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云
在今天,传媒无处不在:打开电视,在转换频道之间,各种画面扑面而来;即使坐出租车,司机也会“迫使”你和他一起收听他最感兴趣的广播电台;而公交车里的电视屏,正见缝插针地向你展示广告……媒体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地方,如当我们选择一瓶饮料时,都可以看到熟悉的体育明星在微笑着向你推荐某种品牌。媒体在影响我们日常生活选择的同时,对我们的文化意识、行为方式、价值理念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比如:媒体与性别。
媒体塑造者我们对性别的理解,不断给我们灌输“什么是男人和女人的典范”。媒体通过向我们展示有关男性女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形象,暗示我们作为男人或女人应该如何如何。尤其对女性形象的塑造,不少贬抑了女性的价值,对女性形象不乏歧视的意味,主要体现在一下方面。
第一, 传媒制造的性别刻板印象。
在性格方面,媒体中创造出的有关男性性格的刻板印象——孔武有力、独立进取、果断自信、聪明、勇敢、富于冒险、攻击性强、支配性、竞争性……有关女性的刻板印象——柔弱、善解人意、脆弱、依赖、情绪化、爱哭、家庭为中心、需要安全感、、、至于两性关系,媒体中通常表现出这样的模式:女人依赖,男人独立;女人无能,男人权威。例如,广告中经常出现的画面是,女人为丈夫和孩子的脏衣服发愁,男士出现了,告诉她使用什么牌子的洗涤剂可以洁净如新。这样便强化了男人是权威,女人需要男人的指导和忠告。
第二, 媒体呈现的性别——物化女性。
首先,新闻中女性出现的频率过低。即使有,多半也是和一些有关事故的报道,如然灾害、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等等,这就给受众传达了这样的意思:(1)妇女的地位在家里,(2)妇女不作重要决定,也不做重要事情;而新闻或教材所表现的是社会最正面、最主流的价值观念,但主流媒体却在通过公共领域给女性“消声”,构建男性中心、女性边缘的关系印象。
其次,广告中的“女性优势”。和女性在新闻类中“少”相反的,是在娱乐和广告中的“多”。在娱乐和广告中,女性一下子从“第二性”变成了压倒优势的性别。如:拍香水广告绝不会选男士,即使是男士香水的广告,也会选择性感漂亮的女性去拍。在网络游戏中,女性多暴露身体,或是处于危难中需要救助的少女,或是游戏取胜的奖励品……商家利用的就是美女效应,用妩媚的女性形象吸引眼球、取悦观众,这样人们不免会将女性形象和“色”的代言人联系起来。但是商家在用女性形象做广告赚钱的时候,却忘记了对女性的尊重。
第三, 媒体通过强化女性的家庭角色来固化传统的角色定位。
广为传唱的歌曲《常回家看看》:“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强化了“男主内,女主外”的角色定型。再如孙俪代言的立白洗衣粉,凡与家务相关的肥皂、奶粉、洗衣机等均为女性代言,广告中处处可见“家庭主妇”形象,却鲜见“家庭主夫”。此外,传媒还向人们反复灌输“男人的世界是社会,女人的世界在家庭”,如:小学英语教科书上的文章,“妈妈在哪里?她在厨房。爸爸在哪里?他在书房。”通过空间划分,强化父亲是属于知识含量高的工作的,母亲是属于琐碎家务的定型化的性别角色。
第四, 媒体塑造的女性形象与审美。
首先,来解析传媒与“人造美女”。随着韩国美男美女占领中国荧屏,整形也随之大热。而整容整形的风险人尽皆知,因整容导致毁容的例子也很多,在这些沉痛教训的背后我们应该反思媒体是怎样通过视觉的冲击和信息的传达,让一个个女性为了能像影视中的美女一样把自己“造”成美女,是她们飞蛾扑火般,不惜以身试之。
