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慈善组织是传播慈善和仁爱的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的重要组织,是构建公民社会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慈善组织的典型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更是人们心目中的“救世主”、“活菩萨”。现如今,由郭美美事件引发的风波将中国红十字会拉进了舆论的漩涡,使其直面信任风波,也使中国慈善组织危机重重。文章拟从制度主义视角探讨中国红十字会危机产生的原因及中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尝试性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危机
对公众而言,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是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它每年得到政府的近3亿元补贴,其架构包括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还拥有港澳红十字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除了这些与政府相似的行政设置之外,红十字会总会之下还包括基金会这一系统,由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传播基金以及挂靠的多个基金组成,是中国最庞大、最权威的慈善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曾经是人们心目中的“救世主”,帮助许多处于困境中的人脱离苦海,因其收敛资金的庞大,也一直是公众瞩目的焦点。
最近,郭美美,一个20岁女孩的网络炫富之举,将中国红十字会拉进了舆论的旋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这场质疑的风暴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多家公司的勾连,逐渐演化到对红十字会这一慈善组织本身的反思。一时间,电视、网络、报纸,几乎所有媒体报道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不满,甚至是谩骂,让我们不得不怀疑郭美美事件所反映的不只是红十字会的冰山一角,其内部还有好多鲜为人知的事情。郭美美事件就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中国红十字会展现在公众面前,其神秘面纱一层层被揭开,公信力一点点逝去,危机一点点加重。感慨的同时,更要反思,是什么导致了中国红十字会今天的危机呢?
在笔者看来,当前中国红十字会陷入多重困境中,是由于内外部问题的双重压迫使其陷入公信力危机,严重阻碍了中国慈善组织的良性发展。
一、中国红十字会陷入“合法性”危机。
制度主义理论认为每个组织除了面对技术环境外,同时还要在制度环境中生存下去,是制度化的组织。而制度环境对组织最大的要求就是要服从“合法性”机制,采用那些在制度环境下“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这里的“合法性”不仅仅是指法律制度的作用,而且包括了文化制度、观念制度、社会期待等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的影响。 周雪光认为,合法性机制是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被外部环境视为合法性的组织结构或做法的制度力量,之所以使用合法性的概念,是为了强调在社会认可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权威关系。如果组织的行为有悖于制度要求、违背社会期待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引起社会公愤,对组织今后的发展造成很大困难。
中国红十字会此次危机就是典型的例子。慈善组织属于NGO组织,应该脱离政府,自主发展,是慈善组织的合法性机制所必需的,也是公众期待的合法组织。红十字会成立之初的确是个独立于政府的民间组织,当时与“红新月运动”(在伊斯兰教国家,因宗教原因称为“红新月运动”)是全世界组织最庞大的公益慈善组织,由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于1864年创立。其起源是缘于亨利?杜南发现战争的伤员和战俘无人救援,发起了这一民间、中立的伤兵救援组织。自建立之初,红十字运动便确定了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从人道精神出发,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任何时候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助手,但必须保持独立;且该运动是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渔利。成立之初的红十字会刻意保持跟政治力量和商业力量的距离,独立于政府自主发展,担负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适应制度环境的要求,也符合公众的期待,所以能够得到大众的认同。而现在的中国红十字会呈现出来的却是完全不同的面目:它与权力体系走得太近,又与商业世界结交甚欢,完全违背了它作为民间组织的中立、独立的人道主义初衷。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违背社会期待的行为一旦公布于众,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更容易引起公愤。在大众心目中本就充满神秘、疑惑的中国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的影响下更加深了公众的质疑,再加上现在网络、舆论的便利性,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内幕暴露无疑,当公众看到跟他们所期待的不一致的红十字会时,必会丧失其合法性,降低其公信力,使其陷入“合法性”危机。
粽子的本质不过是糯米团,其身上的层层粽叶改变了其属性,而中国红十字会亦然,层层“粽叶”让人们看不清其本质,突然之间,真相暴露,必遭围攻。
二、公众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信息不对等导致公信力低。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石,缺乏公信力的组织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获得长足发展。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主要源于其透明的运作机制、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法律体制等,而在中國恰恰存在这些制度上的弊端。之前,李连杰的“壹基金”危机已经为缺失合理的慈善制度与运行机制的中国慈善业敲响了警钟。善款的去向,是慈善家和公众最关心的问题,而由于制度上存在的弊端,人们并不能从红十字会获取翔实可靠的信息,在信息的获取上相对于红十字会处于劣势。在这种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人们所能依靠的就是这些偶然事件所发出的信号。像郭美美事件这样的负面信号出现一次,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下降一点,久而久之,公信力就会逐渐丧失殆尽,导致今天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国所有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症下药,重塑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1.恢复慈善组织的独立自主,重塑其合法性。合法性机制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可以从两个层次讨论:一是强意义,一是弱意义。 所谓强意义,是指组织行为、组织形式都是制度所塑造的,组织或个人没有自主选择性。弱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制度通过影响资源分配或激励方式来影响人的行为。隶属于NGO的独立自主的慈善组织所需要的是强意义上的合法性,组织只有遵从强有力的制度环境,与制度环境同行,才能健康的生存下去。
而我国慈善组织大都有官办性质,与政府联系甚密,政府几乎直接参与慈善组织的内部运作管理,致使慈善组织丧失了其民间性和独立性而沦为政府的下属机构。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祛除慈善组织的官方垄断,重塑慈善组织的民间性和独立性。
2.完善制度体系,扩大公众信息量,重塑其公信力。人们之所以怀疑,是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够充分,因此要扩展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扩大公众所掌握的信息量,对公众透明负责,而要做到这些,关键就是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平台。
对慈善组织的外部监督应该是双向的。即政府与社会公众作为外部监督的两极,通过双向互动实现对慈善组织运行过程的监督。政府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从慈善组织的成立、运作等各个方面都要监督到位。慈善组织不仅要接受公众的资助,也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公众的监督体现的是公众对慈善组织的问责权,大众传媒是公众监督的重要机制,发挥媒体引导舆论的优势,规范慈善组织行为。
慈善组织的良好运行与发展除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外,信息公开透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因此,加快建立一个以互联网为基本载体的公开透明的全方位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慈善组织的慈善捐赠情况,慈善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年度详细的审计报告等信息,使慈善组织在社会公众的全面监督之下阳光、公开的运行。
一时的看不穿,是因为我们无法从时代的大背景中剥离出来,当慈善真正剥离了各种附加物后,我们才能够领略到真正的慈善之美。
(作者简介:赵庆芳,女,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10级研究生,研究方向:理论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