
这里的社会心理机制何在?
“社会”是一个合作体系,包括社会中每一个人与他人的合作,群体与群体的合作,整个社会与政府的合作。尽管有冲突,但如果没有合作,社会的存在是无法想象的。一堆原子必须以某种有利于大家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所有的这些合作都有两个约定:你不可能只让你得利,却损害我;整个社会,并不是某些人用来羞辱另一些人的舞台。
假如很不幸,在一个社会里,一个人就是让自己得利,去损害别人;社会就是某些人羞辱另一些人的舞台,会有什么后果?
心理后果是:人们一定想退出和这些损害、羞辱别人的人的社会合作。但假如这些人是公权力,或是强势阶层,在发生社会抗议也无效的话——寻找平衡、补偿的方式,就是在强势群体败坏社会时,被损害、被羞辱的人也参与败坏社会的行动,相当于“大家一起玩完”。
于是,社会后果出现:一个社会自我败坏,人人好像都被伤害,都有怨气,都有不安全感。社会仿佛进入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所描述的“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的状态。很多富人因此而移民“跳船”。
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
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葛兰西发现,西欧的“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具有强大的韧性,就算政治结构动荡,社会也能够hold住,而不是一副败相。
这一韧性的秘密是:“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具有强大的“自我治理”能力,坚守“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
近几年,中国社会的溃败,让包括高层在内的无数人忧心忡忡。道理很简单:一切的溃败,都没有像社会的溃败那样釜底抽薪,它威胁到了每个人的生存基础,无论他是谁。
拯救社会溃败,就像防御“非典”一样,是在对付一种公共威胁。
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拯救和治疗早已开始。
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一表述给“社会管理”的体制反思、创新打开了一扇窗口。此后,高规格的表述不断。
从2009年起,“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一个热词。各地政府在解决社会矛盾时相应地进行了创新,先后有安徽铜陵模式、青岛模式、贵阳模式、广东模式等。尤其是广东在省级层面设立社工委,以及放开社会组织登记的探索上,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但是,正如这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所昭示的,在社会治理的探索上,政府思维还有所滞后,在最关健的地方没有拿出勇气突破。
其表现,就是还在预设以“政府控制社会”来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社会以法律、道德、舆论、协商等“社会控制”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如果说在征地拆迁中政府“公司化”了的话,那么,这种思维就是“管家化”。
从本质上讲,“管家化”和“公司化”一体两面。虽然反观世界各国和中国历史,一个社会其实不是那么容易无可救药的,但不克制“管家化”,实现“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未来可能很暗淡—至少“全面建设社会”还要在充满风险的旅途中跋涉。
从社会学上看,政府是“社会里面”的一个机构,而不是“社会之上”的异化机构,它发挥维护公共安全,强制履行契约等社会治理功能,正如NGO、村民委员会等发挥它们的社会治理功能一样。
也就是说,政府在进行社会治理时,不应该是它来“管理”社会,而是和社会一起进行治理。它所干的事情,只是社会其它组织或公民干不了也不能干的事情(否则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了),至于社会其它组织和公民能干的,政府就应该放手,让社会自己去干,也就是“社会自治”。
中国社会已经太累,到了休养生息的时候了。
恢复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
一再出现的词汇总是意味着问题和焦虑。《政府工作报告》里表示了要对“政府和公民关系”进行“理顺”。该如何“理”,才“顺”,才能修补社会结构的裂痕?
答案很清楚。
其一,回到“公民权利与政府义务”的逻辑原点。
人们在成立政府时,以《宪法》或其它法律约定了公民权利和政府回应、尊重这些公民权利的各种政治义务,成为人们同意政府治理的政治契约。政府对这些政治义务的履行,乃是一种政治德性,表明是讲道德的。
从社会结构上而言,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社会结构的恶化,首先就是政府公共服务欠缺和权力滥用造成的。
就积极层面而言,国民待遇平等,而不是用“居住证”之类东西来歧视性对待,进行政府层面的“社会排斥”,有助于消除群体性的社会对峙甚至冲突。公民能够在教育、医疗、住房上得到政府的兜底,可以避免社会结构的倾斜和恶化。
“两会”提出今年要新建1200万套保障房,应视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中对“公民权利与政府义务”逻辑原点的一种回归,但在各个领域,都应走得更快一些,以和社会溃败的速度赛跑。
从消极层面而言,政府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可以阻止对社会结构的破坏性冲击,消除官民冲突。
这一点是很清楚的:构成政府的官僚阶层,当政府没有凌驾于社会之上时,他们也没有压在其它阶层的头上,而只是像富人、穷人一样被视为是社会的一部分。各个阶层之间,或许仍有一些社会冲突,比如“羡慕嫉妒恨”什么的,但这类社会冲突,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科塞所说,基本无关痛痒。
其二,焕发政治美德。
美国政治哲学家德沃金有一句话:政府应该对公民平等地关切。这个严格的命题,正是狙击“特殊利益集团”,进行社会建设所无法回避的。
“困难和挑战”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的机会。人们期待的,正是政府焕发出政治美德,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