其次,来解析传媒与“苗条文化”。媒体给我们展示的女性身体都是苗条至上,各种广告给我们看到的都是苗条的模特。以瘦为美成为审美主流。这样导致很多很多的女性把纤瘦的模特作为自己的目标,对自己的身材越来越不满意,甚至不惜“与自己的身体为敌”,于是各种减肥运动便开始了。可见,以瘦为美的“苗条文化”促成了热火朝天的减肥运动。后果却是妇女的身体健康,比如厌食症,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综上可以看出,传媒给我们传递的性别观念,尤其对女性形象的呈现比较固化且有失公允。媒体作为一个载体,可以负载落后的性别文化,也可以负载先进的性别文化,因此通过公众的力量,是可以推进媒体变革的,让媒体成为传播性别平等文化的载体,因此要:
第一, 改变和尽力消除性别刻板印象。
首先,媒体要以敏锐的目光表现生活中已经变化的现实,如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女性参政人数也越来越多等,媒体可以就这种变化趋势引导人们对女性的积极态度。其次,让弱势女性(贫困妇女、家暴受害者)有自我描述、自我表达的机会,增加社会对她们的认识,减少偏见和曲解。再次,在儿童读物中应尽量客观描述社会群体,使儿童能够形成正确的性别观念。
第二, 媒体自律和公众监督。
应该看到,媒体作为特定的意识形态传播工具,是负有社会职责的。社会也有权要求媒体承担起积极倡导文明、积极、健康意识形态的责任,包括负有传播性别平等意识而不是贬抑、歧视女性的观念的社会责任。因此公众有权要求媒体自律。此外,面对色彩缤纷的传媒,作为受众,我们需要提高性别敏感性、发扬独立思考的精神以及提高判断分析能力,发挥公众对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媒体改变性别刻板印象,积极传播平等的性别文化。如南京市妇联曾在最繁华的新街口地段竖起巨幅公益广告,6位笑盈盈的创业女性向我们走来,用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鼓舞女性。这在四周林立的商业广告中,显的卓尔不群。这也是公众监督的作用所在。
第三, 从“家庭主妇”到“家庭主夫”。
要改变女性“家庭主妇”的传统看法,需要从观念改变和制度性倡导两方面着手。观念改变需要改变“女人应该以家庭为生活重心”“家务活是女人的事”的性别观点。制度性提倡,如我国出台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倡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抚育子女,并进一步减轻职业妇女的家务负担。再如瑞典等国鼓励男性平等分担家务的政策。这样以来便打破了固有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而这些努力都需要通过传媒这一大众载体表达给人们,从而改变人们对女性形象的认识。
第四, 宣传真正的女性美。
一方面,受众要有理性的头脑去解读分析传媒呈现的信息,对于荧屏中纤瘦的美女,不仅要解读出其外在美,更要看到比美更有价值的东西。另一方面,媒体及相关部门要加以管制和约束,如禁止过瘦的模特走上T台。改变传媒中女性的形象不仅减少很多女性竞相模仿以伤健康的弊端,而且对于人们的审美观念也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传媒中,女性形象无所不在:个性特征上,有《渴望》中贤惠、善解人意的刘慧芳;娱乐中花枝招展的女明星;家暴受害者,《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梅湘南;广告中纤纤玉腰长腿模特……这些都是传媒带给我们的性别差异和不平等,更多的是女性形象的消极一面。然而对于一些伟大的卓有成就的女性媒体上却很少见到,如秋瑾、宋庆龄、各个三八红旗手等等,她们都应该是我们所大力倡导学习的。
克拉夫特的《为女权辩护》,波伏娃的《第二性》都是主张男女平等的代表;回眸国际妇女运动百年史,也是女性之花耀长河啊!女性形象在人们心中也不断高大!因此,传媒要尊重变化了的事实,赋予女性应有的时代形象。
在自身与大众共同努力下,相信传媒定会呈献给受众一个个独立、智慧、自强、新女性形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