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2012-05-22 07:26李湘洲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2年1期
关键词:废弃物垃圾

李湘洲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2)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及电子产品的普及,加之国外电子垃圾的涌入,电子废弃物正在以每年5%~10%的高速度增长。今后几年,将迎来一个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高峰期。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其中绝大部分通过街头小商贩回收后流入拆解处理工厂,并被随意处理。

电子垃圾回收拆解市场的不规范,极易造成对社会环境的危害。专业人士呼吁:应通过立法等多种手段改变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无序、污染环境的状况,以防止环境公共事件的发生。

1 存在问题

1.1 法规不健全,且操作性不强

近年来,虽已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检测管理办法》、《废弃家电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条例,推动了无害化处理。但其管理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诸多问题,法规中措施也不详实,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尽管将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电脑定为必回收产品,由国家建立专项资金,并对生产、销售、消费和回收各环节的义务作了规定,但由谁来支付费用,如何实施回收及如何使用专项资金等都未具体落实[1]。

1.2 回收与处理体系不健全

国外报废电子产品时需支付一定费用,而在中国则出卖报废电子产品,并还能获得一些收益,所以在我国推行回收付费制还很困难。目前,约60%的电子垃圾被小贩低价收购后,一部分翻新作为二手产品出售,另一部分则送到地下小作坊,回收有价物资,而将处理后的垃圾丢弃,造成二次污染,而具有一定处理能力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都因回收成本和处理费用过高而作为不大。

1.3 国外电子垃圾大量涌入中国

1992年签署的《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各国产生的有害物资必须在境内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国外转移。然而,一些国家并未履行该公约。例如,美国只有5%~15%的有害物资被回收,大部分被运往亚洲国家,其中90%被输入中国[1]。

1.4 政策扶持和引导不够

由于环境无害化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可能使企业增加额外的投资,如果没有政策的扶持,承担这一责任的企业反而会在市场上处于竞争的劣势。因此,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将电子废弃物处置问题,纳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整体目标中加以特殊扶持和引导,同时还需要扩大宣传,呼唤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2 国外经验借鉴

2.1 健全法律和法规

发达国家是通过立法来保证电子废弃物的合理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的,以法律法规作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合理确定电子废弃物涵盖的范围,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对电子废弃物处理目标做出明确规定。

2.2 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

发达国家为电子垃圾的处理提供资金,激励和改变居民、厂商行为,引导全社会参与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过程。经济政策分为经济约束政策和经济激励政策。经济约束政策通过收取垃圾处理、填埋费(税)等,改变产品的成本结构,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改变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经济激励政策通过税收减免、政府奖励等措施,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减少和再利用废弃物,奖励对废弃物回收处理做出贡献的相关参与者。

2.3 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就是在对生产者的生产行为进行约束的同时,要求生产者在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必须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部分发达国家还将此项制度上升至法律的高度,强制生产企业执行。

2.4 建立科学的回收体系

发达国家建立完善的回收处理体系,为其有效回收处理电子垃圾提供了基础保证。体系中的机构有:回收网点、集中转运站、回收处理厂、旧货市场、最终处理场。有些回收处理机构具有不同的功能,承担多种回收处理作业,既负责对电子垃圾的收集、分拣作业,又承担对分拣后的废弃物进行处置作业[3]。

3 电子垃圾的分类

电子垃圾的分类对于环境管理至关重要,不同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出台了电子废弃物分类细则。

3.1 国外电子废弃物分类

2003年7月,欧盟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将电子废弃物分为以下 10 类:(1)大型家用器具,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2)小型家用器具,如吸尘器、熨斗、钟表;(3)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4)用户设备,如电视机;(5)照明设备,如荧光灯;(6)电气和电子工具,如电锯、缝纫机;(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8)医用设备;(9)监视和控制装置;(10)自动售货机。

3.2 我国电子废弃物分类

2008年2月1日,我国出台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电子废弃物”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创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此办法将电子废弃物分为两类,即电子废弃物和电子类危险废物。

电子废弃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旧产品或设备翻新、再使用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消费者废弃的产品、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根据国家电子废弃物名录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电子类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子废弃物。其中包括含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或电子电气设备等。

一个良好的分类应该考虑诸多因素,如回收系统的信息建设、相关者责权利的划分、协调管理及约束机制、资金保证及经济激励机制等。有学者建议将电子废弃物按照整个产业链的特点实施全程管理分类模式,如图 1[5]。

图1 电子废弃物全称管理分类模式

第1部分,应该考虑电子废弃物回收系统的信息建设,利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资源系统,定期进行汇总,以便环境管理部门对电子废弃物产生源、产生地及数量等进行信息追踪。第2部分,应该注明拆解处理厂地所使用的工艺流程等,以便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监控。第3部分,是根据拆解后的电子元器件进行分类,有利于环境管理的细化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第4部分,可利用的元器件有可能流向二手电子市场,所以应该针对二手元器件出台一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第5部分,按拆解后的原材料成分分类,这样可以掌握电子垃圾拆解终端物作为其他生产中原材料的具体信息。

以上全程管理分类模式,可使环保部门实施分类管理,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门掌握电子垃圾的资源化程度,为产业规划及科技创新提供依据[5]。

4 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电子垃圾处理,尚处于无序回收管理和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原始粗放型处理阶段。消费者的家用电器在完成使用功能或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后,一般有4种出路:闲置、维修后再使用、进入回收渠道和二手市场。进入二手市场的旧电器和回收站中的一些废旧家电,可能被重新翻新,以二手电器的形式再次进入消费市场。所有这些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最终会通过维修站、回收人员、回收机构等到达拆卸地,成为真正的电子垃圾。

闲置的家电产品和维修翻新后继续使用的废旧电器,由于各种部件及组成材质性能的降低,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更易向周围环境扩散。

我国原始粗放型拆卸地的电子垃圾有两种来源:国内产生和国外输入,其中从国外输入的电子垃圾占总量的90%左右。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拆零重装,旧货回用,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般是非法进行的,只占电子垃圾处理总量的极少部分;另一种是在开放式的回收场地采用较原始的工具手工拆卸、露天焚烧或直接酸洗等方式,将有价值部分进行资源回收(通常是拆卸电子垃圾中的金属以及提取贵金属),其余部分被作为垃圾随意丢弃在田地、河流、沟渠等或混入城市垃圾中。

电子废弃物在发展中国家的拆解方式是非常粗放和落后的,缺乏对生态环境和操作人员的保护。这些落后的拆解方式包括打印机、电脑等的手工拆卸,电线电缆的露天焚烧,电路板的烤制熔化、酸洗,等等。

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和合理处置体系正处于建立或规划之中,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要求加强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信息产业部起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经历了长时间酝酿,也均已相继出台。我国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及其产业发展正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4]。

5 电子垃圾再生利用产业化方向

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利用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在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的基础上,发挥政府以及民间组织对产业规范、自律、监督、引导的协调作用。

电子废弃物循环系统的制度设计,首先要有利于鼓励企业在设计和生产阶段减少原材料的消耗,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使产品便于升级和再利用,尽可能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产品最终废弃后便于拆解、回收和循环利用,即所谓“为环境而设计”或“为生态而设计”。如果一个循环系统仅仅着眼于末端的回收和循环,并把回收资源发展成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产业,不仅不会激励电子产品的生态设计,反而会鼓励电子产品的提前废弃[2]。

据估计,目前通过正规渠道处理的电子废弃物(即交由经过环保机构认证的专业电子垃圾回收厂处理)还不到总量的10%,这也决定了在我国必须实行政府补贴的制度来解决电子废弃物回收的资金问题。

由于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大量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难以从计划调拨体制下获取工业原材料,特别是有色金属等稀缺原材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成为企业获取原料、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有色金属是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中最有价值的产品之一,但其回收处理对环境影响也最为严重,同时,低水平的回收手段也严重降低了回收利用的资源效益。因此,不论从市场需求还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都迫切需要对这一产业进行规范和引导。

目前,我国在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分选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随着我国电子产业的迅猛发展,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必然成为与电子产业一道成长的新兴行业。我国已经签署了《巴塞公约》,电子废弃物进口在我国受到严格限制。整体线路板、阴极射线管、废旧电脑整机都属于严格禁止进口的有害废物范围,而经机械粉碎的线路板,PVC塑料及含溴阻燃剂的废弃材料等均属于限制进口废料。由于线路板有色金属回收是一个竞争性行业,而我国又有劳动力成本和废弃物来源方面的优势,因此这一产业在我国必将有较快的发展。

6 结语

解决电子垃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源头上减量、减少报废、回收和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目前,废旧家电的回收大多限于个人行为,处于混乱状态。同时,国内的一些二手家电市场也是国外电子垃圾的销售市场。应规范废旧家电的收集管理市场,实行统一的科学管理。政府应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业的投入,尽快在各大城市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中心和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每个城市应尽快建立有利于环保,有利于废物综合利用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市场,使其不会产生污染问题。

总之,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价值与环境危害并存,若处理不当,就是危害巨大的污染源;若合理利用,就是宝贵的再生资源。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废弃物的不同回收处理方式,所创造的可利用价值及引起的环境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废弃物的规范化回收尚处于起步阶段,原始粗放型的拆解处理方式已经导致了严重的环境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 刘亮岐.电子垃圾问题面临挑战与解决途径[J].材料导报,2008(9):1-4.

[2] 罗丽艳.电子废弃物循环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城市,2009(11):71-75.

[3] 刘平.国外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概述[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0(2):41-43.

[4] 黄帆,陈玲,杨超,等.电子废物资源化及其环境污染研究进展[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1(1):75-77.

[5] 王红梅,刘茜.电子废弃的分类建议[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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